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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0
Apr 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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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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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0-037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陆建平、王珩、陈雪荣、裴骏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总裁陆建平先 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4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712%);董事、副 总裁王珩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96,50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989%);监事陈雪荣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6,626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0.0375%);公司副总裁裴骏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8,391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0.0559%)。上述股东合计减持不超过 2,555,518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不超过 0.4636%,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自 2020 年 5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4 日(窗口期不减持)。
公司近日收到陆建平、王珩、陈雪荣、裴骏出具的《关于拟减持苏州天华超 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陆建平、王珩、陈雪荣、裴骏。
-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所持股份总 数(股)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无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任职情况 | ||||
| 1 | 陆建平 | 董事、总裁 | 3,776,000 | 0.6850% | 944,000 | 0.1712% |
| 2 | 王珩 | 董事、副总裁 | 4,386,005 | 0.7956% | 1,096,501 | 0.1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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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陈雪荣 | 监事 | 826,504 | 0.1499% | 206,626 | 0.0375% |
|---|---|---|---|---|---|---|
| 4 | 裴 骏 | 副总裁 | 1,233,563 | 0.2238% | 308,391 | 0.0559% |
| 合 计 | -- | 10,222,072 | 1.8543% | 2,555,518 | 0.4636% |
-
注:表格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一致,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需要。
-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
-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
|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上 限(股)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1 | 陆建平 | 944,000 | 0.1712% |
| 2 | 王 珩 | 1,096,501 | 0.1989% |
| 3 | 陈雪荣 | 206,626 | 0.0375% |
| 4 | 裴 骏 | 308,391 | 0.0559% |
| 合 计 | 2,555,518 | 0.4636% |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自 2020 年 5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4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 持。
-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陆建平、王珩、陈雪荣股份限售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24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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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骏股份限售承诺:在任职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此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裴振华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24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遵守了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 持计划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将督促上述股东遵守承诺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 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 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3、上述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 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陆建平、王珩、陈雪荣、裴骏出具的《关于拟减持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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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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