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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7
Sep 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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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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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7-037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吴军、成南、陈雪荣、陆建平、裴骏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副总裁吴军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70,976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0.22%),公司监事会主席成南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99,64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公司监事陈雪荣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2,1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陆建平先生计 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95,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0%),公司副总裁裴骏 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42,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减持方式 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吴军、成南、陈雪荣、陆建平、裴骏的《关于拟减持苏州 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1、减持股东:吴军、成南、陈雪荣、陆建平、裴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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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 东 | 公司任职情况 | 所持股份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
| 1 | 吴 军 | 董事、副总裁 | 3,083,905 | 0.90% |
| 2 | 成 南 | 监事会主席 | 2,098,595 | 0.61% |
| 3 | 陈雪荣 | 监事 | 688,753 | 0.20% |
| 4 | 陆建平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2,780,002 | 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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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裴 骏 | 副总裁 | 1,370,625 | 0.40% |
|---|---|---|---|---|
| 合计 | 10,021,880 | 2.92%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需要。
-
2、股票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
-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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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
|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股) |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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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 东 | ||
| 1 | 吴 军 | 770,976 | 0.22% |
| 2 | 成 南 | 299,649 | 0.09% |
| 3 | 陈雪荣 | 172,188 | 0.05% |
| 4 | 陆建平 | 695,001 | 0.20% |
| 5 | 裴 骏 | 342,656 | 0.10% |
| 合计 | 2,280,470 | 0.66% |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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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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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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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吴军、成南、陈雪荣、陆建平股份限售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24 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吴军、陆建平同时还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如公司有分派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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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裴骏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此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裴振华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24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遵守了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 持计划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 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遵守承诺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 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 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 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拟减持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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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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