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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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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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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天 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超净”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天华超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一)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宜锂业”)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 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93 号)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604,53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9,999,997.84 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4,952,830.1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765,047,167.71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对上述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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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Z0069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实施本 次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天宜锂业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 61,781.78 万元,募集 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累计 188.50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承诺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额
在建项目截至
2021年6月30
日已投入金额
1 电池级氢氧化锂二期建设项目 92,016.21 76,504.72 14,911.44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 间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进一步增长,为了缓解 日常经营中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 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结合公司财务 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天宜锂业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 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公司 不存在高风险投资。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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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等的交易。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289万元(按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 LPR 3.85%计算),有效降低了财务成本、增加了经营利润。因此,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天宜锂业在确保资 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 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 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 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 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 害。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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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华超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天华超净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 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天风证券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应立即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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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 _______ 戴洛飞 徐云涛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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