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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Dec 3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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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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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5-079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研发中心项目延期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华超净”)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72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股票 1,950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 1,558 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392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 8.47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31,962,600.00 元,扣除新股发行 费用 32,002,600.00 元,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为 99,960,0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 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会验 字[2014]271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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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5年9月30日):

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项目状态
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产品扩产项目 7,027 7,027 已完成
研发中心项目 2,969 1,062.16 未完成

2014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 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置换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41,432,338.74 元为公司自有资金(其中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产品扩产项目 36,389,255.64 元, 研发中心项目 5,043,083.10 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于 2014 年 8 月出具了《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审字[2014]2871 号)。

201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为公司总部所在地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 2 号楼,并将研发中心项 目完成日期延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二、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谨慎原则,对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 进行了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调整后的时间如下:

投资项目名称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研发中心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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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中心项目延期完成的具体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之“研发中心项目”的总体投资进度较预计进度有所滞后, 主要原因如下:

1、基于所处行业技术的不断升级以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公司对研 发中心项目投资的部分设备和仪器进行重新选型,在一定程度上对项目进度产生 了影响。

2、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建设方案,研发中心项目所在大楼门口将设 车站,建设施工需要占地及围挡,在一定程度上对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方案设计 及建设进度产生影响。

三、研发中心项目延期完成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基于稳健的投资策略,根据项目实际 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延期完成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 营造成影响。

四、研发中心项目延期完成的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 心项目延期完成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研发中心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 项目投资进度作出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 心项目延期完成的议案》,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进度是根 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 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研发中心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16年9月30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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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研发中心项目延期完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研 发中心项目投资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进 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 的投资进度。

五、保荐机构对研发中心项目延期完成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关于研发中心项目的延期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

2、本次关于研发中心项目的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 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关于研发中心项目的延期事项。 六、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延期完成的独立意见;

  •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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