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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Sep 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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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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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现对本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员资格条件、工作经验、 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综合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及专业素养等情况, 认为聘任人员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资格和 能力。
三、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原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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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沈同仙 李丹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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