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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Feb 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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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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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历任独立董 事,因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 题的意见》文件的要求,本人于2014年11月26日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申请,并 于2014年12月23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 务。报告期内(指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23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下 同),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4次。报告期内的9 次董事会,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外,其它董事 会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的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亲自列席 会议。董事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事项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同时,公司对 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另外独立董事一起,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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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8月20日,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包括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将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独立意见等事宜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2、2014年12月2日,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对《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三、 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 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14 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 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体系。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本人与其他委员审议了《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与其他委员审议了《关于完善 公司内部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会本人与其他委员 审议了《关于公司实施投资调研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本人与其它委员审议案了《关 于201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 的健全与实施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的规范动作情 况。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掌握公司 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了解公司的行业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 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良好发展献计献策。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别是保护投资者方面的制度、规范运作、规 范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工作,有效提升公司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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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 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 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时参加公司和持续督导券商召集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在2014年 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进一步学习最新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14年,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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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杨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