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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Feb 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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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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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在2014年12月2日提名增补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2014 年12月23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人正式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指2014年12 月23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下同),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 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现将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4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4次。本人列席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其它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人还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故均未出席。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有事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基本概况、主营业务、生 产经营、内部控制等情况,重点与公司董事长、其它高管等针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规 范运作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公司当前的运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积极了解公司的行业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和市场情况的变化,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 情况和资料,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良好发展献计献策。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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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别是保护投资者方面的制度、规范运作、规范信 息披露等方面的工作,有效提升公司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履行职责的独立、客观、审慎。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上证券交易所新出台 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时参加公司和持续督导券商召集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在2014年参 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进一步学习最新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14年,本人虽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短暂,但是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 相关人员我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15年,我 将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多年从事独立董事工作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 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

沈国权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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