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3, 2024

55380_rns_2024-04-23_00eb5f57-76d0-4111-93df-c44fdd4e6dd2.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新能”或者“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天华新能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220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29.72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52.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6,599.94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2,453.1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4,146.8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343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 下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资

(万元)
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池级氢氧化
锂建设项目
250,000.00 184,146.83
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一期年产2.5万吨电池
级氢氧化锂项目
96,973.34 20,000.00
收购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7%股权 98,000.00 70,000.00
合计 444,973.34 274,146.83

1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 于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一期年产 2.5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募投项目结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一期年产 2.5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 锂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对应的募集资金已按规 定使用完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公司对“宜宾市伟能锂业科 创有限公司一期年产 2.5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进行了结项。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建设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 29,967.57 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收益),占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16.27%。具体如下:

16.27%。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募集资金尚未
投入余额
以银行票据
方式支付,待
置换金额
尚未支付
的合同尾
款、质保金
节余募集
资金
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年
产6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建设
项目
54,455.10 13,647.01 10,840.52 29,967.57

三、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 基于合理、节约与高效的原则,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 管理,同时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因此有效降低了项目的实施成本,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节余。

四、拟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董 事会拟将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共计 29,967.57 万元全部转入自有 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募投项目结算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

2

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建设 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基本实施完毕。同意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共计 29,967.5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华新能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3

(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 _______ 汪寅生 徐云涛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