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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Mar 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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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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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华新能”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天华新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 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内使用人民币 10 亿元购买理 财产品,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 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委托理财,不 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 在购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财 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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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关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施的购买理财产品投资与提供相应业务的金融机构不 得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其它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和理财资金的额度,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实施,投资理财 的未来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 行董事在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 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资金正常流动。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 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 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实际执行进行监督和审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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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的抽查,并于会计年度末对所有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理财产品投资以及损益情况。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理财产 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有利于保障股东 利益。

五、相关意见及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和本议案所涉及资金的额度,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 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投资计划、不影响公司 正常运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控股子 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在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事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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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认真审议,一致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用自有资 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适度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其投资 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 相关法规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华新能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方案有利于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 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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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汪寅生 徐云涛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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