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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el Group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p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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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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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24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4 月14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同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拟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条款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4 月14 日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4 月14 日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4 月14 日 召开的第 召开的第
八届大会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公司股东事规则>的
议案 》;同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骆上 驼集团股
份有会审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述议案拟提交公司2020 年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度股东大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条款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二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第三十二条股东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 (包括股东决权的股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决权。 份享有一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 中小投资小投资者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及时公开披露。
1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 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权利。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条款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后 修订后
第六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六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四)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董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应公待 ()应公 待有东
二平对所 股;业务经营管理 二平 所股;
(三)及时了解 公司业务经营
(三)及时了解公司
状况; 期报告签署书 况;
1 (四)应当对公司定 (四)应当对公 司证券发行文
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披露的信息事会提供有关事会或者监、部门规章及 司息情事 期报告签署书及时、公平地披真实、准确、完 确认意见,保露信息,所披露的整;
真实、准确、完整;
(五)应当如实向监
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 (五)应当如 向监事会提供
况和资料,不得行使职权; 妨碍监事会或者
事行使职权;
(六)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勤勉义务。
(六)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
公司章程》规 的其他勤勉义务
董事无法保证 证券发行文件和

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 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 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可以直接申 请披露。

三、《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条款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五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监事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监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2 第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二)检查公司财务;(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 第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二)检查公司财务;(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 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同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述修订事宜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4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