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amel Group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8
Jul 23, 2018
57230_rns_2018-07-23_c7b6f90e-d171-4a03-810c-cab01e908572.PDF
Director's Dealing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76 转债代码: 113012 转债简称:骆驼转债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90 号文核准,骆 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开 发行了 71.7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 71,700 万元。其中,公 司控股股东刘国本先生共计配售骆驼转债 191,343 手(191,343,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6.69%。
2018 年 7 月 23 日,公司接到刘国本先生通知,其于 2018 年 5 月 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其所持有的骆驼转债 71,000 手, 占发行总量的 9.90%;其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出售其所持有的骆驼转债 120,343 手,占发行总量的 16.78%。本次出 售后刘国本先生不再持有骆驼转债。
因股东刘国本先生首次认购公司可转换债券,对可转换债券政 策、法规的理解掌握不够,其 7 月 20 日的减持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8.2 条规定“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量 20%后,每增加或者 减少 10%时,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报告期内和 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股票”。
刘国本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件影响的严重性,将切实加强对
国家证券交易相关法规的学习,提高守法合规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杜绝违规事项的再次发生,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行为向广大投 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