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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el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Sep 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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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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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88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作方签属 NISSAN 电池公司收购以及新能源项目 之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协议各方根 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合作事项的实施需以履行公司相关审 议程序及签署确定性协议等为前提,故公司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涉 及的投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意向框架协议,项目最 终实施与否存在不确定性,预计对公司当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8 月 8 日,金沙江资本(GSR CAPITAL)旗下的GSR GO Scale Capital Advisors,Ltd(以下简称“GSR CAPITAL Advisors”)已与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以下简称“Nissan 电池公司出让方股东”)签署 了关于收购Nissan 动力电池公司(以下简称“Nissan 电池公司”) 的独家收购协议。
2017 年 9 月 1 日,公司与 GSR CAPITAL Advisors 以及湖北长江 金沙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北金沙江投
资”)签署了《关于收购 NISSAN 电池公司项目以及骆驼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新能源电池项目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本 协议”)。
本协议约定了公司在认可 GSR CAPITAL Advisors 与 Nissan 电池 公司出让方股东签署的独家收购协议的情况下,公司或公司指定方拟 出资认购 GSR CAPITAL Advisors 设立的 Nissan 电池公司并购基金有 限合伙不高于 1 亿美元的投资份额以及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其它合 作。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在标准有限合伙协议下,公司或公司指定方直接或间接出资 不超过 1 亿美金认购 Nissan 电池公司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份额。
2、公司拟参与投资 3 亿人民币到金沙江资本的投资平台,全面 开展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一代燃料电池,公司享有该投资项目库的优 先跟投权。
3、本次并购标的 Nissan 电池公司将协助公司培养研发、生产团 队,完善公司现有的新能源电池生产线。与此同时,金沙江资本或其 指定的相关方投资公司的新能源电池公司,开展区域动力电池工厂和 研发中心建设,叠加公司现有的产能,总体规模不小于 4.5GWH。
4、如未来并购基金旗下的中国资产拟通过向 A 股上市公司及行 业战略投资者等出售全部或部分项目公司权益实现退出时,公司或公 司指定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业务是公司的重点业务板块之一,本协议约 定的投资项目若能有效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新能源电池对接 Nissan
电池公司的技术,实现在动力锂电池领域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的快速 提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扩展市场份额;也会增强公司在下一 代燃料电池领域的技术储备;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达成是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战略的需要,但 是,实施需要一定的过程,预计本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利润 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框 架性约定,合作事项的实施需以履行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及签署确定性 协议等为前提,故公司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投资事项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适 时披露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