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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el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r 2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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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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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24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骆驼集团”)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骆驼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90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 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 2017 年 3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现将本 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本次共发行人民币 71,700 万元骆驼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面 值发行。本次发行共计 717 万张。

本次发行的骆驼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 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 相结合发行的方式进行,若有余额则由承销团包销。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 80%:20%。如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申购与网下申购数量累计之和超过原 股东行使优先配售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数量,则原股东优先申购获得足额 配售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 按照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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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行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骆驼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7 年 3 月 23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845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 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 位。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64311”,配售 简称为“骆驼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转债可认购数量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 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机构投资者的每个产品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3 万手(3,000 万元),超过 3 万手 (3,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申购的上限为 5 万手(5,000 万元)。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按本公告的要求,正确填写《骆驼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并准备相关资料。参与网下申购的 机构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日 2017 年 3 月 24 日(T 日)15:00 前足额向主承销 商指定账户划出申购定金,同时向主承销商发送申购表等指定文件,应确保申购 定金于当日(T 日)17:00 前汇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未按规定及时缴纳定金或 缴纳的定金不足均为无效申购。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 为“783311”,申购简称为“骆驼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 1,000 元)。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 5 万手(5,0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本次发行的骆驼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骆驼转债上市首日 即可交易。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 、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股权登记日(2017 年 3 月 23 日)收市后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份数乘以 0.845 元(即每股配售 0.845 元面值的可转债),再按 每 1,000 元转换为 1 手,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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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数量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848,395,75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 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716,894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64311”,配售 简称为“骆驼配债”。网上优先配售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4 日(T 日)上交所交 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进行。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7 年 3 月 24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 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 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网上申购代码为“783311”,申购简称为“骆驼发债”。每个证券账户 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 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5 万手(5,000 万元),超出部分 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法规规定的机构账户外,每 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购不得撤单。同一账户多次申购除首次申购外,其 余申购无效。资金不实的申购亦视为无效申购。

三、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符合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7 年 3 月 24 日(T 日)9:00~15:00,以 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

机构投资者的每个产品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3 万手(3,000 万元),超过 3 万 手(3,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申购上限为 5 万手(5,000 万元)。如超出申购上限,则为无效申购。机构投资者申购并持有骆驼转债应遵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欲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申购日 2017 年 3 月 24 日(T 日)15:00

前,将全套申购文件发送至主承销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具体情况如下: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邮件标题:机构投资者全称 + 骆驼转债(请务必遵守此命名规则)

《网下申购表》EXCEL 文件下载地址: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tpyzq.com

全套申购文件包括(请以同一封邮件的多个附件形式发送):

  • 1)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下申购表》(请

  • 见附件)扫描件

  • 2) 《网下申购表》EXCEL 文件

  • 3) 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 4) 上交所证券账户卡扫描件

  •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网下申购表》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 章的无须提供)

  • 6) 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上述文件请勿使用 ziprar 等压缩文件格式。

邮件收悉以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准,若在发送邮件 20 分钟内未收到邮箱自 动回复,请务必拨打主承销商电话 010-88695155、010-88695156、010-88695157 进行确认。 已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全套申购文件且获得确认的,请勿重复发送邮 件。

如无法发送邮件,也可将上述全套申购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每一页传真 须加盖公司公章,并写明“单位名称”、“页码、总页数”和“经办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010-88695150、010-88695151、010-88695152,并请务必在发送传真 30 分钟后拨打主承销商电话 010-88695155、010-88695156、010-88695157 进行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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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通过向主承销商指定电子邮箱或传真发送网 下申购表进行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欲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邮件发送时间的认定以“邮件显示的发送 时间”为准。传真发送时间的认定以“主承销商收到传真的时间”为准。

《网下申购表》(EXCEL 版本)须发送至主承销商电子邮箱,盖章版文件须 和其他文件一起发送至主承销商处。请投资者务必保证《网下申购表》电子版文 件与盖章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如有差异,主承销商有权以电子版文件或传真件 的信息为准。

各机构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表》一旦扫描发送至主承销指定电子邮箱, 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日 2017 年 3 月 24 日(T 日)15:00 前足额向主承销商以下指定账户划出申购定金,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 10%。 若投资者以两个及以上产品参与申购,需分产品缴纳定金。每个产品缴纳 定金数量应不低于该产品全部申购金额的 10% ,未分产品申购或未足额缴纳定 金均为无效申购。每个产品所缴纳的定金须一笔划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 笔划账,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机构投资者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投资者证券账户号码 (上海)和机构投资者简称,例如,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某只产品证券 账户号码为 B123456789 ,则应在附注里填写: B123456789**** 基金。未按要求填 写汇款用途或附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认购 无效。 申购定金未按时到账或未足额到账的认购对象提交的网下申购表为无效申 购。

投资者需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应确保申购定金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T 日) 17:00 前汇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定金或缴纳的定金不足 均为无效申购。

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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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 0200000319200085126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102100000030
开户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B座
开户行联系人 黄克、董理想、李涛
银行查询电话 010-66410055-2703、010-66410055-3011、010-66411146

四、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 、发行人

公司名称: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本

办公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 65 号

联系人:张彦

联系电话:0710-3340127

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中心 D 座三单元太平洋证 券资本市场部

联系人: 杨海宁

联系电话:010-88695155

特此公告。

发行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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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 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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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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