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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el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n 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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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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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4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签署的投资意向书系双方达成的原则 性合作意向条款,项目的实施需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具体合作细节和双方的权 利义务等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实施。

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投资意向协议,项目尚未 正式实施,预计对上市公司当前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投资意向书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概述

2016 年6 月13 日,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 与重庆綦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綦江管委会”或“甲方”)签订《投 资意向书》,公司拟在重庆綦江工业园区投资兴建“年产400 万KVAH 高性能密封 汽车蓄电池及15 万吨/年蓄电池回收循环利用项目”。

本《投资意向书》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投资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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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 的原则,就乙方拟在重庆綦江工业园区投资兴建“年产400 万KVAH 高性能密封 汽车蓄电池及15 万吨/年蓄电池回收循环利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协商 一致,订立本投资意向书。

1、投资总额及规模:本项目预计征用土地约300 亩,预计投资约10 亿元 人民币(视项目进展情况可酌情调整投资额度),预计形成年产400 万KVAH 高性 能密封汽车蓄电池的产能,并形成15 万吨/年蓄电池回收循环利用能力,项目完 全达产后实现产值约30 亿元,上缴税收约2 亿元。

2、建设工期:本项目在具备实施前提条件下,预计18 个月左右完成厂房 建设,预计在厂房建设完成后3 年内全部达产(根据市场情况酌情分步达 产)。

3、建设地点:重庆綦江工业园区桥河组团。

4、项目实施主体:乙方或其指定关联公司(乙方拟设立重庆公司具体实施 本项目)。

5、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项目取得满足要求的环评批复、项目用地土地具 备施工建设条件并由乙方顺利摘牌、项目所需水电气及污水管网等管线贯通至项 目地界。

上述前提条件中除项目土地摘牌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外其它全部由甲方负 责达成;甲方在实施相关工作过程中,乙方可提供技术协助。

6、双方权利及义务:甲方同意并承诺,为乙方在重庆綦江实施本项目提供 便利和支持,确保项目正常顺利开展。甲方承诺,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 在符合有关法律及政策的前提下,帮助乙方争取获得国家、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的相关优惠政策。乙方在经营期间应遵守中国法律和当地政府的政策法规,照章 纳税,守法经营。

7、本项目实施前及本项目存续过程中,甲方应保证本项目周边1000 米范 围内没有食品类、医药类等环境敏感企业以及医院、学校、居民区、居民点、水 源地等环境敏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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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排他性:甲方同意,甲方在达成本项目实施前提条件后,排他性地 将本项目交予乙方(或其指定关联公司)实施;乙方同意,在本项目具备实施前 提条件后,立即展开项目实施过程。

9、在谈判过程中或为了谈判目的,双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 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谈判过程中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对方的一切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和其他该方确认为秘密的信息),以保持其机 密性,包括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擅自使用保密信息,确保有必 要获悉保密信息的各方人员及中介机构等遵守本条款约束。双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不因本次谈判的终止而终止。一方过失或故意泄露其知悉的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或 者非出于本投资意向书之目的擅自使用另一方的保密信息从而造成另一方损失 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本投资意向书系双方就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 万KVAH 高性 能密封汽车蓄电池及15 万吨/年蓄电池回收循环利用项目”达成的原则性合作意 向条款,具体合作细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将在本项目具备条件后由甲方与乙 方(或乙方指定实施本项目的关联公司)另行签订的《投资协议》或相关协议进 一步约定。

1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投资意向书约定的内容。

12、本投资意向书项下的投资合作事项,乙方尚需根据其公司章程及有关 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兴建的“年产400 万KVAH 高性能密封汽车蓄电池及15 万吨/年蓄电 池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政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和战略布局。本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蓄电池生产能力,提升公司废旧铅酸蓄电 池回收处理能力,完善铅酸蓄电池的“生产+回收”循环经济模式,形成规模效 益。本《投资意向书》的签订预计对公司 2016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投资意向书系双方就投资项目达成的原则性合作意向条款,具体合作细节 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将在投资项目满足实施的前提条件后,由合作双方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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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和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将另行签订《投资协议》或相关协议进一步约定。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 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投资意向书》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6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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