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amel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Dec 11, 2015
57230_rns_2015-12-11_f4d87351-668e-45e5-8db8-794f22540d9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8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鉴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发生的变化,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确保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一、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7 月 15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25.29 元/股。具体的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 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1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12 月 12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19.02 元/股。具体的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 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二、发行股票的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000 万股(含 8,000 万股)。在上述范围 内,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000 万股(含 10,000 万股)。在上述范 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调整前:
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
| 1 | 动力型锂离子电池项目 | 100,000 | 90,000 |
| 2 | 年处理15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 | 35,233 | 20,000 |
| 3 | 融资租赁公司增资 | 40,000注 | 20,000 |
| 4 | 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 38,800 | 30,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 | 40,000 |
| 合计 | 254,033 | 200,000 |
注:融资租赁公司原有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本次增资金额为 20,000 万元。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 要,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 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 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 换。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
| 1 | 动力型锂离子电池项目 | 80,008.77 | 80,000.00 |
| 2 | 年处理15 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 | 36,674.00 | 20,000.00 |
| 3 | 融资租赁公司增资 | 40,000.00注 | 20,000.00 |
| 4 | 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 38,800.00 | 30,00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0 | 40,000.00 |
| 合计 | 235,482.77 | 190,000.00 |
注:融资租赁公司原有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本次增资金额为 20,000 万元。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 要,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 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
3
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 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 换。
四、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非公开 发行事宜之日起 12 个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非 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调整是基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进 行的,调整的内容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 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