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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el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Dec 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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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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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47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将年产600万 KVAH 新型高性能低铅耗免维护蓄电池项目结项 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将混合动力 车用蓄电池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52 号文核准,公司 由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 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8,3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60 元,共计募 集资金 154,38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5,737.68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148,642.32 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 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 818.0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824.24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出具《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1〕0166 号)验证。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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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上市相关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等 合计 380.97 万元,公司将其冲减资本公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 2010 年 12 月 28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 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文), 上述费用应在发生时记入当期损益,不应从发行溢价中扣除。截止 2012 年 4 月 9 日,公司已将上述 380.97 万元从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 资金专户。
二、募投项目情况介绍
1、年产 600 万 KVAH 新型高性能低铅耗免维护蓄电池项目(以下 简称“项目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之一,项目一的产品为 新型高性能低铅耗免维护蓄电池,板栅结构采用拉网式,主要用途为汽 车起动用。项目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项目实施 后,可提升企业在蓄电池行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相关工艺技术和生产 管理方面的技术进步,使原有产品生产的总体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 高,从而达到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具 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2、混合动力车用蓄电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之一,项目二的产品主要包括车用平板式阀控密封型 铅酸蓄电池和车用卷绕式阀控密封型铅酸蓄电池。项目二符合国家政策 与产业发展的导向。项目实施后,公司可稳定在这一市场的先发竞争优 势和品牌影响力,保持对产品的技术更新,积极跟进市场需求的变化, 提供更高附加值的产品,使原有蓄电池产品生产的总体能力和水平得到 进一步提高,从而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需求及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三、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1 、 项目一建设地点位于襄阳市东北部深圳工业园,于 2009 年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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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开始启动建设,2010 年上半年开始部分投产,设计建成年生产能力 为 600 万 kVAh 新型高性能低铅耗免维护蓄电池,预计用地面积 133558 ㎡(合 200.34 亩),建筑占地面积约 67743 ㎡,建筑面积约 78494 ㎡。 本建设项目在节约能源和合理利用能源、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 防等方面均满足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项目二建设地点位于襄阳市东北部深圳工业园,于 2011 年开始 启动建设,项目设计年产混合动力车用蓄电池 204 万只(约 144 万 kVAh)。本建设项目在节约能源和合理利用能源、环境保护、劳动安全 卫生、消防等方面均满足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四、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计划使 用募集资金60,184.40 万元投资“年产600 万KVAH 新型高性能低铅耗 免维护蓄电池项目”,截至2014 年9 月30 日,该项目已建设完成,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总额为56,497.31 万元(其中已 支付金额为52,181.87 万元,待支付金额为4,315.44 万元),节余募集 资金3,687.09 万元。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37,672.96 万元投资“混合动力车用蓄电池项目”,截 至2014 年9 月30 日,该项目已完成全部设备购置和基础建设,达到设 计产能,正处于试生产阶段,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实际投入资 金总额为36,542.51 万元(其中已支付金额为29,173.12 万元,待支付 金额为7,369.39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130.45 万元。
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从项目 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 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环节,有效地控制了成本,在控制项目实施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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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前提下,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 生的利息收入亦是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必要性
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 拟将“年产600 万KVAH 新型高性能低铅耗免维护蓄电池项目”和“混 合动力车用蓄电池项目”截至项目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的节余资金(包 括截至2014 年9 月30 日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4,817.54 万元以及 2014 年9 月30 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年产600 万KVAH 新型高性能低铅耗免维护蓄电池项 目”、“混合动力车用蓄电池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独 立董事一致认为:
“截止2014 年9 月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年产 600 万KVAH 新型高性能低铅耗免维护蓄电池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混合动力车用蓄电池项目’已完成全部设备购置和 基础建设,达到设计产能,正处于试生产阶段,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合计节余募集资金4,817.54 万元。鉴于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同意‘年产600 万KVAH 新型高性能低铅耗 免维护蓄电池项目’和‘混合动力车用蓄电池项目’结项,并将截至项 目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的节余资金(包括截至2014 年9 月30 日产生的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4,817.54 万元以及2014 年9 月30 日后产生的利息 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以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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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鉴于骆驼股份“年产600 万KVAH 新型高 性能低铅耗免维护蓄电池项目”和“混合动力车用蓄电池项目”已经 完成建设,且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并将截 至项目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的节余资金(包括截至2014 年9 月30 日产 生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4,817.54 万元以及2014 年9 月30 日后产生的 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使用部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 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人对公司以部分募集 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节 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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