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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el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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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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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骆驼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 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拟以201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 方案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4,249,918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1 元(含税),每10 股送红股3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审查、表决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监管规定,确定的利润分配水平符合公 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发展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 远利益。

我们同意将《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财会〔2017〕22号、财会〔2019〕 8号、财会〔2019〕9号和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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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 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 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合 计人民币17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 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 员进行了询问,我们认为:

该关联交易的实施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该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副总裁候选人的提名与审核程序合法有效;张剑先生的任 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不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 禁入处罚的情况;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请张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黄德汉 李晓慧 胡晓珂

2020 年4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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