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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el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r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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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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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骆驼汽车配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选聘了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众联”)对 骆驼汽车配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该选聘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认可, 选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湖北众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 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也具有较丰富的业务经验,能够胜任本 次评估工作。除业务关系外,湖北众联及其签字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交易 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冲突,具有独立性。

3、湖北众联出具的评估报告所采用的假设前提参照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综合考虑了市场评估过程中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本次交易标的的实际情况, 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 4、湖北众联根据骆驼汽车配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资产、财务的实际情况进

  • 行评估,评估结果能够客观反映标的资产的实际价值。

  • 5、本次关联交易根据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价,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 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转让骆驼汽车配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的相关事 宜。

独立董事:王泽力 李晓慧 胡晓珂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