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amel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Dec 5, 2014

57230_rns_2014-12-05_aaf6a927-42a3-43f1-a307-52b162d54ad5.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独立董事王泽力、陈宋生、罗学富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将年产600 万KVAH 新型高性能低铅耗免维护蓄 电池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 于将混合动力车用蓄电池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核查了“年产600 万KVAH 新型高性能低铅耗免维护蓄 电池项目”、“混合动力车用蓄电池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后,一致认为:

“截止2014 年9 月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年产 600 万KVAH 新型高性能低铅耗免维护蓄电池项目’已建设完成,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混合动力车用蓄电池项目’已完成全部设备购 置和基础建设,达到设计产能,正处于试生产阶段,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合计节余募集资金4,817.54 万元。鉴于此,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同意‘年产600 万KVAH 新型高 性能低铅耗免维护蓄电池项目’和‘混合动力车用蓄电池项目’结 项,并将截至项目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的节余资金(包括截至2014 年9 月30 日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4,817.54 万元以及2014 年9

月30 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以节余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二、关于《关于参与设立湖北汉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北汽车 新应用投资基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该投 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 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我们同意《关于参与设立湖北汉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北 汽车新应用投资基金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泽力

陈宋生

罗学富

2014 年12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