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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el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1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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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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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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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1日

中宙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中审众环大厦 邮政编码: 430077

Mazars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Zhongshen Zhonghuan Building No.169 Donghu Road, Wuchang District Wuhan, 430077

由话Tel · 027-86791215 传真Fax: 027-85424329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 (2018) 011098 号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骆驼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8年4月11日出具 了报告编号为众环审字(2018)010893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骆驼股份 编制了后附的《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如实编制《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并确保其真 实、合法及完整是骆驼股份管理当局的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 第九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我们出具了本专项说明。 我们对《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 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骆驼股份实施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会计政策变更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本专项说 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骆驼股份 2017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应当与 己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年4月11日

本专项说明仅供骆驼股份 2017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 自 2017年5月 28 日起施行; 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 - 政府补助》, 自 2017年5月12日起施行; 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相关议案,批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持有待售 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作出了具体规定,要 求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 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重的负债,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 损益, 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的信息。

2、政府补助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 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 应当 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 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 失的期间,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 质, 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计入营业外 收支。

3、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新修订的财务报表中, 资产负债

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行 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修改"营业外收 入"行项目和"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列示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于 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于 2017年年度,本公司无终止经营以及资产处置事项。

2、在利润表中新增"其他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重分类 至"其他收益"项目, 2017年度取得的政府补助 129,078,069.38 元在"其他收益"项列示。此次 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政策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 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本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 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及公司业务的变化进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 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