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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el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2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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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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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骆驼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本保荐机构”)对骆驼 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5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 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3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18.6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54,38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5,737.68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48,642.32 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 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818.0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824.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出具《验资报告》 (深鹏所验字〔2011〕0166 号)验证。另外,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上市 相关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等合计 380.97 万元,公司将其冲减资本公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0 年 12 月 28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文),上述费用应在发生时记入当期损益,不应从发行溢价中扣除。截至 2012 年 4 月 9 日,公司已将上述 380.97 万元从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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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金额(万元) |
|---|---|
| 2011 年5 月30 日募集资金总额 | 154,380.00 |
| 减:发行费用 | 6,174.79 |
| 2011 年5 月30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48,205.21 |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 2,828.26 |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96,161.06 |
| 截至2012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4,872.41 |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1,442.27 |
|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 18,008.35 |
| 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8,306.33 |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756.28 |
|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 24,818.29 |
| 其中:转入永久流动资金金额 | 5,262.19 |
| 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4,244.32 |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186.29 |
|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 14,430.61 |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襄阳樊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谷城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襄阳分行、华夏银行襄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 年 8 月 15 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公司募 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及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募集 资金专户开户行就上述监管协议签署了补充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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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 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 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履行相应程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均已注销。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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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48,205.21 | 本年度投入 | 本年度投入 | 14,430.61 (含待支付款项) |
14,430.61 (含待支付款项)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3,418.3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 后投 资总 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含 待支付款 项)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 (4)=(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年产 600 万 KVAH 新型高性 能低铅耗免维护 蓄电池项目 |
否 | 60,184.40 | 60,184.40 | 175.87 | 56,497.31 | -3,687.09 | 94.00 | 2014.09 | 20,358.00 | 是 | 否 | |
| 谷城骆驼塑胶制 品异地新建工程 项目 |
否 | 16,300.00 | 16,300.00 | 495.49 | 14,511.98 | -1,788.02 | 89.00 | 2013.12 | 4,744.42 | 是 | 否 | |
| 混合动力车用蓄 电池项目 |
否 | 37,672.96 | 37,672.96 | 7,270.21 | 36,542.51 | -1,130.45 | 97.00 | 2014.09 | 46.71 | 否 | 否 | |
| 骆驼华中年产 400 万KVAH 新 型低铅耗免维护 |
否 | 不适用 | 21,223.61 | 0.00 | 21,291.05 | 67.44 | 100.00 | 2013.09 | 13,793.78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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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蓄电池项目 | ||||||||||||
|---|---|---|---|---|---|---|---|---|---|---|---|---|
| 归还银行借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2,824.24 | 0.00 | 12,824.24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751.23 | 6,489.04 | 11,751.23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合计 | 114,157.36 | - | 159,956.44 | 14,430.61 | 153,418.32 | -6,538.12 | - | - | 38,942.9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混合动力车用蓄电池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以上,主要原因如下: 1、“混合动力车用蓄电池项目”所生产的混合动力车蓄电池是一种新产品。为了满足客户的要求,公司自2011年起与汽车厂家进行了 大量沟通及技术交流,以识别客户的特殊需求。在此基础上,项目所需关键进口设备的功能亦需同步调整。在关键进口设备的引进过 程中,公司经过了较长时间的考察、调研,几乎与全球所有该类设备供应商就新工艺、新技术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同时,该类设 备工艺较为复杂,制造周期相应延长。 2、综合上述原因,关键进口设备的交货期滞后于原计划,交付时间由2013 年延迟至2014 年一季度。对此,公司调整了项目的实施 进度和计划,并重新履行了该项目的备案程序(湖北省发改委备案号:2014060039400027),项目根据新的投资计划进行投资。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混合动力车用蓄电池项目已达到全部设计产能,将根据厂商和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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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6,224.84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 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1年6月30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深鹏所股专字[2011]0434 号)。2011 年7 月8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全部置换了截止2011 年5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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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品情况 |
无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款情况 |
公司于2011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 款的议案》,于2011年7月和8月分四次将超额募集资金中的12,824.24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分别是2011年7月19日归还贷款 5,000万元、8月16日归还贷款2,000万元、8月19日归还贷款2,400万元、8月31日归还贷款3,424.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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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计通过的《关于将谷城塑胶制品异地新建工程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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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203.44万元和2014年度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 年12月31日骆驼塑胶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262.19万元。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将年产600万KVAH新型高性能低铅耗免维护蓄电 池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将混合动力车用蓄电池项目结余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4,817.54万元及2014年9月30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产(“年产600万KVAH 新型高性能低铅耗免维护蓄电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687.09万元,“混合动力车用蓄电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30.45万元)。截至2015 年12月31日骆驼襄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00万元。 |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年产400 万KVAH 新型低铅耗免维护蓄电池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0,842.64 万元投资年产 400万KVAH新型低铅耗免维护蓄电池项目,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华中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骆驼华中”)具体实施该 项目。根据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剩余38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年产400 万KVAH 新型低铅耗免维护蓄电池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380.97 万元投资年产400 万KVAH 新型低铅耗免维护蓄电池项目。截止 2014年12月31日,骆驼华中400万KVAH新型低铅耗免维护蓄电池项目本年度使用超募资金6.09万元,累计使用21,291.05万元, 期末项目投入进度率100.32%(实际投入使用资金包含帐户存款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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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太平洋证券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等人员交谈,查询 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 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2015 年度,骆驼股份能够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法规和制度要求管理和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本保荐机构对骆驼股份披露的《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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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 __ 程正茂 杨航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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