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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el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Apr 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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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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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13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陈宋生,男,1966 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 师、高级审计师;2007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会计系主任;现 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罗学富,男,1948 年出生,工学博士,注册会计师,2008 年至 今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高级顾问;现为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刘国本,男,1944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 年进 入湖北谷城县蓄电池厂,1981 年至1994 年,先后担任该厂技术副厂 长、厂长;1994 年至2003 年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长、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全 部会议。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内审工作情况、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
报表及报表说明、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募集资金使用审计情 况等进行了审议,各委员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 议进行了签字确认。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环”)为 公司2012 年度、2013 年度审计单位,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 格,从聘任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未 发现该所与公司之间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2、鉴于众环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2 年度审计各项工作,经审计 委员审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13 年度继续聘请众环海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3、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众环2012 年度审计费为70 万元,与 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在公司2012 年度报告审计和编制期间,我们与众环进行了两 次无管理层参加的沟通会议,明确了其在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的相关 责任,协商确定了公司201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范围、时间安 排和审计方法,并就审计中发现的需要注意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了沟 通。
5、我们通过对众环的审计过程进行监督,认为众环对公司进行 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按季度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 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实施各项工 作;我们审阅了审计部出具的内部审计专项报告、年度报告,对内部 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 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 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 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就相关问题进行 沟通,提出了建议。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 众环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述求意见后,积极进 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保障相关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报告。
主任委员:陈宋生
委 员:刘国本 委 员:罗学富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