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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SSA TOURISM GROUP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1
Jul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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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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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业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12532 债券简称:17 凯撒03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1 年8 月11 日召开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召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㈠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㈢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㈣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 年8 月11 日(星期三)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8 月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8 月11 日9:15-15:00。
㈤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8 月4 日
㈦会议出席对象
- 2021 年8 月4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 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合生汇写字楼4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宁志群先生、薛强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选举的董事人数为2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以下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采用等额选举) |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01 | 董事候选人宁志群先生 | √ |
1.02 董事候选人薛强先生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㈠登记方式: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 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8 月9 日9:00—11:30,14:00—17:00 ㈢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合生汇写字楼4 层会议室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 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 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 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余晴雨
联系电话: 010-56389796 传真号码:010-5638979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合生汇写字楼4 层会议室 邮政编码:100022
本次会议时间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 月27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0796
-
2、投票简称:凯撒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勾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假设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中应选人数为2,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差额选举时,所投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9:15-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凯撒同盛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 本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
一、表决指示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结果 | ||
|---|---|---|---|---|---|
| 以下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采用等额选举)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票数 |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 1.01 | 董事候选人宁志群先生 | √ | |||
| 1.02 | 董事候选人薛强先生 | √ |
备注: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四、委托人与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