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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HONG DISPLAY DEVICE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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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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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 2021-064 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2 号)核准,于 2017 年 9 月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851,632,044 股,发行价格为 6.74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9,219,999,976.56 元,扣除保荐机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到 账 19,053,071,176.77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9,040,665,874.64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足额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并经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大信验字[2017]第 1-00158 号验资报告)。本次 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 相关事宜。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 18,735,342,199.96 元,其中: 募投项目使用 15,306,342,199.96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429,000,000.00 元;募 集资金利息收入 112,127,597.04 元;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417,451,271.72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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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本公司、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彩虹(合肥) 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液晶”)、本公司与康宁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设立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虹宁”)和成都虹 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虹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同意设立的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 |
| 本公司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 | 806030901421003324 | 174,688,010.04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456010100100414709 | 3,561,091.08 | |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站支行 | 20000448791010300000018 | 196,283,131.44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 | 61001633408050000128 | 603,116.09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15200000036980 | 68.28 | |
|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 331011580000003569 | 0.00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72150155200001765 | 10,124,182.76 |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1020701021000780376 | 16.75 | |
| 小计 | 385,259,616.44 | ||
| 彩虹光电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咸阳彩虹支行 | 61050163340800000351 | 32,191,333.06 |
| 小计 | 32,191,333.06 | ||
| 合肥液晶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东支行 | 34050144860800001762 | 322.22 |
| 小计 | 322.22 | ||
| 合计 | 417,451,271.72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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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 18,735,342,199.96 元,其中: 募投项目使用 15,306,342,199.96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429,000,000.00 元;募 集资金利息收入 112,127,597.04 元;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417,451,271.72 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 资金。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彩虹光电已以自 筹资金 972,716.41 万元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金额 |
| 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 | 2,800,000.00 | 1,400,000.00 | 972,716.41 |
| 其中:建筑工程 | 235,600.00 | 235,600.00 | 191,391.65 |
| 设备及安装工程 | 2,193,400.00 | 1,164,400.00 | 781,324.76 |
| 其他费用-工程建设 | 204,900.00 | - | |
| 其他费用-预备费 | 79,000.00 | - | |
| 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 | 37,800.00 | - | |
| 其他费用-铺底流动资金 | 49,300.00 | -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彩虹光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为公司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17〕2522 号)。
2017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彩 虹光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72,716.41 万元,截 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已经置换但尚未转出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及利息为 5,032,860,131.48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转出募集资金专户。
彩虹光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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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 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17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8,600.00 万元的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7 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8,600.00 万元并已经按期 归还。
(2)2017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7 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8 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3)2018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8 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18 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4)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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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14.84 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5)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不超过 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8 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 金 7 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6)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 于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17 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7)2019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 于 2019 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19 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8)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彩虹光电以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彩虹光电于 2019 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1 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9)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以不超过 1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18 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10)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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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不超过 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20 年度实 际补充流动资金 9 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11)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不超过 14.5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20 年 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14.50 亿元。
(12)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 案》,同意彩虹光电以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归还 0.50 亿元,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0.50 亿元。
(13)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不超过 13.5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13.50 亿元。
(14)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不超过 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5.79 亿元。
就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将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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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上 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 、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1)2021 年 2 月 1 日,子公司彩虹光电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中的 0.50 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9 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增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以募集资金投入 |
| 1 | 增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彩虹康 宁(咸阳)合资项目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 |
34,790 | 34,790 |
| 合计 | 34,790 | 34,790 |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G8.6 面板项目量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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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板玻璃的需求,从而发挥供应链上游的优势,形成上下游整体配套的产业格 局,同时结合目前国内 8.5 代以上面板生产线及市场布局的变化,为配合彩虹康 宁(咸阳)合资项目建设,经 2018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2018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 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变更后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为向控股子 公司彩虹光电增资 34,790 万元,用于彩虹康宁(咸阳)合资公司项目生产厂房 及附属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和投资成都虹 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近年来国内 G8.6/G8.5 基板市场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多家面板企业相继 建成,开始批量生产。按照公司原项目计划,8.5 代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建成后 将主要为包括中电南京熊猫液晶显示公司 8.5 代 TFT-LCD 面板生产线提供配套 玻璃基板产品。为满足彩虹光电及其他下游公司 G8.6 面板项目对玻璃基板的需 求,从而发挥供应链上游的优势,形成上下游整体配套的产业格局,本公司已分 别在成都、咸阳与康宁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建设 8.6+代 TFT-LCD 玻璃基板后段 加工生产线。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快彩虹康宁合资项目建设,公司拟利用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彩虹康宁合资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以募集资金投入 |
|---|---|---|---|
| 1 | 投资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6+ 代TFT-LCD 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 |
6000万美元 | 1020万美元 |
| 2 | 投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6+ 代TFT-LCD 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 |
6000万美元 | 1020万美元 |
| 合计 | 12000万美元 | 2040万美元 |
为顺应平板显示发展趋势,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继续加大 公司产业升级力度,本公司与康宁公司签订《合资企业合同》,双方共同出资在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和陕西省咸阳市高新区各设立和运营一家中外合资公司(下 称“合资公司”),建设 8.6+代 TFT-LCD 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以提升公 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以及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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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万美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1,020 万美 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1%,康宁公司出资 980 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 本的 49%的股权。合资公司将分别在咸阳和成都建设一条 8.6+代 TFT-LCD 玻璃 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达产后各生产线最高年销售额预计超过 8000 万美元。
与此同时,为保证项目建设,本公司、康宁公司已分别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 政府、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彩虹和康宁在四川省成都市 双流区合资设立 TFT-LCD 玻璃基板后段加工工厂的投资协议》和《彩虹和康宁 在陕西省咸阳市合资设立 TFT-LCD 玻璃基板后段加工工厂的投资协议》,成都 双流区政府和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在项目用地、财政补助、税 收优惠、能源供应等方面给予合资公司相应的政府扶持。
为满足彩虹光电 G8.6 面板项目量产时对玻璃基板的需求,公司本次拟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为:出资 1020 万美 元与康宁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宁公司”)在成都设立彩虹康宁(成 都)项目公司,建设 8.6+代 TFT-LCD 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出资 1020 万美 元与康宁公司在咸阳设立彩虹康宁(咸阳)项目公司,建设 8.6+代 TFT-LCD 玻 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
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已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刊登于 2017 年 9 月 23 日和 2018 年 1 月 12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司与康宁公司设立合资公 司建设 8.6+代 TFT-LCD 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项目已于 2018 年 7 月获得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18 年 7 月 8 日的《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 于合资合作项目获批的公告》。
经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行部分变更,变更后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为投资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 8.6+代 TFT-LCD 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投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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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8.6+代 TFT-LCD 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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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904,066.59 | 1,904,066.5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82.92 | 4,182.92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8,881.3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30,634.2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57%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 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4)=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增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建设8.6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 示器件(TFT-LCD)项目 |
-- | 1,400,000.00 | 1,386,937.16 | 1,386,937.16 | 0.00 | 1,388,776.91 | 1,839.75 | 100.13 | 2018 年 12 月 |
279,829.97 | 是 | 否 |
| 增资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 司,建设8.5 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 线项目 |
-- | 522,000.00 | 468,248.13 | 468,248.13 | 0.00 | 100,723.29 | -367,524.84 | 21.51 | 2023年6 月 |
-- | 项目处 于建设 期 |
否 |
| 增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建设彩虹康宁(咸阳)合资 项目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 |
变更 | -- | 34,790.00 | 34,790.00 | 4,182.92 | 27,042.75 | -7,747.25 | 77.73 | 2019年3 月 |
-- | 不适用 | 否 |
| 投资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 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 板后加工生产线 |
变更 | -- | 7,045.65 | 7,045.65 | 0.00 | 7,045.65 | 0.00 | 100.00 | 2018 年 12 月 |
1,115.28 | 不适用 | 否 |
| 投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 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 板后加工生产线 |
变更 | -- | 7,045.65 | 7,045.65 | 0.00 | 7,045.65 | 0.00 | 100.00 | 2018 年 12 月 |
953.37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922,000.00 | 1,904,066.59 | 1,904,066.59 | 4,182.92 | 1,530,634.25 | -373,432.3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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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液晶面板行业处于产业发展的下行周期,行业竞争激烈,液晶面板价格低于预测价格,作为液晶 面板主要原材料的液晶基板玻璃市场前景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根据液晶基板玻璃市场前景适度延缓了项目投资进度。 目前公司所处的面板行业正处于上行周期,市场对基板玻璃需求旺盛,公司不存在调整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的计划。根据 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同时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多种因素,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建设情况, 决定将“增资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5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完工日期延后至2023年上半年。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具体详见前文所述之“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具体详见前文所述之“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具体详见前文所述之“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 1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 :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 :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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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
截止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 (3)=(2)/(1 )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 增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建设彩虹康宁(咸阳)合 资项目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 |
增资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 公司,建设8.5代液晶基板玻璃 生产线项目 |
34,790.00 | 4,182.92 | 27,042.75 | 77.73 | 2019 年3 月 | -- | 不适用 | 否 |
| 投资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 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 基板后加工生产线 |
增资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 公司,建设8.5代液晶基板玻璃 生产线项目 |
7,045.65 | 0.00 | 7,045.65 | 100.00 | 2018 年12 月 | 1,115.28 | 不适用 | 否 |
| 投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 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 基板后加工生产线 |
增资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 公司,建设8.5代液晶基板玻璃 生产线项目 |
7,045.65 | 0.00 | 7,045.65 | 100.00 | 2018 年12 月 | 953.37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48,881.30 | 4,182.92 | 41,134.05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 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 项目) |
1、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G8.6面板项目量产时对基板玻璃的需求,从而发挥供应链上游的优势,形成上下游整体配套 的产业格局,同时结合目前国内8.5代以上面板生产线及市场布局的变化,为配合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建设,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 变更,变更后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为向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增资用于彩虹康宁(咸阳)合资公司项目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 2、为满足彩虹光电及其他下游公司G8.6面板项目对玻璃基板的需求,发挥供应链上游的优势,形成上下游整体配套的产业格局,本公司已分别在成 都、咸阳与康宁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快彩虹康宁合资项目建设,决定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变更后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为投资成都虹宁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投资咸阳虹宁建设8.6+代TFT-LCD 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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