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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het Pharmaceutical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4
Dec 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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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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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嘉事堂
股票代码:002462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 称“《格式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格式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嘉事堂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其在嘉事堂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光大集团以直接协议划转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嘉事堂 41,180,805 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12%)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光大实业,从 而使光大实业直接持有嘉事堂41,180,805 股股份。同时,光大集团以直接协议划 转方式将全资子公司光大健康100%股份划转至光大实业,从而使光大实业通过全 资子公司光大健康间接持有嘉事堂41,876,431 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36%), 合计持有嘉事堂83,057,236 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28.47%)。上述第一个交 易事项已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批准;第二交易事项已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 股东会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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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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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 本报告书 | 指 | 光大集团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嘉事堂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光大集团 |
指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 |
| 嘉事堂、上市公司 | 指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光大实业 | 指 |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光大健康 | 指 | 中国光大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光大集团以直接协议划转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嘉事堂 41,180,805 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12%)划转 给全资子公司光大实业。同时光大集团以直接协议划 转方式将全资子公司光大健康(持有嘉事堂 41,876,431 股股份)100%股份划转至光大实业。 |
|
| 《股权划转协议》 | 指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与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之股份划转暨增资协议》 |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 《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A 股、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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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 法定代表人:吴利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7,813,450.36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2063897J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 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目前,光大集团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
63.1644% | 4,935,320.58 |
4,935,320.58 |
4
| 财政部 | 33.4315% | 2,612,155.89 |
2,612,155.89 |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理事会 |
3.4041% | 265,973.90 |
265,973.90 |
光大集团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 picture [369 x 20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大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董事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地区永 久居留权 |
|---|---|---|---|---|---|
| 吴利军 | 董事长 | 男 | 中国 | 北京市 | 无 |
| 崔 勇 | 副董事长 | 男 | 中国 | 北京市 | 无 |
| 刘慧敏 | 执行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市 | 无 |
| 郝 成 | 执行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市 | 无 |
| 肖立红 | 非执行董事 | 女 | 中国 | 北京市 | 无 |
| 窦洪权 | 非执行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市 | 无 |
| 方 霞 | 非执行董事 | 女 | 中国 | 北京市 | 无 |
5
| 吴铁鸿 | 非执行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市 | 无 |
|---|---|---|---|---|---|
| 郭晓光 | 非执行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市 | 无 |
| 彼得˙诺兰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英国 | 英国 | |
| 徐洪才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市 | 无 |
| (二)主要负责人 |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地区永 久居留权 |
|---|---|---|---|---|---|
| 吴利军 | 董事长 | 男 | 中国 | 北京市 | 无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嘉事堂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光大集团在境内和境外 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权益超过5%的简要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证券简称 | 证券代码 | 拥有权益比例 |
| 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 | 601818/ H06818 |
47.33% |
| 2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证券 | 601788/ H06178 |
45.88% |
| 3 |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控股 | H00165 | 49.74% |
| 4 | 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光大环境 |
H00257 | 43.08% |
| 5 |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中青旅 | 600138 | 23.19% |
| 6 | 光大永年有限公司 | 光大永年 | H03699 | 74.99% |
6
| 7 | 7 | ||||
|---|---|---|---|---|---|
| 7 | 连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连连数字 | HK02598 | 7.41% |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光大集团完善实业板块战略布局,通过专业化整合优化资源 配置,支持推动光大实业和嘉事堂聚焦主责主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推进康养结合,增强发展合力。本次以直接协议划转方式将光大集团所持有的嘉 事堂41,180,805 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12%)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光大实 业,将光大实业与嘉事堂进行重组整合,从而使光大实业直接持有嘉事堂 41,180,805 股股份。同时以直接协议划转方式将光大集团所持有的光大健康100% 股权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光大实业,将光大实业与光大健康进行重组整合,从而使 光大实业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健康间接持有嘉事堂41,876,431 股股份(占已发 行总股份的14.36%),合计持有嘉事堂83,057,236 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 28.4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
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如下:
1、光大集团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程序;
7
-
2、光大实业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审批程序;
-
3、光大集团与光大实业签订《股权划转协议》(嘉事堂);
-
4、光大集团与光大实业签订《股权划转协议》(光大健康)。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光大实业未持有嘉事堂股份。光大集团直接持有嘉事堂 41,180,805 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12%),通过光大健康(光大集团100% 持股)间接持有嘉事堂41,876,431 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36%),合计持 有嘉事堂83,057,236 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28.47%),为嘉事堂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嘉事堂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 picture [219 x 16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光大集团以直接协议划转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嘉事堂 41,180,805 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12%)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光大实业, 从而使光大实业直接持有嘉事堂41,180,805 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12%)。 同时,光大集团以直接协议划转方式将全资子公司光大健康100%股份划转至光 大实业。光大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实业间接持有嘉事堂14.12%的股份,通 过光大实业全资子公司光大健康间接持有嘉事堂14.36%的股份,合计持有嘉事
8
堂83,057,236 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28.47%),仍为嘉事堂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嘉事堂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 picture [209 x 20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 年11 月29 日,光大集团(“划出方”、“甲方”)与光大实业(“划 入方”、“乙方”)签署《股权划转协议》(嘉事堂),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主要内容:光大集团以嘉事堂股权2023 年12 月31 日的账面净值为基础, 向光大实业划转嘉事堂14.12%股权。光大集团将以嘉事堂14.12%股权价值对光大 实业进行增资。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光大实业按照其持有嘉事堂股份,并根据中 国法律法规及嘉事堂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股东权利。
2024 年11 月29 日,光大集团(“划出方”、“甲方”)与光大实业(“划 入方”、“乙方”)签署《股权划转协议》(光大健康),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主要内容:光大集团以光大健康股权2023 年12 月31 日的账面净值为基 础,向光大实业划转光大健康100%股权。光大集团将以光大健康100%股权价值对 光大实业进行增资。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嘉事堂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 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 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嘉事堂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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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以及中国证 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三)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与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 份划转暨增资协议》(嘉事堂);
-
(四)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与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 份划转暨增资协议》(光大健康);
-
(五)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嘉事堂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吴利军)
签署日期:2024 年11 月29 日
14
(此页无正文,为《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吴利军)
签署日期:2024 年11 月29 日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 地 |
北京市海淀区昆 明湖南路11 号1 号楼 |
| 股票简称 | 嘉事堂 | 股票代码 | 002462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太 平桥大街25 号 |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 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 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直接持股数量:41,180,805 股 直接持股比例:14.12% 间接持股数量:41,876,431 股 间接持股比例:14.36%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直接持股数量:0 股 直接持股比例:0 直接持股变动比例:-14.12% 间接持股数量:83,057,236 股 间接持股比例:28.47% 间接持股变动比例:14.12% |
16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股权划转协议》(嘉事堂)、《股权划转协议》(光大健康) 拥有权益的股 生效后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直接协议划转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不涉及资金来 露资金来源 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否√ 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17
(此页无正文,为《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吴利军)
签署日期:2024 年11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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