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achet Pharmaceutical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Feb 12, 2015

54498_rns_2015-02-12_41d193e5-8740-4035-8248-98c7f78ebbe2.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证监发[2004]第11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嘉事堂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战略,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

  • 策的延续和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嘉事堂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内容推进相关工 作;同意将上述公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见》(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 为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制定<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规划制定过程中,公司通过多种途径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充分维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 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重视给予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强调现金分红,保 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本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 预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此页无正文,系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永光__________________

张晓崧__________________ 吴剑__________________

2015 年2 月12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