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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het Pharmaceutical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Mar 2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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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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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自我评价报告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 ) 公司概况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 2003 年 9 月 29 日经国务 院国资委国资改革函[2003]250 号《关于设立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函》的批准, 以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实业”)、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张江”)、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中科 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联”)、中协宾馆、北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北信投资”)、北京超市发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超市发”,现已更名为“北 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李朝晖和白石峰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嘉事堂 有限责任公司以截止 2002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15,000 万元按 1:1 比例折合 股本 15,000 万股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8 日在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 所属行业:药品、医疗器械等的批发、零售行业。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5100956;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11 号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丁元伟;
注册资本:2400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材、化学药制剂、中药饮片、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 制品、精神药品(二类)、包装食品、饮料、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嘉事堂牌金尔钙颗粒 保健食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 二 ) 历史沿革
1 、股份公司设立
2003 年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函[2003]41 号”及“国资改革函 [2003]250 号”文件批准,由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实业)、上海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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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张江”)、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产业)、中科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联”)、中协宾馆、北信投资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信投资”)、北京超市发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超 市发”,现已更名为“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李朝晖和白石峰作为发起人,以发 起方式设立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以持有的嘉事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2 年 4 月 30 为基准日的净资产折股。公司于 2003 年 11 月 18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了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110000151009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03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中企 华评报字[2003]第 027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价值,并由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 2003 年 6 月 25 日出具的“天华验字(2003)第 037-08 号”验资报告审验。
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持股金额(万元) 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 3,750.6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455.72 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727.86 中科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95.90 北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295.90 中协宾馆 1,295.90 北京超市发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1,227.80 李朝晖 524.84 白石峰 425.48 合计 15,000.00 |
持股比例(%) 25.00 23.04 11.52 8.64 8.64 8.64 8.18 3.50 2.84 100.00 |
|---|---|
自然人股东李朝晖和白石峰代表所有 38 名自然人股东持股。
2 、 2005 年 5 月,注册资本增加 2500 万元
根据 2005 年 1 月 28 日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国 资产权[2005]143 号”文件批准,由原股东中青实业、上海张江、中科联、北信投资、超 市发及新股东北京宏润投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投资”)、北京市裕丰投资经营公 司(以下简称“裕丰投资”)、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房山国资委”)新增注册资本 2500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17500 万元。公司于 2005 年 5 月 17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上述出资业经北京中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5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中守验字(2005)第 010112 号”验资报告验证。
3 、 2006 年 1 月,注册资本增加 750 万元
根据 200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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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2005]1594 号”文件批准,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朝阳国资委”)增资 750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18250 万元。公司于 2006 年 1 月 20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上述出资业经北京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6 年 1 月 20 日出具的“方会验字(2006)第 1-096 号”验资报告验证。
4 、 2006 年 10 月,注册资本减少 6250 万元
根据 2006 年 8 月 25 日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 6250 万元,各股东同比例 减少出资,持股比例不变,注册资本变更为 12000 万元。公司于 2006 年 10 月 30 日办 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上述减资业经北京中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6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中守验字(2006)第 010129 号”验资报告验证。
5 、 2007 年股权转让
2007 年 3 月 10 日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北信投资将持有的 7.8589%公司股权共计 9,430,661 股转让给北京银谷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7 年 6 月 10 日股东会决议通 过:李朝晖将持有的 2.5799%公司股权计 3,095,922 股分别转让给丁元伟等 9 名自然人, 白石峰将持有的 2.1197%公司股权计 2,543,645 股分别转让给许帅等 29 名自然人。2007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中科联将持有的 7.8589%公司股权共计 9,430,661 股转让给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房山国资委、宏润投资分别将持有的 0.7616%公司股权计 913,893 股、0.8333%公司股权计 1,000,000 股转让给中青实业,上 述股权转让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京国资产权字[2007]93 号” 文件及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以“中青办字[2008]4 号”文件批准。2007 年 8 月 30 日股东北京 银谷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银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办 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 、 2009 年 4 月股权转让
2009 年 4 月 8 日,公司自然人股东丁元伟分别和张满、郭树军签定《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股份分别转让给张满、郭树军 30 万股、15.5469 万股,转让价格每股 4 元人 民币,转让价款分别为 120 万元、62.1876 万元,转让后丁元伟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于 2009 年 4 月 20 日办理完毕。
7 、 2010 年 8 月,上市发行,股本增加至 16000 万元
根据公司 2009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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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 号文《关于核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开发 行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配售 800 万股已于 2010 年 8 月 4 日在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持下配售完毕,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3,200 万 股已于 2010 年 8 月 4 日成功发行,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 证上[2010]261 号)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3,200 万股股票于 2010 年 8 月 1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0 年 9 月 9 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 公司实收资本由人民币 12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经营范围中的一项“销售医疗器械”变更为“销售医疗 ” 器材 。
8 、 2011 年 8 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本增加至 24000 万元 根据公司 2010 年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6,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4,000 万元。该增资事项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验,并于 2011 年 8 月 23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 82151 号验资报告。上述增资事项于 2011 年 9 月 15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变更后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1,276.08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04.30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85.63 北京宏润投资经营公司 179.08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419.35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772.29 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704.19 北京市裕丰投资经营公司 501.48 北京银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414.60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414.60 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 4,174.14 中协宾馆 1,216.94 郭树军等38位自然人 937.31 社会公众股 6,000.00 |
持股比例 5.32% 2.93% 1.19% 0.75% 1.75% 15.72% 7.10% 2.09% 5.89% 5.89% 17.39% 5.07% 3.91% 2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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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00 100.00%
合计
二、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主要是为了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权利机制、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
3、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
4、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 全、完整。
-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
-
1、合理性原则。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 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 各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内部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 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内部控制约束公司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
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的建立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 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内部控制保证公司的机构、岗位的合理 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 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
-
果,内部控制的建立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
6、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 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
三、 公司的内部控制结构及关键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2013 年12 月31 日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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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控制环境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目前已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董事会是 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计并 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协助董事会对需要决策事项提供咨询和建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 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 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 1 )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年 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年度终结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在《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情形下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特殊情 况下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2 )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财务预决算方案、资金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等,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 东大会负责。公司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 3 )监事会
监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负责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 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 位,并针对公司章程规定组成并行使职权。公司已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
( 4 )管理层及组织架构
管理层为适应公司经营模式,协调市场营销与财务管理间的关系,以便及时取得经营、 财务信息,公司明确了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建立了与经营模式相适应的组织机构, 科学地划分了每个机构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总经理按《总经理工作细则》 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各 部门负责人按各自的分工对总经理负责。公司内设机构有医药销售部、新药销售部、采 购中心、资产管理中心、信息中心、质检中心、财务部、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行政办 公室等部门,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均具备一定的学历、管理经验,能确保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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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措施有效执行。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在一级法人治理结构下建立完备的决策系统、执行 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机构和生产、服务部门。
( 5 )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核的范围、 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内部审计的程序及报告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下 设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审计部直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领导。
审计部配备专、兼职审计人员,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 受其它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审计部依据公司有关内控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财务收 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公司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 政策执行情况、财务计划或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对外投资、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
( 6 )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定期报告和 临时报告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程序及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该制度的制定执行对公 司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起到了保证作用。
( 7 )人事政策与实际运作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为科学的招聘、考核、晋升、辞退和员工岗位培训等人事制度, 以做到按岗设人、人尽其才。根据行业的要求,做好执业药师的储备工作,重视员工的 岗位培训工作,使员工流动较少,保证了员工队伍的稳定。
( 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投向变更等进行了详细 规定。
( 9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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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方、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价格的含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批准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与决策程序、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做出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平、公允性,有效地维 护了公司的利益。
( 10 )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公司资产处之行为,明确待处理资产的界定范围,建立健全待处 理资产的鉴定标准、处置程序与权限等,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 引—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待 处理资产的范围、处理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 11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有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 动公告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对防范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措施及方法、责任追究及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
( 12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对外 投资管理办法》。对投资权限的划分、岗位分工、执行控制、投资处理、跟踪与监督做 了详细的规定。
( 13 )分红管理制度
-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分红管理进行了规定。
( 14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4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相关事项》等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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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北京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事物管理制度》对公司内幕知情人的登记和报备进行了规定。
2 、会计系统
公司已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其 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适合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制订了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达到以下目的:
-
(1)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
-
(2)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恰 当的账户,使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要求。
-
(3)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
(4)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公司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按时、确保财务工作的质量。
3 、控制程序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 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 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 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 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 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 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 有关凭证,编制完毕的凭证及时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 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 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 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内部稽核:公司财务部内设稽核岗位负责内部稽核工作。规范财务核算管理,尤 其是财务核算的完整性、真实性等重要原则的执行情况。
- (6)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 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作了较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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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司主要内部控制的具体执行情况
公司主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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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 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按照《现金管理暂 行条例》和财政部《内部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的规定,明确了现金的使用 范围和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 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不存在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情况。
-
2、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能够选 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筹措的资金没有背 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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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落实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的选择、评审、请购、审批、采 购、验收程序;在货款付款方面,制定审批程序和权限,严格执行款项的稽核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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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落实连锁药店的店长工作制度、门店日常管理制度、门店运 营制度和连锁药店质量检查管理制度,各制度相互补充,明确岗位责任制,严把药品质 量关,较有效地防止了违规经营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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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落实物流管理制度,运用先进的信息系统,能较好地对各种 存货进行管理,包括采购、验收、入库上架在内的各环节全部信息化统筹管理,并可以 高效的进行补货上架、分拣作业、盘点作业、商品状态调整等复杂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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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建立了较完备的成本费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照借款和费用报销及审批程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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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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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在工薪、人事的内部控制方面,制定了《人事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绩 效考核实施办法》,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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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在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方面,已经制定《固定资产控制制度》、《资产处置管理 办法》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出售、折旧三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规范了公司资产处置行 为,明确待处理资产的界定范围,建立健全待处理资产的鉴定标准、处置程序与权限等, 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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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外投资方面,公司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根据公司章程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按投资额的大小确定投资决策权的行使,规 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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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红管理方面,公司明确了公司分红政策,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分红决策机制、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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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约束机制,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规范分红 管理制度。
1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方面,公司对内幕信息的责任人、内幕信息的范围、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进行了严格规定,并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和报备流 程以及保密和责任的追究。
12、公司在防范经营风险和适当估计各项资产损失方面,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和证监 会的要求,制定了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等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方法和 提取金额,按会计制度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已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需要核销时, 由公司向董事会提交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核销。其中: 应收款项采用备抵法核算,公司于期末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提取比例为: 1 年内(含1 年)1%、1-2 年(含2 年)5%、2-3 年(含3 年)30%、3-4 年(含4 年) 50%、4-5 年(含5 年)70%、5 年以上100%。公司对因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 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
五、 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适应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 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 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管理层认为,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本公司内部控制于2013 年12 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不存在 重大缺陷。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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