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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bio Biotech(Wuhan)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1

Dec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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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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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089 证券简称: 嘉必优 公告编号: 2021-051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王华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26,81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的0.856%;董事、副董事长杜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8,84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的0.724%;公司副总经理汪志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6,958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 0.197%;公司副总经理李翔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479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的 0.099%;公司副总经理耿安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6,9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的0.097%;公司副总经理马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581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92% ;公司董事会秘书易华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0,83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76%;公司监事吴宇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79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13%。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0 年12 月21 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王华标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合计数量不超过229,000 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0.191%;杜斌先生计划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190,000 股,占公司股 份比例不超过0.158%;汪志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合计数量不超过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0.042%;李翔宇先生计 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27,000 股,占公

1

司股份比例不超过 0.023%;耿安锋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29,225 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0.024%;马涛先生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27,645 股,占 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0.023%;易华荣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22,000 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0.018%;吴宇珺 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 3,949 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0.0033%。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 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停止减持股份。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1 年12 月16 日收到王华标先生、杜斌先生、汪志明先生、李翔 宇先生、耿安锋先生、马涛先生、易华荣先生及吴宇珺先生发来的《减持计划告 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王华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026,817
0.856%

IPO 前取得:1,026,817 股
杜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68,845
0.724%

IPO 前取得:868,845 股
汪志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36,958
0.197%

IPO 前取得:236,958 股
李翔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18,479
0.099%

IPO 前取得:118,479 股
耿安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16,900
0.097%

IPO 前取得:116,900 股
马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10,581
0.092%

IPO 前取得:110,581 股
易华荣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90,834
0.076%

IPO 前取得:90,834 股
吴宇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5,797
0.013%

IPO 前取得:15,797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2

注:以上股东及董监高自上市以来未减持其个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永新县嘉宜和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减持其间接持有的股 份的情形,详情可参见公司于2020 年12 月24 日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 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及公司于2021 年3 月2 日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股份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理价
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
来源
拟减持
原因
王华标 不超过:
229,000 股
不超过:
0.191%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229,000 股

2022/1/10~
2022/7/9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金需求
杜斌 不超过:
190,000 股
不超过:
0.158%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190,000 股

2022/1/10~
2022/7/9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金需求
汪志明 不超过:
50,000 股
不超过:
0.042%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50,000 股
2022/1/10~
2022/7/9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金需求
李翔宇 不超过:
27,000 股
不超过:
0.023%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27,000 股
2022/1/10~
2022/7/9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金需求
耿安锋 不超过:
29,225 股
不超过:
0.024%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29,225 股
2022/1/10~
2022/7/9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金需求
马涛 不超过:
27,645 股
不超过:
0.023%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27,645 股
2022/1/10~
2022/7/9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金需求
易华荣 不超过:
22,000 股
不超过:
0.018%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22,000 股
2022/1/10~
2022/7/9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金需求
吴宇珺 不超过:
3,949 股
不超过:
0.0033%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3,949 股
2022/1/10~
2022/7/9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3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嘉必优生物计划(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上述计划减持主体对其持有的发行前股份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提议由嘉必优回购本人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 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 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时的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除权、除息调整。

(3)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 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调整。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 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4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 与公司经营情况无关。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 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 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 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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