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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SUN — Annual Report 2025
Apr 2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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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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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一、開會程序 ...................................................................................................... 1 二、會議議程 ...................................................................................................... 2 三、報告事項 .................................................................................................. 3~4 四、承認事項 ...................................................................................................... 5 五、臨時動議 ...................................................................................................... 6 六、散會 .............................................................................................................. 6 七、附件 附件一: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 7~9 附件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 10 附件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暨財務報表 .............................................. 11~32 附件四: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 .................................................... 33 附件五: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發行情形 ................................................................................. 34 八、附錄 附錄一:公司章程 .............................................................................. 35~43 附錄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44~48 附錄三:全體董事持有法定成數及股數 ................................................ 49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佈開會 ( 報告出席股東股數 )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臨時動議
六、散 會
-1-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一、時間: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五)上午十時整
-
二、地點: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 266 號 B1 會議室
-
三、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四、主席致詞
-
五、報告事項
-
一
-
( ) 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
( 二 ) 民國一一四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
( 三 ) 民國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 四 ) 民國一一四年度給付董事酬金報告
-
( 五 ) 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
( 六 ) 募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項報告
-
( 七 ) 其他報告事項(內含股東提案情形報告)
-
六、承認事項
-
一
-
( ) 請承認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 二 ) 請承認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
七、臨時動議
-
八、散 會
-2-
三、報告事項
一 ( ) 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
說明: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一 ( 第 7~9 頁 ) 。
-
( 二 ) 民國一一四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
說明:民國一一四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二 ( 第 10 頁 )
-
( 三 ) 民國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說明:
-
(1) 依本公司章程第 33 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1%~9% 為員工酬勞, 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 屬公司員工;且前述員工酬勞中以不低於 45% 提撥為分派予基層員工之酬 勞。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超過 2.25% 為董監酬勞。
-
(2) 擬提列員工酬勞 8.99% 計新台幣 99,965,556 元及董事酬勞 2.25% 計新台幣 24,991,389 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且擬議分派之金額與帳列數額相同。
-
(3) 為落實照顧基層員工及合理分派經營成果,前述員工酬勞提撥不低於 45% , 即新台幣 44,984,500 元,作為分派予基層員工之員工酬勞。
( 四 ) 民國一一四年度給付董事酬金報告
說明:
-
(1) 本公司 114 年度董事酬勞為新台幣 24,991,389 元,業經 115 年 2 月 25 日董 事會決議通過,並以現金方式發放。
-
(2) 本公司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 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叙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1)本公司董事酬金包括報酬及業務執行費用。
-
、
-
2)董事酬金評估項目:經營績效 永續績效及同業水準等。
-
3)董事之報酬依本公司章程規定,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貢獻之價 值,並參酌國內外業界水準,授權董事會議定之。
- 綜合以上考量,主要因營收成長27%,稅後淨利成長18%,永續績效大幅 提升,故董事酬金較去年增加28%,占稅後淨利3%。
-3-
-
4) 公司章程中亦明訂不高於年度獲利之 2.25% 作為董事酬勞,董事酬金給 付原則:
-
獨立董事皆擔任審計委員及薪酬委員,考量其所負職責、承擔風險及 投入時間,另酌訂合理酬金。
-
業務執行費用為車馬費,依出席次數給付。
-
-
(3) 114 年度支付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請參閱本手冊附件四 ( 第 33 頁 ) 。
( 五 ) 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說明:
- (1) 現金股利 837,579,628 元(每股配發新臺幣 5.5 元)經董事會通過後,授權 董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屆時並另行公告。
- (2) 在維持配息率每股新臺幣 5.5 元不變下,嗣後本公司因有權參與分派股數變 動,致分派金額需調整且期末餘額亦隨之變動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
- (3) 現金股利計算不足一元之畸零款之合計數,轉入本公司之職工福利委員會 項下收入。
-
( 六 ) 募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項報告
-
說明: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 轉換公司債發行情形,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五 ( 第 34 頁 ) 。
( 七 ) 其他報告事項(內含股東提案情形報告)
- 說明:民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之提案權期間,無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 份之股東提出議案。
-4-
四、承認事項
董事會 提
一 ( ) 請承認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說明:
-
(1)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股東 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會計師查核竣事,連同營 業報告書經 115 年 2 月 25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審計委員會審查在案。
-
(2) 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上述財務報表,請參閱本 手冊附件一 ( 第 7~9 頁 ) 及附件三 ( 第 11~32 頁 ) 。
-
(3) 敬請 承認。
決議:
董事會 提
- ( 二 ) 請承認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 說明:
(1) 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狀況及分配如下表: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台幣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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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額
項目
小計 合計
期初未分配盈餘 246,414,719
本年度稅後淨利 830,563,707
未經損益項目之保留盈餘調整項: (20,438,845)
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 4,179,154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3,114,836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27,732,835)
本年度稅後淨利加計本期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
810,124,862
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0% 81,012,486
可供分配盈餘 975,527,095
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現金
837,579,628
(每股配發 5.5 元)
期末未分配盈餘 137,947,468
----- End of picture text -----
董事長:梁茂生 總經理:梁又文 會計主管:賴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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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敬請 承認。
決議:
-5-
五、臨時動議
六、散會
-6-
附件一
營業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 大家好:
首先感謝各位股東長期以來對志聖的支持,為各位股東報告 114 年度營業狀況:
營業成果:
| 成果: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項目 | 114年 | 113年 | 增(減)比例 |
| 營業收入淨額 | 6,102,155 | 4,818,209 | 26.6% |
| 營業毛利 | 2,643,741 | 1,983,100 | 33.3% |
| 營業費用 | 1,760,497 | 1,347,104 | 30.7% |
| 營業利益 | 883,244 | 635,996 | 38.9% |
| 營業外收(支) | 243,443 | 343,568 | -29.1% |
| 稅後淨利 |
892,907 | 756,575 | 18.0% |
| 歸屬於母公司淨利 | 830,564 | 719,160 | 15.5% |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的概況:
- 財務結構:
= 股東權益與資產比率 44.41% = 負債與資產比率 55.59% 2.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131.72% = 速動比率 85.74% 3.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6.27% = 股東權益報酬率 (ROE) 13.57% = 純益率 13.61% 每股盈餘 (EPS) = 5.50
2025 年是志聖工業 (2467) 重要時刻。這一年,我們不僅創下營收與獲利的新高,更完 成了從傳統設備廠到「半導體先進封裝設備商」的轉變,是極具歷史意義的「結構性轉型 元年」。如果說 2024 年是我們在先進封裝領域嶄露頭角的一年,那麼 2025 年便是我們「先 進封裝 + 先進 PCB 雙輪驅動起始年。」未來十年可以預見因為 AI 應用,客戶會有更多的 資本支出動能,我們在其中也會是一個重要的角色。
2025 年經營結論:十年一劍的成長動能、 AI 浪潮剛開始
從 AI 技術的爆發,促成 AI 晶片產業鏈快速迭代與高附加價值化。從 2022~2025 年先進封 裝的營收占比每年翻倍中可以看出,我們在對的道路上:
- 財務表現創高峰: 2025 年全年合併營收達 NT$ 61.02 億元 (年增 26.6% ),稅後淨 利 NT$ 8.3 億元 ,每股盈餘 (EPS) 達 NT$ 5.5 元 。
-7-
-
兩大動能讓營收結構徹底翻轉: 半導體業務佔比從2020年的1.6億大幅攀升至2025年的24億左右, 半導體營收成長達15倍 。PCB產業也面臨到AI晶片的迭代朝向 高階化,先進PCB(HDI、IC載板),2020年約佔2%營收至2025年進一步到27%營 收占比。可以看到2025年志聖在AI產業鏈上(晶片、記憶體、載板、HDI)整體的 營收已經趨近70%。 -
2025
逐步在客戶經營、ESG領域建立深厚的基礎與方向: -
台積電(TSMC)優良供應商獎: 連續三年(2023-2025)榮獲台積電頒發之優良供 應商獎項,2025年更獲頒「 卓越量產支援獎 」,為台灣設備商唯一連續獲獎。 -
G2C+
戰略綜效: 台積電2025年官方新聞稿 正式引用"G2C+ Alliance"。這標誌 著我們從「單兵作戰」成功轉型為「軍團協同」,重新定義了台灣設備商角色。 -
ESG
領域逐步建構:-
治理評鑑: 排名大幅躍進,攀升至全體上市公司 前6%~20%級距。 -
永續認可:2025年榮獲「 金恆獎銀獎 」及文化內容策進院之「 產業策進獎/資源協助獎 」。首次進入國際CDP評鑑 及Sustainalytics ESG指數 評鑑。 -
資安領先: 成為第一家通過SEMI E187資安認證 的CoWoS設備供應商。
-
人才與基建:為下一個十年築基:
-
研發戰力飛躍:2020至2025年間,研發團隊規模成長47%,研發人力佔比從30.8%提升至36.4%。 -
健康的雙峰結構: 擁有30%的資深骨幹(21Y+)確保技術傳承,以及39%的研發新血(3Y-)注入AI轉型動力。 -
戰略佈局: 投入 水湳研發基地 打造研發大腦,並成立 精科二廠 以快速響應未來先進 封裝客戶的爆發式需求。
2026 年展望:乘勢而上的 AI 浪潮
Agentic AI 、 Physical AI 逐漸顯現,也觀察到 NVIDIA 提到建置系統級生態系( System-level ecosystem ),我們正處於「從基礎建設 (Infra) 轉向 實體 AI (Physical AI) 」的十年超級週期。 在 AI 產業鏈上觀察到多家重量級客戶法說會上分別提到增加 2026 資本支出,對於 2026 年展望如下:
半導體營收結構再進化:
我們預期半導體相關營收將持續成長,並在整體營收中佔據更核心的地位。隨著主要 客戶持續擴大資本支出,以及 G2C+ 聯盟綜效的深化,本業成長動能持續。
我們看到 OSAT 與記憶體客戶的擴產需求將在 2026 年進一步放大。根據目前的訂 單能見度,這塊新興業務有望培養成與晶圓代工業務並駕齊驅的「第二大營收支柱」。
-8-
先進 PCB 產業在 HPC 尺寸加大的狀態下,客戶資本支出也持續發酵。志聖與子公司 創峰光電在先進 PCB 產業經營有成,開發的壓膜設備、濕製程設備從 2025 年亦會延伸到 2026 年,尤其先進 PCB 產業客戶往東南亞移動,也會是未來服務客戶的重點區塊。
隨著高毛利的半導體乾製程與具備規模經濟的濕製程同步放大,我們有信心在營收成 長的同時,維持優異的獲利能力,落實營收與獲利雙成長的目標。
永續經營與未來:
志聖始終堅持「合力共創、同行致遠」的精神。在追求股東權益成長的同時,我們也 將持續透過 ESG 治理,深化與供應鏈夥伴的減碳合作,並培育跨國界的技術人才。
我們深信, 2026 年將是志聖從「設備製造商」全面升級為「半導體製程解決方案平台」 的關鍵一年。感謝各位股東長期的支持與信任,經營團隊將全力以赴,為各位創造更卓越 的價值。
負責人:梁茂生 總經理:梁又文 主辦會計:賴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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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個體及合併財 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其中財務報表(含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委 託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李典易會計師及吳偉豪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無 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 委員會審查,認為尚無不符,爰依照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二百 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 鑒核。
此致
本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曹正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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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一 一 五 年 二 月 二 十 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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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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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25004093 號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志聖集團」)民國114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
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
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志聖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12
月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合併財
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
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
德規範,與志聖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
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志聖集團民國114 年度合併財務
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
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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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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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對志聖集團民國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銷貨收入之認列
事項說明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四(三十);會計項目之說明請詳財
務報告附註六(二十一)。
志聖集團主要營業收入來源為製造並銷售半導體業、印刷電路板業、平面顯示
器業等相關製造設備。主要收入係依客戶確認簽收後認列,涉及人工判斷銷售商品
移轉時點正確性且銷貨收入對整體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故列為查核最重要事項之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如下:
-
1.評估銷貨收入認列政策之適當性。 -
2.評估及測試與銷貨收入認列有關之內部控制之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 -
3.選取樣本對銷貨收入交易執行核對客戶訂單、銷貨交易之憑證及開立之帳單之 證實測試。 -
4.對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期間之銷貨收入交易執行截止測試。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
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
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
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志聖集團繼續經營之能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志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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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志聖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
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
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
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
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 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 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 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 序,惟其目的非對志聖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 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 志聖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 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 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 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志聖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 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 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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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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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 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 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
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
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
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志聖集團民國114 年度合併財務
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
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
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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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李典易
會計師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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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吳偉豪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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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20028992 號
金管證審字第1080323093 號
中華民國1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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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 聖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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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仟元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1,863,940 12 $ 1,930,703 18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流動 9,507 - 14,941 -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流動 253,506 2 1,281,657 12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六(四)
動 126,992 1 - -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五) 112,814 1 102,517 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五) 1,869,842 12 1,726,738 16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六(五)及七 17 - 90 -
1200 其他應收款 41,860 - 48,741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七 65 - - -
130X 存貨 六(六) 2,362,168 15 1,070,557 10
1410 預付款項 153,556 1 64,127 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6,243 - 11,206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6,800,510 44 6,251,277 58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642,596 11 100,492 1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六(四)
流動 599,399 4 639,171 6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七) 3,048,732 20 2,425,908 23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八)、七及八 2,859,248 19 1,059,732 10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九) 108,492 1 67,411 1
1780 無形資產 55,360 - 48,076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八) 135,425 1 131,040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五)(十五) 63,446 - 49,387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8,512,698 56 4,521,217 42
1XXX 資產總計 $ 15,313,208 100 $ 10,772,494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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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 次 頁)
-15-
志 聖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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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負債及權益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一) $ 1,010,000 7 $ 650,000 6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六(十二)
債-流動 337 - -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二十一) 1,316,879 9 504,148 5
2150 應付票據 9,022 - 4,218 -
2170 應付帳款 1,519,426 10 1,033,516 9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七 12,679 - 15,677 -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三) 898,427 6 730,293 7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七 1,649 - -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八) 74,492 - 91,411 1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六(九) 12,920 - 12,762 -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六(十四) 200,000 1 100,000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4,806 - 3,147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5,060,637 33 3,145,172 29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四) 2,672,580 17 1,839,000 17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八) 578,595 4 526,554 5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六(九) 10,366 - 8,609 -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2,370 - 2,371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3,263,911 21 2,376,534 22
2XXX 負債總計 8,324,548 54 5,521,706 51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七)
3110 普通股股本 1,567,553 10 1,567,553 15
資本公積 六(十八)
3200 資本公積 588,506 4 408,334 4
保留盈餘 六(十九)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535,554 4 463,150 4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51,901 - 51,901 -
3350 未分配盈餘 1,056,540 7 1,072,688 10
其他權益 六(二十)
3400 其他權益 2,993,610 20 1,818,107 17
3500 庫藏股票 六(十七) ( 253,897) ( 2) ( 524,329) ( 5)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6,539,767 43 4,857,404 45
36XX 非控制權益 448,893 3 393,384 4
3XXX 權益總計 6,988,660 46 5,250,788 49
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5,313,208 100 $ 10,772,494 100
----- End of picture text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picture [37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梁茂生
==> picture [37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梁又文 會計主管:賴秋燕
-16-
志 聖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picture [484 x 56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項目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4000 營業收入 六(二十一)及七 $ 6,102,155 100 $ 4,818,209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六)(二十六)
(二十七)及七 ( 3,458,414) ( 56) ( 2,835,109) ( 59)
5900 營業毛利 2,643,741 44 1,983,100 41
營業費用 六(二十六)
(二十七)
6100 推銷費用 ( 705,254) ( 12) ( 527,874) ( 11)
6200 管理費用 ( 489,719) ( 8) ( 454,013) ( 9)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542,579) ( 9) ( 362,179) ( 8)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十二(二) ( 22,945) - ( 3,038)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1,760,497) ( 29) ( 1,347,104) ( 28)
6900 營業利益 883,244 15 635,996 1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二十二) 48,023 1 57,043 1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三) 104,114 2 90,500 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四)及七 1,446 - 126,312 3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五) ( 67,236) ( 1) ( 52,208) ( 1)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六(七)
合資損益之份額 157,096 2 121,921 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43,443 4 343,568 7
7900 稅前淨利 1,126,687 19 979,564 20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八) ( 233,780) ( 4) ( 222,989) ( 4)
8200 本期淨利 $ 892,907 15 $ 756,575 16
----- End of picture text -----
(續 次 頁)
-17-
志 聖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picture [483 x 58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項目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六(二十)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五) $ 4,179 - $ 14,136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三)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 592,043 10 299,658 6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623,297 10 1,090,138 23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1,219,519 20 1,403,932 29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六(二十)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 51,230) ( 1) 152,752 3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645) - 8,336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六(二十八)
得稅 9,019 - ( 27,145)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總額 ( 42,856) ( 1) 133,943 3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1,176,663 19 $ 1,537,875 3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069,570 34 $ 2,294,450 48
本期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830,564 14 $ 719,160 15
8620 非控制權益 62,343 1 37,415 1
合計 $ 892,907 15 $ 756,575 16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2,013,361 33 $ 2,240,007 47
8720 非控制權益 56,209 1 54,443 1
合計 $ 2,069,570 34 $ 2,294,450 48
基本每股盈餘 六(二十九)
9750 本期淨利 $ 5.50 $ 4.80
稀釋每股盈餘 六(二十九)
9850 本期淨利 $ 5.49 $ 4.80
----- End of picture text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梁茂生
==> picture [37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梁又文會計主管:賴秋燕
==> picture [37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8-
志 聖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保留盈餘其他權益 |
註普通股股本資本公積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其他庫藏股票合計非控制權益權益總額 |
$1,567,553$274,026$413,304$51,901$847,720($138,358 )$498,037$530($ 425,511 )$3,089,202$325,377$3,414,579 |
----719,160----719,16037,415756,575 |
----14,136116,9151,389,796--1,520,84717,0281,537,875 |
----733,296116,9151,389,796--2,240,00754,4432,294,450 |
--49,846-(49,846 )------- |
----(449,227 )----(449,227 )-(449,227 ) |
----47,033-(47,033 )----- |
-(41,226 )--(56,288 )-(1,780 )--(99,294 )-(99,294 ) |
-156,597-------156,597-156,597 |
--------( 186,041 )(186,041 )-(186,041 ) |
-18,937------87,223106,160-106,160 |
----------13,56413,564 |
$1,567,553$408,334$463,150$51,901$1,072,688($21,443 )$1,839,020$530($ 524,329 )$4,857,404$393,384$5,250,788 |
$1,567,553$408,334$463,150$51,901$1,072,688($21,443 )$1,839,020$530($ 524,329 )$4,857,404$393,384$5,250,788 |
----830,564----830,56462,343892,907 |
----4,179(36,722 )1,215,340--1,182,797(6,134 )1,176,663 |
----834,743(36,722 )1,215,340--2,013,36156,2092,069,570 |
--72,404-(72,404 )------- |
----(753,869 )----(753,869 )-(753,869 ) |
----3,115-(3,115 )----- |
-225--(27,733 )----(27,508 )-(27,508 ) |
----------(700 )(700 ) |
-150,962-------150,962-150,962 |
-28,985------270,432299,417-299,417 |
$1,567,553$588,506$535,554$51,901$1,056,540($58,165 )$3,051,245$530($ 253,897 )$6,539,767$448,893$6,988,660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經理人:梁又文會計主管:賴秋燕 |
|||||||||
|---|---|---|---|---|---|---|---|---|---|---|---|---|---|---|---|---|---|---|---|---|---|---|---|---|---|---|---|---|---|---|---|---|---|---|---|---|---|---|---|---|---|---|
附 |
六(二十) |
六(十九) |
六(二十) |
六(十八) |
六(十六) |
六(十七) |
六(十七) |
六(二十) |
六(十九) |
六(二十) |
六(十八) |
六(十六) |
六(十七) |
|||||||||||||||||||||||||||||
113 年 度 |
113 年1 月1 日餘額 |
本期淨利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12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法定盈餘公積 |
現金股利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
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 |
變動數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買回庫藏股 |
庫藏股轉讓 |
非控制權益變動數 |
113 年12 月31 日餘額 |
114 年 度 |
114 年1 月1 日餘額 |
本期淨利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13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法定盈餘公積 |
現金股利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
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 |
變動數 |
子公司分配現金股利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庫藏股轉讓 |
114 年12 月31 日餘額 |
董事長:梁茂生 |
-19-
志 聖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稅前淨利調整項目收益費損項目折舊費用攤銷費用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利益利息費用利息收入股利收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處分投資利益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資產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應收帳款-關係人其他應收款存貨預付款項其他流動資產淨確定福利資產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約負債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帳款-關係人其他應付款其他流動負債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支付之利息本期支付所得稅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附註114 年1 月1 日至1 2 月3 1 日113 年1 月1 日至1 2 月3 1 日$1,126,687$979,564六(二十六)83,46474,258六(二十六)6,4095,725十二(二)22,9453,038六(二十四)(8,515 ) (49,270 )六(二十五)67,23652,208六(二十二)(48,023 ) (57,043 )六(二十三)(63,787 ) (57,294 )六(七)(157,096 ) (121,921 )六(二十四)2,076245六(二十四)(346 ) (322 )1,3091,353六(十六)150,962156,59714,63223,487(11,943 ) (19,782 )(175,478 ) (15,422 )73336,816(5,482 )(1,275,329 ) (332,666 )(87,693 ) (1,655 )4,9632,716(270 )122800,895143,5704,804(271 )483,091242,633(2,655 )8,244177,352(12,305 )1,641(4,678 )1,124,2201,015,682(66,286 ) (52,146 )(192,231 ) (89,583 )865,703873,953 |
|---|---|
(續 次 頁)
-20-
志 聖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附註114 年1 月1 日至1 2 月3 1 日 |
志 聖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附註114 年1 月1 日至1 2 月3 1 日 |
志 聖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附註114 年1 月1 日至1 2 月3 1 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113 年1 月1 日至1 2 月3 1 日 |
|---|---|---|---|
附註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
資產 |
($ |
33,713 |
) |
($ |
355,231 |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
資產 |
96,993 |
81,837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減資退回股款 |
14,891 |
- |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185,267 |
) |
( |
177,603 |
) |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87,289 |
261,575 |
|||||||
收取採用權益法投資之現金股利 |
六(七) |
125,476 |
73,547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三十一) |
( |
1,883,497 |
) |
( |
332,724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3,607 |
1,786 |
|||||||
購置無形資產 |
( |
7,667 |
) |
( |
902 |
) |
|||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
770 |
7,536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
10,616 |
) |
- |
|||||
收取之利息 |
48,497 |
68,156 |
|||||||
收取之股利 |
63,787 |
57,294 |
|||||||
企業合併對子公司之收購(扣除所取得之現金) |
六(三十) |
- |
1,356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1,679,450 |
) |
( |
313,373 |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舉借短期借款 |
六(三十二) |
3,900,000 |
3,250,000 |
||||||
償還短期借款 |
六(三十二) |
( |
3,540,000 |
) |
( |
3,330,000 |
) |
||
舉借長期借款 |
六(三十二) |
1,033,580 |
876,000 |
||||||
償還長期借款 |
六(三十二) |
( |
100,000 |
) |
( |
400,000 |
) |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44 |
135 |
|||||||
租賃本金償還 |
六(三十二) |
( |
16,888 |
) |
( |
16,404 |
) |
||
庫藏股買回成本 |
六(十七) |
- |
( |
186,041 |
) |
||||
非控制權益增加數 |
- |
13,564 |
|||||||
庫藏股轉讓 |
299,417 |
106,160 |
|||||||
發放現金股利 |
六(十九) |
( |
754,569 |
) |
( |
449,227 |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821,584 |
( |
135,813 |
) |
|||||
匯率影響數 |
( |
74,600 |
) |
73,387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 |
66,763 |
) |
498,154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六(一) |
1,930,703 |
1,432,549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六(一) |
$ |
1,863,940 |
$ |
1,930,703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picture [37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梁茂生
==> picture [38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梁又文 會計主管:賴秋燕
-21-
(115)財審報字第25004094 號
==> picture [85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6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師查核報告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
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
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
月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個體財
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受託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
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
德規範,與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
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
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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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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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66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茲對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
如下:
銷貨收入認列
事項說明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四(二十九);會計項目之說明請詳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二十一)。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收入來源為製造並銷售半導體業、印刷電路板
業、平面顯示器業等相關製造設備。主要收入係依客戶確認簽收後認列,涉及人工
判斷銷售商品移轉時點正確性且銷貨收入對整體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故列為查核
最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如下:
1. 評估銷貨收入認列政策之適當性。
2. 評估及測試與銷貨收入認列有關之內部控制之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
3. 選取樣本對銷貨收入交易執行核對客戶訂單、銷貨交易之憑證及開立之帳單之 證實測試。
4. 對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期間之銷貨收入交易執行截止測試。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
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
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
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
圖清算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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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picture [85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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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
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
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
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
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
亦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 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 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 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 惟其目的非對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 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志 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 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 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 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 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 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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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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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66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對於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 並負責形成個體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
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
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
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
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
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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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李典易
會計師
吳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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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20028992 號
金管證審字第1080323093 號
中華民國1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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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志 聖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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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197,672 2 $ 131,282 2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流動 9,507 - 14,941 -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流動 253,506 2 1,281,657 14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五) 3,637 - 3,396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五) 605,660 5 734,520 8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六(五)及七 23,163 - 26,976 -
1200 其他應收款 2,989 - 2,964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七 1,653 - 2,080 -
130X 存貨 六(六) 753,491 6 568,728 6
1410 預付款項 30,265 - 35,242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6,032 - 11,020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887,575 15 2,812,806 30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639,265 13 97,018 1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六(四)
流動 223,784 2 228,697 3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七)及七 5,978,670 47 5,126,187 55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八)、七及八 2,663,862 21 849,488 9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九) 19,663 - 17,957 -
1780 無形資產 15,142 - 4,181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七) 134,537 1 130,127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五)(十五) 55,765 1 44,053 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0,730,688 85 6,497,708 70
1XXX 資產總計 $ 12,618,263 100 $ 9,310,514 100
(續 次 頁)
----- End of picture text -----
-26-
志 聖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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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負債及權益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 $ 1,010,000 8 $ 650,000 7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六(十一)
債-流動 337 - -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二十一) 323,551 2 227,046 3
2150 應付票據 9,022 - 4,219 -
2170 應付帳款 六(十二) 578,626 5 580,199 6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七 81,286 1 107,642 1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三) 542,339 4 357,642 4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七 1,649 - -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七) 58,662 - 40,781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六(九) 11,042 - 10,616 -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六(十四) 200,000 2 100,000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341 - 2,179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2,818,855 22 2,080,324 22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四) 2,672,580 21 1,839,000 20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七) 578,595 5 526,554 6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六(九) 8,466 - 7,232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3,259,641 26 2,372,786 26
2XXX 負債總計 6,078,496 48 4,453,110 48
權益
股本 六(十七)
3110 普通股股本 1,567,553 13 1,567,553 17
資本公積 六(十八)
3200 資本公積 588,506 5 408,334 4
保留盈餘 六(十九)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535,554 4 463,150 5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51,901 - 51,901 1
3350 未分配盈餘 1,056,540 8 1,072,688 11
其他權益 六(二十)
3400 其他權益 2,993,610 24 1,818,107 20
3500 庫藏股票 六(十七) ( 253,897) ( 2) ( 524,329) ( 6)
3XXX 權益總計 6,539,767 52 4,857,404 52
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2,618,263 100 $ 9,310,514 100
----- End of picture text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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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梁茂生
==> picture [37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梁又文 會計主管:賴秋燕
-27-
志 聖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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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項目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4000 營業收入 六(二十一)及七 $ 3,381,540 100 $ 2,785,622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六)(二十五)
(二十六)及七 ( 1,923,579) ( 57) ( 1,657,644) ( 60)
5900 營業毛利 1,457,961 43 1,127,978 40
5910 未實現銷貨利益 ( 6,078) - ( 13,771) -
5920 已實現銷貨利益 13,771 - 27,984 1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1,465,654 43 1,142,191 41
營業費用 六(二十五)
(二十六)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 284,877) ( 8) ( 234,432) ( 8)
6200 管理費用 ( 357,466) ( 11) ( 354,215) ( 13)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347,598) ( 10) ( 236,106) ( 9)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十二(二) 22,226 1 ( 24,881) ( 1)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967,715) ( 28) ( 849,634) ( 31)
6900 營業利益 497,939 15 292,557 1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12,824 - 12,581 1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二)及七 98,257 3 88,344 3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三)及七 19,956 1 130,889 5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四) ( 67,157) ( 2) ( 52,065) ( 2)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 六(七)
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424,826 12 366,977 13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488,706 14 546,726 20
7900 稅前淨利 986,645 29 839,283 30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七) ( 156,081) ( 4) ( 120,123) ( 4)
8200 本期淨利 $ 830,564 25 $ 719,160 26
----- End of picture text -----
(續 次 頁)
-28-
志 聖工 業 股 份 有 |
志 聖工 業 股 份 有 |
志 聖工 業 股 份 有 |
限 公 司 |
限 公 司 |
|||||||
|---|---|---|---|---|---|---|---|---|---|---|---|
個 體 綜 |
合 損 |
益 表 |
|||||||||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
單位:新台幣仟元(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
114 |
年 |
度 |
113年 |
度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額 |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六(二十)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六(十五) |
$ |
4,179 |
- |
$ |
14,136 |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
六(三) |
|||||||||
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 |
|||||||||||
現評價損益 |
592,268 |
18 |
299,216 |
11 |
|||||||
833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 |
||||||||||
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 |
|||||||||||
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 |
|||||||||||
之項目 |
623,072 |
18 |
1,090,580 |
39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 |
||||||||||
額 |
1,219,519 |
36 |
1,403,932 |
50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六(二十)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
||||||||||
之兌換差額 |
( |
103,562)( |
3) |
223,217 |
8 |
||||||
838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 |
||||||||||
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 |
|||||||||||
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 |
|||||||||||
益之項目 |
57,821 |
2 ( |
79,157)( |
3)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 |
六(二十七) |
|||||||||
所得稅 |
9,019 |
- ( |
27,145)( |
1)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
||||||||||
項目總額 |
( |
36,722)( |
1) |
116,915 |
4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1,182,797 |
35 |
$ |
1,520,847 |
54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2,013,361 |
60 |
$ |
2,240,007 |
80 |
||||
基本每股盈餘 |
六(二十八)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 |
5.50 |
$ |
4.80 |
||||||
稀釋每股盈餘 |
六(二十八)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 |
5.49 |
$ |
4.80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梁茂生經理人:梁又文會計主管:賴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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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益 |
他庫藏股票權益總額 |
530($ 425,511 )$3,089,202 |
--719,160 |
--1,520,847 |
--2,240,007 |
--- |
--(449,227 ) |
--- |
--(99,294 ) |
--156,597 |
-(186,041 ) (186,041 ) |
-87,223106,160 |
530($ 524,329 )$4,857,404 |
530($ 524,329 )$4,857,404 |
--830,564 |
--1,182,797 |
--2,013,361 |
--- |
--(753,869 ) |
--- |
--(27,508 ) |
--150,962 |
-270,432299,417 |
530($ 253,897 )$6,539,767 |
會計主管:賴秋燕 |
||||||||||||||
|---|---|---|---|---|---|---|---|---|---|---|---|---|---|---|---|---|---|---|---|---|---|---|---|---|---|---|---|---|---|---|---|---|---|---|---|---|---|---|---|---|
權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其 |
$ 498,037$ |
- |
1,389,796 |
1,389,796 |
- |
- |
(47,033 ) |
(1,780 ) |
- |
- |
- |
$ 1,839,020$ |
$ 1,839,020$ |
- |
1,215,340 |
1,215,340 |
- |
- |
(3,115 ) |
- |
- |
- |
$ 3,051,245$ |
||||||||||||||||
志 聖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保留盈餘其他 |
資本公積-發行溢價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74,026$413,304$51,901$ 847,720($138,358 ) |
---719,160- |
---14,136116,915 |
---733,296116,915 |
-49,846-(49,846 )- |
---(449,227 )- |
---47,033- |
(41,226 )--(56,288 )- |
156,597---- |
----- |
18,937---- |
$408,334$463,150$51,901$ 1,072,688($21,443 ) |
$408,334$463,150$51,901$ 1,072,688($21,443 ) |
---830,564- |
---4,179(36,722 ) |
---834,743(36,722 ) |
-72,404-(72,404 )- |
---(753,869 )- |
---3,115- |
225--(27,733 )- |
150,962---- |
28,985---- |
$588,506$535,554$51,901$ 1,056,540($58,165 )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經理人:梁又文 |
|||||||||||
通股股本 |
1,567,553 |
- |
- |
- |
- |
- |
- |
- |
- |
- |
- |
1,567,553 |
1,567,553 |
- |
- |
- |
- |
- |
- |
- |
- |
- |
1,567,553 |
|||||||||||||||||
註普 |
$ |
$ |
$ |
$ |
||||||||||||||||||||||||||||||||||||
附 |
六(二十) |
六(十九) |
六(二十) |
六(十八) |
六(十六) |
六(十七) |
六(十七) |
六(二十) |
六(十九) |
六(二十) |
六(十八) |
六(十六) |
六(十七) |
|||||||||||||||||||||||||||
113 年 度 |
113 年1 月1 日餘額 |
本期淨利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12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法定盈餘公積 |
現金股利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
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
之變動數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買回庫藏股 |
庫藏股轉讓 |
113 年12 月31 日餘額 |
114 年 度 |
114 年1 月1 日餘額 |
本期淨利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13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法定盈餘公積 |
現金股利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
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
之變動數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庫藏股轉讓 |
114 年12 月31 日餘額 |
董事長:梁茂生 |
-30-
志 聖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稅前淨利調整項目收益費損項目折舊費用攤銷費用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淨利益處分投資利益利息費用利息收入股利收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未實現銷貨利益已實現銷貨利益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應收帳款-關係人其他應收款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存貨預付款項其他流動資產淨退休金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約負債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帳款-關係人其他應付款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其他流動負債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支付所得稅支付之利息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單位:新台幣仟元附註114 年1 月1 日至1 2 月3 1 日113 年1 月1 日至1 2 月3 1 日$986,645$839,283六(二十五)51,09544,285六(二十五)4,9824,499十二(二)(22,226 )24,881六(二十三)(8,515 ) (49,270 )六(二十三)(346 ) (322 )六(二十四)67,15752,065(12,824 ) (12,581 )六(二十二)(63,787 ) (57,294 )六(七)(424,826 ) (366,977 )六(二十三)642(272 )六(十六)150,962156,5976,07813,771(13,771 ) (27,984 )14,63223,487(236 )6,500151,110(8,383 )3,81320,726(25 ) (1,175 )4275,860(184,763 ) (118,597 )4,9777,8704,989(2,997 )(271 )1224,7983,79396,505(1,338 )4,803(270 )(1,573 )161,829(26,356 )55,239183,833(62,395 )1,649-162(1,035 )979,740709,917(81,550 ) (18,565 )(66,207 ) (52,003 )831,983639,349 |
|---|---|
(續 次 頁)
-31-
志 聖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附註114 年1 月1 日至1 2 月3 1 日 |
志 聖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附註114 年1 月1 日至1 2 月3 1 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113 年1 月1 日至1 2 月3 1 日 |
|---|---|---|
附註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
資產 |
($ |
33,713 |
) |
($ |
355,231 |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
資產 |
96,993 |
81,837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減資退回股款 |
14,891 |
- |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 |
48,197 |
) |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4,913 |
-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 |
114,444 |
) |
|||||
收取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股利 |
127,110 |
206,467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二十九) |
( |
1,861,890 |
) |
( |
313,937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477 |
550 |
|||||||
購置無形資產 |
( |
8,418 |
) |
( |
202 |
) |
|||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
128 |
6,351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
7,500 |
) |
- |
|||||
收取之利息 |
12,824 |
12,581 |
|||||||
收取之股利 |
63,787 |
57,294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1,590,398 |
) |
( |
466,931 |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舉借短期借款 |
六(三十) |
3,900,000 |
3,250,000 |
||||||
償還短期借款 |
六(三十) |
( |
3,540,000 |
) |
( |
3,330,000 |
) |
||
舉借長期借款 |
六(三十) |
1,033,580 |
876,000 |
||||||
償還長期借款 |
六(三十) |
( |
100,000 |
) |
( |
400,000 |
) |
||
租賃本金償還 |
六(三十) |
( |
14,323 |
) |
( |
14,233 |
) |
||
庫藏股轉讓 |
六(十七) |
299,417 |
106,160 |
||||||
庫藏股買回成本 |
六(十七) |
- |
( |
186,041 |
) |
||||
發放現金股利 |
六(十九) |
( |
753,869 |
) |
( |
449,227 |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824,805 |
( |
147,341 |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66,390 |
25,077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六(一) |
131,282 |
106,205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六(一) |
$ |
197,672 |
$ |
131,282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picture [38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梁茂生
==> picture [38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梁又文 會計主管:賴秋燕
-32-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領取來自子 公司以外轉 |
領取來自子 公司以外轉 |
投資事業或 母公司酬金 (註11) |
投資事業或 母公司酬金 (註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註:董事會成員已於民國114年5月27日全面改選。 1.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1)本公司董事酬金包括報酬及業務執行費用。 (2)董事酬金評估項目:經營績效、永續績效及同業水準等。 (3)董事之報酬依本公司章程規定,依其對公司營參與之程度、貢獻之價值,並參動國內外業界水準,授權董事會議定之。 綜合以上考量,主要因營收成長27%,稅後淨利成長18%,永續績效大幅提升(公司治理評鑑級距大幅提升、榮獲金恆獎、ESG for Culture影響力獎等),故董事酬金較去年增加28%,占稅後淨利3%。 (4)公司章程中亦明訂不高於年度獲利之2.25%作為董事酬勞,董事酬金給付原則: 1)獨立董事皆擔任審計委員及薪酬委員,考量其所負職責、承循風險及投入時間,另酌訂合理酬金。 2)業務執行費用為車馬費,依出席次數給付。 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
|---|---|---|---|---|---|---|---|---|---|---|---|---|---|---|---|---|---|
| A、B、C、D、E、F及 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註10) |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司 (註7) |
14,695 1.77% |
14,476 1.74% |
1,639 0.20% |
1,639 0.20% |
3,372 0.41% |
1,800 0.22% |
1,639 0.20% |
1,639 0.20% |
3,589 0.43% |
1,800 0.22% |
2,101 0.25% |
1,689 0.20% |
||||
| 本 公 司 |
14,695 1.77% |
14,476 1.74% |
1,639 0.20% |
1,639 0.20% |
3,372 0.41% |
1,800 0.22% |
1,639 0.20% |
1,639 0.20% |
3,589 0.43% |
1,800 0.22% |
2,101 0.25% |
1,689 0.20% |
|||||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員工酬勞(G) (註6) |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註7) |
股票 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現金 金額 |
312 | - | - | - | 19 | -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 | 股票 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現金 金額 |
312 | - | - | - | 19 | - | - | - | - | - | - | - | |||||
| 退職退休金 (F) |
財務報 告內所 |
有公司 (註7) |
77 | 8,397 | - | - | 58 | - | - | - | - | - | - | - | |||
| 本 公 司 |
77 | 8,397 | - | - | 58 | - | - | - | - | - | - | - | |||||
| 薪資、獎金及特 支費等(E) (註5)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7) |
9,589 | 4,490 | - | - | 1,555 | - | - | - | - | - | - | - | ||||
| 本 公 司 |
9,589 | 4,490 | - | - | 1,555 | - | - | - | - | - | - | - | |||||
| A、B、C及D等 四項總額及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註10)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7) |
4,717 0.57% |
1,589 0.19% |
1,639 0.20% |
1,639 0.20% |
1,740 0.21% |
1,800 0.22% |
1,639 0.20% |
1,639 0.20% |
3,589 0.43% |
1,800 0.22% |
2,101 0.25% |
1,689 0.20% |
||||
| 本 公 司 |
4,717 0.57% |
1,589 0.19% |
1,639 0.20% |
1,639 0.20% |
1,740 0.21% |
1,800 0.22% |
1,639 0.20% |
1,639 0.20% |
3,589 0.43% |
1,800 0.22% |
2,101 0.25% |
1,689 0.20% |
|||||
| 董事酬金 | 業務執行費用 (D)(註4)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7) |
- | - | 50 | 50 | 50 | 60 | 50 | 50 | 110 | 60 | 60 | 50 | |||
| 本 公 司 |
- | - | 50 | 50 | 50 | 60 | 50 | 50 | 110 | 60 | 60 | 50 | |||||
| 董事酬勞(C) (註3) |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司 (註7) |
4,717 | 1,589 | 1,589 | 1,589 | 1,690 | 1,740 | 1,589 | 1,589 | 3,479 | 1,740 | 2,041 | 1,639 | ||||
| 本 公 司 |
4,717 | 1,589 | 1,589 | 1,589 | 1,690 | 1,740 | 1,589 | 1,589 | 3,479 | 1,740 | 2,041 | 1,639 | |||||
| 退職退休金(B)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報酬(A) (註2)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梁茂生 | 梁茂忠 | 沈顯和 | 陳政興 | 朕昇(股)公司 代表人: 梁又元 |
均豪精密工業(股)公司 代表人:嚴璐 |
朱知遠 |
林明杰 |
林書賢 | 劉士源 |
曹正鵠 |
廖婉君 |
|||||
| 職稱 | 董事長 | 副董事長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
-33-
附件五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情形
| 項目 |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
| 董事會決議日期 | 114年11月7日 | |
| 募集原因 | 償還銀行借款 | |
| 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 金管證發字第1140366704號函 證櫃債字第11400110312號函 |
金管證發字第11403667041號函 證櫃債字第11500002142號函 |
| 發行日期 | 115年1月9日 | 115年1月22日 |
| 發行總金額 | 新台幣柒億元整 | 新台幣拾億元整 |
| 發行期限 | 發行期間3年, 自民國115年1月9日開始發行至118 年1月9日到期。 |
發行期間3年, 自民國115年1月22日開始發行至118 年1月22日到期。 |
| 發行面額 | 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 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
| 發行張數 | 7,000張 | 10,000張 |
| 發行價格 | 依票面金額之105%發行 | 依票面金額之123.34%發行 |
| 票面利率 | 0% | 0% |
| 發行時轉換價格 | 250.6 | 246.6 |
| 轉換期間 | 115年4月10日至118年1月9日 | 115年4月23日至118年1月22日 |
| 償還方式 | 本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
-34-
附錄一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一 第 章 總 則
-
一
-
第 條:本公司依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定名為:「志聖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
-
第 二 條:本公司營業項目如下:
-
一、電子、紡織、塑膠、橡膠、印刷、化工、航太等工業用定溫加熱設 備及配件機械之製造、銷售。
-
二、紫外線乾燥機、晒版機、曝光機、環境試驗設備、工業乾燥烤箱、 紅外線乾燥機、輸送烘乾機、精密試驗烤箱、恆溫恆濕箱﹝室﹞、 高溫爐、電熱板、真空烤箱、焊鍚爐、真空含浸器、冷熱衝擊試驗 機、自動沖孔預熱機、無塵室用烤箱、自動曝光設備、紫外線表面 清潔機等之加工製造買賣業務。
-
三、代理國內外廠商前項有關產品之報價投標經銷業務。
-
四、 E604010 機械安裝業。
-
五、 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自動化設備)。
-
六、 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
-
七、 CB01010 機械製造業。
-
八、 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
九、 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
十、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十一、 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
十二、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第 三 條:本公司總機構設於新北市,必要時得經董事會決議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工廠、營業所或連絡處等分支機構。
-35-
-
第 四 條:本公司與同業間及關係企業間得相互對外保證,惟須依據本公司「對外 背書保證辦法」提請董事會通過同意之。
-
第 五 條:本公司轉投資他公司而為有限責任股東時,所有投資總額得不受公司法 第十三條之限制,惟應依「購置及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之。
-
第 二 章 股 份
-
第 七 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拾億元整,分為普通股貳億股,每股新台 幣十元整,其中未發行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之。前項股份總額保留 新台幣壹億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轉換股份,共計壹仟萬股,每股 新台幣十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
第七條之一:本公司得經代表己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常會,及出席股 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 員工。
-
第七條之二:本公司得經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之股東常 會,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以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股 票收盤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
第七條之三:本公司得經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之股東常 會,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發行認股價格不受發行人募集 與發行有價證劵處理準則第五十三條規定限制之員工認股權憑證。
-
第 八 條:本公司之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經依法簽證 後發行之。
本公司為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洽證券集 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
第 九 條:刪除
-
第 十 條:股票轉讓、過戶、繼承、贈與及遺失、毀滅等情事,依公司法及有關法 令辦理之。股票因遺失或其他事由之換發或補發時,本公司得酌收工本 費。
-36-
-
第十一條:每屆股東常會前六十日內及股東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紅利 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辦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
- 第 三 章 股 東 會
-
第十二條:股東會分為常會及臨時會兩種:
-
一、常會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召開之。
-
二、臨時會於必要時依相關法令召集之。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 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但因天災、事變或 其他不可抗力情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公司於一定期間內,得不 經章程訂明,以視訊會議或其公告之方式開會。股東會開會時,如 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股東以視訊參與會議視為親自出席。
-
三、前二項規定,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第十三條: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開會三十日前,臨時會召集應於開會十五日前,將 開會日期、時間、地點及召集事由通知各股東。
-
第十四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 出席股東會或以電子方式行使之。股東委託出席之辦法,除依公司法第 一七七條規定外,悉依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 委託書規則」規定辦理。
-
第十五條:股東會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如董事長缺席時,由董事長就董事中 指定一人代理,如未指定代理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由董事會以 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 時,應互推一人擔任。
-
第十六條:股東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須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親 自或代理出席,其決議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第十七條:本公司各股東,除有公司法第一七九條規定之股份無表決權之情形外, 每股有一表決權。得採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
-37-
第十八條: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並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辦理。
==> picture [265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第十九條:本公司設置董事七 九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 選任之,董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得延長其 執行職務至改選就任時為止;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於六十 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並以補足原任期為限。獨立董事因故解任, 致人數不足章程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獨立董事均解任 時,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本公 司全體董事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依證券管理機關之規定。
-
第十九條之一:配合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2 規定,本公司上述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 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由股東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 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 相關規定。
-
第二十條:董事會由全體董事組織之,並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 數同意而推選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人,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 之主席,對外則代表本公司,並依法令、章程、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決議 執行本公司一切事務;董事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 二O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之職權如下:
-
一、公司營業方針之決定及業務執行之監督。
-
二、總經理、主辦會計、稽核主管及依法令應經董事會任免之職務之任 免。
三、預算及決算之審議。
-38-
四、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及資本增減案之擬定。
五、轉投資或對他公司貸款及資產抵押之核可。
六、本公司重要組織之建立、調整及撤銷與重要章則、重要契約之審定。
七、重要動產、不動產之購置、處分及質抵押之核定。
八、股東會之召集。
九、董事長交議事項之決定及總經理提議事項之審定。
- 十、擔任公司對外借款連帶保證人之義務。
十一、其他依照法令及股東會所賦與職權之行使。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須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並以出席 董事過半數同意而行之。董事因事不能出席時,應出具委託書,列明召 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得委託其他董事代理之,但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 ~ 限。董事會每三個月召開一 二次,每年至少召開四次。
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但遇有緊急情事時, 得隨時召集之。董事會之召集得以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 將議事錄副本分給各董事。
第二十四條:董事長、董事及獨立董事之報酬,不論盈虧均須支付,其金額依其對本 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國內外業界水準授權董事會議 定。
第二十四條之一:本公司設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有關審計委員會之人 數、任期、職權、議事規則等事項,依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 權辦法相關規定,以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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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經 理 人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得依董事會決議設執行長一人,並得設副執行長一人輔佐執行長 處理事務,執行長統籌負責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有關係企業之營運及決 策。總經理為公司之營運長且得具董事之身份,應遵循由董事長所領導 之董事會之監督,依本公司之政策,負責執行其被分配權責範圍內之整 體營業與運作,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且須依由董事長所領導之董事會 之政策,監督並控制本公司每日之營業與運作。
第二十六條:總經理應執行董事會所指定之職務。執行長得以書面授權各經理人於其 業務範圍內,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之權。
第二十七條:總經理、主辦會計、稽核主管及依法令應經董事會任免之職務之任免由 董事長提請董事會,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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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條:本公司每一會計年度之會計期間為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十九條:主辦會計之任免由董事長提請董事會,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行之。
第三十條:本公司於每會計年度終了,應由董事會編造下列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
會三十日前送交審計委員會查核,並提請股東會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1%~9% 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 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且前述員工酬勞中以不低於 45% 提撥為分派予基層員工之酬勞。
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超過 2.25% 為董事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 酬勞及董事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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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
一、依法繳納稅捐,
二、彌補累積虧損後,
三、再提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 時,得不再提列,
四、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視公司營運情況酌予保留 部份後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並依第三十 一條之一本公司股利政策。
本公司依法授權董事會得以特別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 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 之規定。
本公司得依法令規定分派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以發行新股方式為 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以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二分之一決議,並報告股東會。 第三十一條之一:股利政策:
本公司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情形,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 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之需求,就前條股東股利中現金股 利不低於百分之 20 。
第三十一條之二:本公司全體董事於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投保責任保險, 以降低並分散全體董事、公司及股東之損害風險。有關投保全體 董事之責任保險,於購買或續保後,提最近一次董事會報告。
第 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於發行新股時,應保留原發行股份 總額之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員工承購。本公司員工依前項所認 購之股份,得依公司法相關規定限制在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
第三十三條:本公司組織章程由董事會訂定;其餘辦事細則由總經理依職權核定後, 提報董事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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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公司及其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六十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第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四月六日
第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第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七月十六日 第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月十三日
第五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年三月十六日
第六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三月三十日
第七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月十一日
第八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月二十日
第九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八月十一日
第十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三十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九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八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六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但第三十三條修正後 條文自主管機關發布實施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適用。 第二十五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九日。 第二十六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 第二十七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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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年六月十六日。 第二十九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三十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五年六月十四日。 第三十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六年六月八日。 第三十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第三十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第三十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第三十五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九日。 第三十六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三十七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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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一條:本公司股東會議事,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本規則行之。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 寄發前為之。
- 第二條: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東 )報到時間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記載股東參與及行使權利方法、因不可抗力情 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以及如須延期 或續行集會時之日期及其他應注意事項;如召開視訊股東會者,並應記載對 於以視訊方式參與有困難之股東所提供之適當替代措施。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 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 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 會。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 前,向本公司登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議事手 冊、年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 束。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 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 及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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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 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出席股東 ( 或代理人 ) 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 本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文件; 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第二之一條: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 程全程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 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二之二條: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 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召開之地點及 時間,應充分考量獨立董事之意見。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第三條: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東依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 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代表已發 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主席即宣告開會,如己逾開會時間,不足法 定額時,主席得宣佈延長之,延長兩次(第一次延長時間為廿分鐘,第二次 延長時為十分鐘)仍不足額而有代表者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 席時,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規定辦理,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 同意為假決議;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 台公告流會。進行前項假決議時,如出席股東所代表之股數已足法定額時, 主席得隨時宣告正式開會,並將已作成之假決議提請大會表決。
第四條:股東會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並分發出席股東或股東代理人,開會悉依議程排 定之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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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出席股東發言,須先以發言條填明出席證號碼及姓名,由主席定其發言之先 後。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 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第六條:出席股東發言,每次不得超過三分鐘。但經主席之許可;得延長一次,但以 三分鐘為限。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 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 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 前項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案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 議平台,以為周知。
第七條:同一議案,每人發言不得超過兩次。
第八條:發言逾時或超出議案範圍以外,主席得禁止其發言。
第九條:討論議案時,主席得於適當期間宣告討論終結,必要時並得宣告終止討論。 第十條:經宣告討論終結或停止討論之議題,主席即提付表決。
第十一條: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 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 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 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 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 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 示者,不在此限。
,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 如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 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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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 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 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 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 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 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 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 同意、反對或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 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 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 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 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 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 股東會。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 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 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第十二條: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告休息。
第十三條:會議進行中如遇空襲警報,即停止開會各自疏散,俟警報解除後一小時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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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開會。
第十四條:本規定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與有關法令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六條:本辦法訂立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十一日。
第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第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 第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第五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六年六月八日。 第六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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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全體董事持有法定成數及股數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 26 條規定:
-
本公司全體董事合計應最低持有股數為: 9,405,320 股
-
二、截至此次股東會停止過戶日民國 115 年 3 月 24 日止,全體董事實際持有股數如下表:
| 職 稱 |
姓 名 |
持有股數 |
|---|---|---|
| 董事長 | 梁茂生 | 2,377,866 2,200,000(註) |
| 董 事 |
朕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梁又元 |
2,556,237 |
| 董 事 |
均豪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嚴璐 |
19,957,082 |
| 獨立董事 | 林書賢 | 0 |
| 獨立董事 | 曹正鵠 | 3,000 |
| 獨立董事 | 劉士源 | 0 |
| 獨立董事 | 廖婉君 | 0 |
| 全體董事實際持有股數(不含獨立董事) | 27,091,185 | |
| 全體董事持有股數均已達法定股數 |
( 註 ) 係為保留運用決定權信託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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