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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D COMPANY LIMITE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May 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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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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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 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 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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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BYD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211) 網站:http://www.byd.com

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茲通告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謹訂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三) 上午十時正假座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坪山區比亞迪路3009號公司會議室舉行臨時股 東大會(「 臨時股東大會 」),以審議及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

以特別決議案方式

  1. 審議關於分拆所屬子公司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至創業板上市符合相關法 律、法規規定的議案。

  2. 審議關於分拆所屬子公司比亞迪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至創業板上市方案的 議案。

  3. 審議關於分拆所屬子公司比亞迪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至創業板上市的預案 的議案。

  4. 審議關於分拆所屬子公司比亞迪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至創業板上市符合 《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的議案。

  5. 審議關於分拆所屬子公司比亞迪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在創業板上市有利於 維護股東和債權人合法權益的議案。

  6. 審議關於公司保持獨立性及持續經營能力的議案。

  7. 審議關於比亞迪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具備相應的規範運作能力的議案。

– 1 –

  1. 審議關於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式的完備性、合規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的說明的議案。

  2. 審議關於本次分拆目的、商業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議案。

  3. 審議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辦理本次分拆上市有關事 宜的議案。

  4. 審議關於比亞迪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擬實施股權期權計劃的議案。

承董事會命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王傳福

中國深圳,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 2 –

附註:

  • (A) 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五)營業時間結束時名列於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所存的本公 司股東名冊的H股持有人,在完成登記程序後,將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 上投票。H股持有人為符合資格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過戶文件 連同有關股票須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的H股過戶登 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辦理登記手續。

  • (B) 擬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的H股持有人應填妥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的回 條,以專人送遞、傳真或郵寄方式交回。

H股持有人應填妥回條並以傳真方式(傳真號碼:(852) 2865 0990)或郵寄(或寄存)交回本公司H 股過戶登記處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讓本公司H股過戶登記處可於臨時股東 大會舉行前7日(即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星期三)或之前)收取回條。

  • (C) 各H股持有人均可透過填妥本公司的代表委任表格委任一位或多位受委代表,代其出席臨時股東大 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 (D) H股持有人須使用本公司的代表委任表格以書面形式委任受委代表。代表委任表格須由有關的本公 司股東簽署或由其以書面形式(「 授權書 」)正式授權的人士簽署。如代表委任表格由前述的有關本 公司股東授權的人士簽署,則有關授權書及其他有關授權文件(如有)必須經過公證。如本公司的 公司股東委任其法人代表以外的人士代其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則有關代表委任表 格須蓋有本公司的公司股東的公司蓋章或由董事會主席或按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規定由該本公司的公 司股東正式授權的任何其他人士簽署。

  • (E) 上述附註(D)所述的代表委任表格及有關經公證的授權書(如有)及其他有關授權文件(如有)須於 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即不遲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二) 上午十時正)送達本公司H股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方為有效。

  • (F) 有關臨時股東大會,股東可以電話方式(電話:(852) 2862 8555)聯絡本公司的H股過戶登記處香 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或登錄www.computershare.com/hk/contact。

  • (G) 本公司股東或其受委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時,應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如公司股 東的法人代表或有關公司股東正式授權的任何其他人士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有關 法人代表或其他人士必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指派為法人代表的證明文件及╱或有效授權文件

  • (視情況而定)。

  • (H) 預計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需時一天。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的股東的交通及 住宿費用自理。

於本通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王傳福先生、非執行董事呂向陽 先生及夏佐全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蔡洪平先生、張敏先生及蔣岩波先生。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