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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D COMPANY LIMITE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6
Oct 1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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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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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6-05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
暨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 年11 月1 日(星期二) 召开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已于2016 年9 月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王传福先生(持有公司约18.96%的股份) 提交的1 项临时议案《关于进一步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关该等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6 年10 月20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16 年10 月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 案,董事会审议后认为,王传福先生提交上述临时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至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新增上述临时议案内容外,原《关于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通知》中列明的公司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 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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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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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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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A 股股东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5、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11 月1 日(星期二)上午10 点。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10 月31 日-11 月1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11 月1 日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10 月31 日下午15:00 至2016 年11 月1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6、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 号公司会议室。
-
7、股权登记日:2016 年10 月25 日(星期二)
-
8、出席对象:
(1)A 股股东:截至2016 年10 月25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 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H 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关于审议公司201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进一步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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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有)。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1 项议案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 决议通过;第2 项和第3 项议案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以上议案的 详细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 年8 月29 日、2016 年 10 月2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第1 项议案为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 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A 股股东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 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 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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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2016 年10 月26 日、27 日(9:00-11:00,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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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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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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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H 股股东
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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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
1、联系方式:
-
(1)联系人:程燕、王海进、刘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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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电话:0755-89888888 转 6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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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传真:0755-84202222
-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 3009 号
-
(5)邮编:51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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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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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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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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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0 月19 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回执
-
3、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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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 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594;投票简称:“亚迪投票”。
-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编码 |
|---|---|---|
| 总议案 | 所有议案 | 100 |
| 1 | 关于审议公司201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 3 | 关于进一步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
3.00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11 月1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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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10 月3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 年11 月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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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回执
回 执
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比亚迪”(002594)股票,拟参加比亚 迪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11 月1 日(星期二)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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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16 年10 月25 日,本人/本公司 持有 股“比亚迪” (002594)股票,作为“比亚迪”(002594)的股东,兹委托 大会主席 或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11 月1 日(星期二) 召开的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 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审议公司2016 年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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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 |
|||
| 3 | 关于进一步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说明:
1、若所委任的代表并非大会主席,请划去“大会主席”字样,并在适当的空格 内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 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 2016 年10 月27 日或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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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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