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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S EASTERN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r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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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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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1-022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 2、公示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23日。

  • 3、公示方式:公司内网公示。

4、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员工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 事会或证券部反馈意见。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和证券部均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 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内部公 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

  • 大误解之处。

  • 3、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 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