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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ngspr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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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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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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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 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3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科实业”)于2021 年5 月26 日与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了《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荣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国科实业拟向 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指定机构、河南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国科 实业联合成立的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转让其持有共计128,000,000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2%)以及由此衍生的所有权权益 (包括该等股份项下所有附带权益及权利)(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上述 交易完成后,并购基金持有公司20.02%的股份,共计128,000,000 股;国科实业持 有公司1.33%的股份,共计8,529,042 股。

2021 年7 月25 日,国科实业与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河南 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正式的股份转让协 议的签署和生效条款进行修改,约定于2021 年9 月30 日前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 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今日,公司收到国科实业通知,截至目前相关工作正常推进。经河南信息产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科实业协商一致,于2021 年9 月30 日签订了《河南信息产 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现将具体内容 公告如下:

一、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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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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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受让方):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智慧岛信息产业大厦601

法定代表人:胡长根

乙方(转让方):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塔东路7-6 号(4-5-1)

法定代表人:安阳

(一)《补充协议》对《意向协议》第(三)条进行修改:“正式股份转让协 议的签署和生效”之“1、双方应当在2021 年9 月30 日前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补充协议》中的上述条款修订为:

“1、双方应当在2021 年10 月31 日前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补充协议(二)未约定事宜,仍以《意向协议》约定为准;补充协议(二) 与《意向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二)约定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如本次股份转让最终实施完成,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化。本次股份转让 前,国科实业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后,第一大股东将变更为并购基金。 公司控股股东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 响。引入战略投资者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有利于公司与股东优势资源协同 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双方尚未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仅处于筹划、意向阶段,待签订 正式股份转让合同后还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并还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本 次股份转让存在后续正式协议签署时间待定、未能签署正式协议及交易无法达成的 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国科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36,529,042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1.36%。其中,国科实业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0,000,000股,占持有股份 数的65.92%,占公司总股本的14.08%;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公司股份37,000,000 股,占持有股份数的27.10%,占公司总股本的5.79%。目前,国科实业已经与相关当 事人就股份冻结事宜达成和解,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解除股份冻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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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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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裁定书,后续将尽快办理股份解除冻结事宜。上述股票质押及冻结事项有可能 造成导致本次交易无法继续推进的风险。

  • 3、若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并购基金,公司实际控制人

  • 也将相应发生变更。

四、所涉后续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持续督促股东及时披露进展,公司亦将严格遵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荣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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