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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ngspr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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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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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管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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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管一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参加各项会议,谨慎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观点,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 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0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15 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 加了历次会议,无缺席董事会情况。本人在认真阅读董事会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谨慎行使表决权,较好地维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 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2020 年2 月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以下事 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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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2)关于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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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向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3 月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调 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管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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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 年4 月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以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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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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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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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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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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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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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续聘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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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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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2020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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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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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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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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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 年6 月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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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为米健信息申请银行贷款事宜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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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 年8 月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以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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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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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调整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行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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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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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注销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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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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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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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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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0 年8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对以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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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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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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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对外担保事宜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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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关联交易事宜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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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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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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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管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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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9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 年9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对以下事 宜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2)对《关于公司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 见;
(3)对《关于公司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对《关于公司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对《关于公司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2020 年10 月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对以 下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10、2020 年12 月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向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0 年12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对以下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对《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进行事 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对《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对《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管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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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的独立意见;
(4)对《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审计工作 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完成了对《2019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审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 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 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 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独立董事:管一民
2021 年4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