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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ngspr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Mar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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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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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荣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科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荣科科技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报表合并范围内重要子公司:荣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辽宁荣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荣科爱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米 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的 98.53%,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8.63%。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 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 递、信息系统。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 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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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
| 内部控制 缺陷类别 |
基本 概念 |
||||
| 定性标准 | 定量标准 | 定性标准 | 定量标准 | ||
| 重大缺陷 | 指一个或 多个控制 缺陷的组 合,可能导 致公司严 重偏离控 制目标。 |
1、重大决策程序缺失;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 规范性文件; 3、重要管理方面缺乏制度 控制或系统性失效; 4、中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 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5、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 整改; 6、媒体出现负面信息、产 生重大影响; 7、其他可能对公司内控目 标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定量评价标准参 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的定量评价标准 执行。 |
1、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 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 财务报告;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 报,公司内部控制在运 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 4、其他可能对公司内 控目标产生重大影响 的情形。 |
1、缺陷影响>当年合并 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 5%; 2、 缺陷影响>当年合 并财务报表总资产的 1%; 以上述两者孰低确定重 要性水平。 |
| 重要缺陷 | 指一个或 多个控制 缺陷的组 合,其严重 程度和经 济后果低 于重大缺 陷,但仍有 可能导致 公司偏离 控制目标。 |
1、重大决策程序不完善; 2、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且造 成严重损失; 3、重要管理方面的制度不 完善或存在缺陷; 4、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5、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 整改; 6、媒体出现负面信息,产 生重要影响; 7、其他可能对公司内控目 标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形。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定量评价标准参 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的定量评价标准 执行。 |
各种可能对公司内控 目标产生严重影响的 情形。 |
1、当年合并财务报表利 润总额的1% <缺陷影 响≤当年合并财务报表 利润总额的5%; 2、当年合并财务报表总 资产的0.5% <缺陷影 响≤当年合并财务报表 总资产的1%; 以上述两者孰低确定重 要性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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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缺陷 | 指除重大 缺陷、重要 缺陷之外 的其他缺 陷。 |
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包括 情形以外的、各种可能对公 司公司内控目标产生影响 的情形。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定量评价标准参 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的定量评价标准 执行。 |
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 包括情形以外的、各种 可能对公司公司内控 目标产生影响的情形。 |
1、缺陷影响≤当年合并 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 1% ; 2、缺陷影响≤当年合并 财务报表总资产的 0.5% ; 以上述两者孰低确定重 要性水平。 |
|---|---|---|---|---|---|
三、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整改计划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公司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 因素。
五、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编写的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报告,并出具了会专字 [2017]1410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认为:“荣科科技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 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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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西证券认为: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 度和执行情况基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中介机构的协助 下,治理规范程度不断提高。公司应持续加强重点活动的内部管理控制,不断完 善相关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提高经营效率和 效果,促进实现企业发展战略。
保荐代表人:袁宗、费春成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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