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rilliance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May 31, 2017
55526_rns_2017-05-31_4b97f706-0463-4007-9679-3dafa16b30a9.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5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新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 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通过公司网站 (http://www.brilliance.com.cn)发布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 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7 日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在公示期限内,凡对 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反映,联系人:邹琳,联系电话为:88877277-608,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截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 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人员。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picture [112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