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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ghtgene Bio-Medical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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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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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 对博瑞医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美”)拟 向宁波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年。

公司拟为艾特美上述授信向宁波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授信额度、期 限等,以艾特美与宁波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艾特美 ( 苏州 )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07-09

注册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桑田街 218 号 生物医药产业园二期乐橙广场 5 楼 E441 单元

法定代表人:袁建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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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吸入制剂药物的研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01231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艾特美 1,517.94 318.07 1,199.87 - -130.13 -103.07

上述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数据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60%
2 海南锐智博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
3 海南丸必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四)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五)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核查,艾特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额度 仅为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核 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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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艾特美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吸入制剂药物的研发,是公 司在吸入药物领域的重要布局。近年来,我国哮喘、慢阻肺(COPD)等呼吸系 统疾病患病率呈快速上升趋势,而吸入制剂药物凭借其在呼吸系统疾病方面的优 势,被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为哮喘、慢性阻肺等呼吸道疾病的首选疗法。根据 IQVIA 发布的《2019 年中国医院医药市场回顾》,中国呼吸系统用药领域呈现较快增长 态势,2019 年市场增速 15.4%,位列医院用治疗领域第九位,中国哮喘和慢阻肺 (COPD)用药市场约 170 亿元,其中吸入剂型占比约 67%。由于吸入制剂存在 吸入制剂用原料药、吸入制剂配方和工艺、吸入装置和专利等多重技术壁垒,目 前由外资企业主导,外资企业市场份额占比超过 90%;因此,我国吸入制剂市场 有较大的进口替代空间。

(二)本次担保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艾特美产品研发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 而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三)艾特美之少数股东海南锐智博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海 南丸必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担保能力。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超出持股比例担保,少数股东海南锐智博思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和海南丸必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四)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拥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 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监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 2020 年年度董 事会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 2020 年年度监 事会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 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长远发展, 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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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逾期担 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公司全部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000.00 万元(含本次拟新增 3,000 万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 的比例为 2.10%和 1.64%。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认为:相关担保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在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民生证券同意博瑞医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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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邵航 范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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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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