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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GHT DAIRY & FOOD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Jul 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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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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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2015-052 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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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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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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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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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8 月14 日 下午1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肇嘉浜路777 号上海青松城大酒店四楼劲松厅
-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 年8 月14 日
至2015 年8 月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
| 序号 | 提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 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提案》 | √ |
| 2.01 | 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 |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2.04 | 发行数量 | √ |
| 2.05 |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 2.06 | 限售期 | √ |
| 2.07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2.08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09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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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 | 上市地点 | √ |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提案》 | √ |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提案》 |
√ |
| 5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 同>的提案》 |
√ |
| 6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 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提案》 |
√ |
| 7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提案》 |
√ |
| 8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 | √ |
| 9 | 《关于公司收购Bright Food Singapore Investment Pte. Ltd. 100%股权的提案》 |
√ |
| 10 | 《关于公司收购Bright Food Singapore Investment Pte. Ltd. 100%股权项目的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及 评估报告的提案》 |
√ |
| 11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等问题的意见的提案》 |
√ |
| 12 |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光明荷斯坦牧业有限公司与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签订关于牧业资 产相关合同的提案》 |
√ |
| 13 | 《关于选举董事的提案》 | √ |
| 14 | 《关于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 回报规划的提案》 |
√ |
| 15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 √ |
(一) 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案1、提案5 至提案8、 提案14 及提案15。详见2015 年6 月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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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案13。详见2015 年6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案2 至提案4、提案9 至 提案12。详见2015 年7 月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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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特别决议提案:1、2、3、4、5、6、7、8、9、10、1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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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1、2、3、4、5、6、7、8、9、10、11、 12、13、14
-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2、3、4、5、6、9、10、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四) 股东对所有提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0597 | 光明乳业 | 2015/8/7 |
(二)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董事候选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
(三)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他中介机构。
-
(四) 其他人员
五、 现场会议参会方法
(一) 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参会。
(二) 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委托代理人凭委托 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会(授权委托书样式见 附件1)。
六、 会议登记方法
(一)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周二,上午 9:00-11: 00,下午 1:30-4:3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03 室上海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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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 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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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
(三) 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 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 附件1)。
-
(四) 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七、 其他事项
-
(一) 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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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公司地址:上海市吴中路578 号 联系人:沙 兵
联系电话:021-54584520 转5506 分机 传真:021-64013337 邮编:201103
- (三) 会议登记处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03 室上海维一软件有
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雪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邮编:200050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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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 年8 月14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提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提案》 | |||
| 2.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 提案》 |
|||
| 2.01 | 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2.04 | 发行数量 | |||
| 2.05 |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2.06 | 限售期 | |||
| 2.07 | 募集资金用途 | |||
| 2.08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2.09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
| 2.10 | 上市地点 |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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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 | ||||
|---|---|---|---|---|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提案》 |
|||
| 5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 购合同>的提案》 |
|||
| 6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海益民食品一厂 (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的提案》 |
|||
| 7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提案》 |
|||
| 8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 | |||
| 9 | 《关于公司收购Bright Food Singapore Investment Pte. Ltd. 100%股权的提案》 |
|||
| 10 | 《关于公司收购Bright Food Singapore Investment Pte. Ltd. 100%股权项目的审计报告、 备考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提案》 |
|||
| 11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 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等问题的意见的提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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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光明荷斯坦牧业有限 公司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签订 关于牧业资产相关合同的提案》 |
|||
| 13 | 《关于选举董事的提案》 | |||
| 14 | 《关于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5-2017) 股东回报规划的提案》 |
|||
| 15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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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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