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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GHT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7

Mar 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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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31 佰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3/07 發言時間 16:38:21
發言人 王怡嫻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2959-1090 # 11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買回股份之目的
符合條款 35 事實發生日 106/03/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07
2.變更後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原買回股份種類:轉讓股份予員工
4.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5/11/11~106/01/10
5.實際買回期間:105/11/15~106/01/10
6.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7.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8.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原買回股份目的之會議紀錄:
案由一:擬變更本公司第一次買回公司股份之買回股份目的,提請討論。
說 明:
1.本公司經第十七屆第四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轉讓予員工,決議自105
年11月11日起至106年1月10日止買回股份10,000,000股,實際買回期間自105年11月15日起
至106年1月10日止,實際買回股數為10,000,000股,平均買回價格為11.74元。
2.經評估本次買回股份辦理轉讓予員工之效益不大,擬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第二條規定,將原買回股份之目的變更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並辦理銷除股份。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9.「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0.「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1.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經105年11月10日董事會出席董事7人同意聲明,董事會通過買回股份總數,已考慮公司財務
狀況,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2.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11月10日評估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
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無重
大異常情事。
13.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