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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GHT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2
Mar 2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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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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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3031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 務 季 報 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內附會計師核閱報告 )
公司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和平路19號2樓 電 話: (02)2959-1090
〜 1 〜
目 錄
項 目 |
頁 次 |
|---|---|
一、封 面 |
1 |
二、目 錄 |
2 |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 |
3 |
四、資產負債表 |
4 |
五、損益表 |
5 |
六、現金流量表 |
6 |
七、財務季報表附註 |
|
(一)公司沿革 |
7 |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7~12 |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
13 |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
13~26 |
(五)關係人交易 |
26~28 |
(六)質押之資產 |
28 |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28 |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
28 |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
28 |
(十)其 他 |
29 |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30~31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31~32 |
3.大陸投資資訊 |
32 |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
33 |
〜 2 〜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該
日止之民國一○一年及一○○年第一季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
財務季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
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
法對上開財務季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季報表附註四(六)所述,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 一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各為 703,929 千元及 2,365,295 千元,民國一○一年及一○○年 第一季分別認列投資損失淨額 30,946 千元及 4,042 千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自行編製未經會計師 核閱之財務季報表,以權益法評價計列。另,財務季報表附註十一、(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 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師未依第二段所述之核閱程序執行核閱工作。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季報表及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若經會
計師核閱,對第一段所述之財務季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季報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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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 (88) 台財證 ( 六 )[0990013761] 第 18311 號[號] 民 國 一○一 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
〜 3 〜
,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1.3.31 | 100.3.31 | 101.3.31 | 100.3.31 | |||||||||||
|---|---|---|---|---|---|---|---|---|---|---|---|---|---|---|
資 產 |
金 額 |
% | 金 額 |
% | 負債及股東權益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 |
|||||||||||||
| 1100 | 現金及銀行存款(附註四(一)) |
$ | 1,045,776 | 18 | 561,788 | 9 | 2120 | 應付票據及帳款 |
$ | 66,493 | 1 | 64,835 | 1 | |
| 1310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
2150 |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五) |
761,692 | 13 | 876,804 | 14 | |||||||
-流動(附註四(二)) |
735,059 | 12 | 752,140 | 12 | 2160 | 應付所得稅 |
5,618 | - | 74,759 | 1 | ||||
| 1120 |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四(三)) |
1,214,567 | 22 | 1,640,163 | 27 | 2170 |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 |
34,965 | 1 | 51,037 | 1 | |||
| 1150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五) |
66,263 | 1 | 89,173 | 1 | 868,768 | 15 | 1,067,435 | 17 | |||||
| 1190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五) |
長期及其他負債: |
||||||||||||
、五及六) |
30,613 | - | 43,935 | 1 | 2410 |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七)) |
1,870,082 | 32 | 1,840,634 | 30 | ||||
| 1200 | 存貨(附註四(四)) |
376,658 | 6 | 459,573 | 7 | 2810 |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八)) |
48,921 | 1 | 44,977 | 1 | |||
| 1241 | 在建工程(附註四(五)) |
3,473 | - | 1,754 | - | 2880 | 遞延貸項及其他(附註四(六)及(十)) |
20,437 | - | 11,818 | - | |||
| 1280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其他流動資產 |
1,939,440 | 33 | 1,897,429 | 31 | |||||||||
(附註四(十)) |
52,949 | 1 | 38,310 | 1 | 負債合計 |
2,808,208 | 48 | 2,964,864 | 48 | |||||
| 3,525,358 | 60 | 3,586,836 | 58 | 3110 | 普通股股本(附註四(九)) |
1,966,742 | 33 | 1,966,742 | 32 | |||||
投資: |
資本公積(附註四(六)、(七)及(九)): |
|||||||||||||
| 1421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3210 | 資本公積-發行溢價 |
347,120 | 6 | 347,120 | 6 | |||||||
(附註四(六)及五) |
2,195,795 | 37 | 2,365,295 | 38 | 3260 | 資本公積-長期投資 |
8,705 | - | 4,528 | - | ||||
| 1450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
3272 | 資本公積-認股權 |
89,433 | 2 | 88,350 | 1 | |||||||
(附註四(二)) |
97,839 | 2 | 120,587 | 2 | 445,258 | 8 | 439,998 | 7 | ||||||
| 1481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保留盈餘(附註四(六)及(九)): |
||||||||||||
(附註四(二)) |
5,518 | - | 35,518 | 1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344,584 | 6 | 312,121 | 5 | ||||
固定資產(附註五): |
2,299,152 | 39 | 2,521,400 | 41 | 3320 3350 |
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 |
133,419 378,518 |
2 6 |
33,819 629,383 |
1 10 |
||||
| 1501 | 土地 |
41,360 | 1 | 41,360 | 1 | 856,521 | 14 | 975,323 | 16 | |||||
| 1521 | 房屋及建築 |
31,605 | - | 31,605 | 1 |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 |
||||||||
| 1551 | 辦公設備及其他 |
32,229 | 1 | 30,738 | - | 3410 |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失(附註四(二)) |
(111,799) | (2) | (83,319) | (2) | |||
| 15X9 | 減:累計折舊 |
105,194 (43,795) |
2 (1) |
103,703 (40,625) |
2 (1) |
3420 3430 |
累積換算調整數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
(37,990) | (1) | (64,529) | (1) | |||
| 1670 | 預付設備款 |
- | - | 1,485 | - | (附註四(八)) |
(12,022) | - | (12,622) | - | ||||
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 |
61,399 | 1 | 64,563 | 1 | 股東權益合計 |
(161,811) 3,106,710 |
(3) 52 |
(160,470) 3,221,593 |
(3) 52 |
|||||
| 1820 | 存出保證金 |
17,040 | - | 4,556 | - | |||||||||
| 188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及其他 |
|||||||||||||
(附註四(八)及(十)) |
11,969 | - | 9,102 | - | ||||||||||
| 29,009 | - | 13,658 | - | |||||||||||
資產總計 |
$ | 5,914,918 | 100 | 6,186,457 | 100 |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 | 5,914,918 | 100 | 6,186,457 | 100 | |||
(請詳閱後附財務季報表附註) |
||||||||||||||
董事長:廖宗仁 |
經理人:廖宗仁 |
會計主管:廖柏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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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1年第一季 |
101年第一季 |
100年第一季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營業收入: |
||||||||
| 4110 | 銷貨收入(附註五) |
757,700 | 98 | 1,017,283 | 99 | |||
| 4520 | 工程收入(附註四(五)) |
23,967 | 3 | 17,569 | 2 | |||
| 4170 |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
9,467 | 1 | 7,608 | 1 | |||
| 772,200 | 100 | 1,027,244 | 100 | |||||
營業成本: |
||||||||
| 5110 | 銷貨及工程成本(附註四(四)及五) |
708,293 | 92 | 943,703 | 92 | |||
| 5910 | 營業毛利 |
63,907 | 8 | 83,541 | 8 | |||
營業費用:(附註四(八)、(九)及十) |
||||||||
| 6100 | 推銷費用 |
23,353 | 3 | 35,868 | 3 | |||
| 6200 | 管理費用 |
17,102 | 2 | 22,361 | 2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5,145 | 1 | 5,940 | 1 | |||
| 45,600 | 6 | 64,169 | 6 | |||||
| 6900 | 營業淨利 |
18,307 | 2 | 19,372 | 2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
| 7160 | 兌換利益淨額(附註四(六)) |
- | - | 42,256 | 4 | |||
| 7480 | 利息收入及其他(附註四(二)、(六)及五) |
4,767 | 1 | 3,744 | - | |||
| 4,767 | 1 | 46,000 | 4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
| 7510 | 利息費用(附註四(七)) |
7,407 | 1 | 7,290 | 1 | |||
| 7560 | 兌換損失淨額 |
50,621 | 7 | - | - | |||
| 7521 |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淨額(附註四(二)) |
23,524 | 3 | 4,042 | - | |||
| 81,552 | 11 | 11,332 | 1 | |||||
| 7900 | 稅前淨利(損) |
(58,478) | (8) | 54,040 | 5 | |||
| 8110 | 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四(十)) |
(4,201) | (1) | 10,746 | 1 | |||
| 9600 | 本期淨利(損) |
$ | (54,277) | (7) | 43,294 | 4 | ||
| 9950 |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元)(附註四(十一)) |
$ | 稅 前稅 後(0.30) (0.28) |
稅 前稅 後0.27 0.22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元) |
$ | (0.30) | (0.28) | 0.27 | 0.22 |
( 請詳閱後附財務季報表附註 ) 經理人:廖宗仁 會計主管:廖柏穎
董事長:廖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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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淨利(損)調整項目:折舊及攤銷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淨額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增加應收票據及帳款減少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存貨及在建工程減少(增加)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增加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增加)應付票據及帳款增加(減少)應付所得稅增加(減少)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減少其他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購買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受限制資產減少其他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本期現金及銀行存款淨增加(減少)數期初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期末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本期支付利息本期支付所得稅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活動:長期股權投資貸方餘額(帳列遞延貸項及其他項下)變動數應收權益法評價長期股權投資之股利 |
101年第一季100 年第一季$ (54,277) 43,294 1,139 1,490 7,406 7,289 23,524 4,042 (31,168) (21,761) 338,929 896 1,995 7,443 27,131 (53,144) (595) (2,177) (9,819) 6,007 (183,403) 166,207 (1,319) 4,739 (11,352) (8,591) 1,978 3,314 110,169 159,048 - (296,115) (11,021) 927 1,099 5,294 (3,292) (2,824) (13,214) (292,718) 96,955 (133,670) 948,821 695,458 $ 1,045,776 561,788 $ 7 1 $ 6,937 - $ 3,694 1,612 $ 4,199 5,916 |
|---|---|
( 請詳閱後附財務季報表附註 ) 經理人:廖宗仁 會計主管:廖柏穎
董事長:廖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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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季報表附註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七十年六月設立。主要經營業務為發
光二極體指示燈、顯示器之製造及銷售業務及承接提供指示燈、顯示器及相關支援操作應
用系統之工程專案。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員工人數分別為 110 人及 135 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公司財務季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重要會計政策及衡量基礎彙總說明如下:
一 ( ) 會計估計
本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係依規定對財務報表所列資產、負債、收益、費損及
或有事項,採用必要之假設及估計加以衡量、評估與揭露,惟該等估計與實際結果可
能存有差異。
( 二 ) 外幣交易及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本公司以新台幣記帳。非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即期匯率入帳;
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資產或負債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產生之兌換差異列為當期損益。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四號「外幣換算之會計處理準則」修訂條文規定,將
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但以公平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
性資產或負債,則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換算,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
者,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兌換
差額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本公司採權益法為評價基礎之國外長期股權投資以功能性貨幣記帳,因外幣財務
報表換算為本國貨幣財務報表所產生之換算差額,以稅後淨額列入股東權益項下之累
積換算調整數。
( 三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本公司承接工程專案之營業週期長於一年者,其在建工程、預收工程款、應收(
付)工程保留款及因工程而質押之定期存單,均以一個營業週期為劃分流動及非流動
之標準。
〜 7 〜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 四 ) 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就可回收金額
低於帳面價值之資產,認列減損損失。商譽以外之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累積減
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予迴轉,增加資產帳面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不
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數。
( 五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之交易目的金融商品,及所
持有之衍生性金融商品,除被指定且為有效之避險工具外,餘應歸類為此類金融資產
。原始認列時,係以公平價值衡量,交易成本列為當期費用;續後評價以公平價值衡
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
會計處理。
( 六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本公司原始認列指定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並以公平價值衡量,並加計取得之交
易成本;續後評價以公平價值衡量,除減損損失及貨幣性金融資產外幣兌換損益外,
於金融資產除列前,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於除列時,將累積之利益或損失列入
當期損益。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備供出售權
益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備供出售債務商品之減損減少金
額若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期損益。
( 七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未具重大影響力且無法可靠衡量公平價值之權益商品投資,以原始認列之成本
衡量。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不予迴轉。
( 八 ) 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
應收票據及帳款係因出售商品或勞務而發生之債權,其他應收款係屬非因營業而
產生之其他應收款及票據。
針對金融資產,本公司首先評估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是否存在客觀證
據,顯示重大個別金融資產發生減損,以及非屬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
減損。個別評估減損並已認列或持續認列減損損失之金融資產,無須再進行組合減損
評估。
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與其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
值間之差額。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之,減損金額應列為當期損益
。於決定減損金額時,預期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係包括擔保品及相關保險之可回收金
額。
〜 8 〜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且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但該迴轉不應
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應認列為當期
損益。
- (
九)存 貨
存貨之原始成本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之狀態及地點所發生之必要支
出,成本係採加權平均法計算。續後,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採個別比較,
淨變現價值以資產負債表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
費用為計算基礎。呆滯、逾期之存貨考量產品特性及過去銷售經驗提列呆滯損失。
- (
十)在建工程
本公司承接之工程專案係接受客戶委託提供發光二極體及相關支援操作應用系統
。因承接工程所投入之各項成本列為在建工程,按工程案件分別計列,扣除預收工程
款後以淨額列示,若在建工程金額超過預收工程款,列為流動資產,反之則列為流動
負債。工程期間未逾一年者,損益採全部完工法認列;除有特殊情形外,逾一年以上
者,損益採完工比例法認列,若前期已認列之累計利益超過本期期末完工比例所計算
之累計利益時,其超過部份作為本期工程損失,如工程專案估計為虧損時,立即認列
全部損失。
( 十一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本公司與子公司綜合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或
雖未達百分之二十,但對其有重大影響力者,採權益法評價。股權投資原屬以公平價
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資產或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者,變更為權
益法時,若不追溯調整,應以年初該投資之帳面價值作為採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之初
始帳面價值。非按持股比例認購採權益法評價被投資公司發行之新股,致投資之股權
淨值發生增減時,調整由長期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若有不足,則沖銷保留盈餘。
投資時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之差額,如係折舊、折耗或攤銷性資產所產生者,
自取得年度起,依其估計剩餘經濟年限分年攤銷;如係因資產之帳面價值高於或低於
公平價值所發生者,則於高估或低估情形消失時,將其相關之未攤銷差額一次沖銷;
如屬投資成本超過所取得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則超過部份認列為商譽;如屬所取
得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超過投資成本,則差額先就非流動資產等比例減少,若減少
至零仍有差額時,則將該差額列為非常損益。
本公司與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間交易及各子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尚未
實現者,予以遞延。交易損益如屬折舊性或攤銷性之資產所產生者,依其效益年限逐
年承認;其他類資產所產生者,於實現年度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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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如股權淨值發生負數時,若被投資公司之其他股東
無義務或無法提出額外資金承擔其損失者,其損失由本公司全額認列。若原長期股權
投資不足抵減投資損失時,則列為應收關係人款項之減項,如尚有不足,則貸記長期
股權投資貸項,列入其他負債項下。
本公司對具有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除依權益法評價外,並按季編製合併財務報
表。
( 十二 ) 固定資產及其折舊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評價基礎。維護及修理費用列為發生當期費用;重大增添
、改良及重置支出予以資本化。
除土地外,固定資產依估計使用年限採平均法計提折舊。固定資產已達使用年限
仍繼續使用者,其殘值依估計仍可使用年限繼續提列折舊。主要固定資產耐用年限如
下:
-
房屋及建築主體:45〜55年 -
房屋及建築改良物:2〜10年 -
機器設備及其他:2〜8年
( 十三 ) 無形資產
除政府捐助所取得之無形資產按公平價值認列外,原始認列無形資產時以成本衡
量。續後,以成本加依法令規定之重估增值,再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
額作為帳面價值。
攤銷時以原始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金額為可攤銷金額,並於已達可供使用狀態開始 時,於耐用年限期間以直線法攤銷。專利使用權以契約期間與效益年限較短者平均攤 銷;電腦軟體成本依 1~3 年平均攤銷。
( 十四 ) 應付可轉換公司債
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屬複合金融商品,即同時產生金融負債及給予持有人 轉換為權益商品之選擇權。可轉換公司債之負債組成要素之計算係參考與權益組成要 素無關之類似負債之公平價值後,再將可轉換公司債總金額及負債組成要素公平價值 間之差異認列為權益組成要素。可轉換公司債之利息係採有效利率法計算,並依合約 期限分攤認列為當期損益。轉換公司債權益組成要素公平價值之變動不予認列。 ( 十五 ) 退休金
本公司訂有職工退休辦法,凡正式員工服務滿一定年資或屆滿一定年齡,另年資
加年齡大於或等於六十者或不堪勝任者,得申請或由公司通知其退休,公司依其服務
年資核算基數,一次給付退休金。依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
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每位員工前十五年之服務,每服
務滿一年可獲得二個基數,自第十六年起,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一個基數,最高以四
十五個基數為限。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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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實施,適用原退休辦法之員工如選擇新制後之服務年資或新制施行後到職之員
工其服務年資改採確定提撥制,其退休金之給付由本公司按月以勞工工資百分之六提
繳退休金,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提撥數列為當期費用。
本公司採確定給付退休辦法部分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依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
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實際支付退休金時,先自準備金專戶支付,
如有不足再由本公司支付。
上述採確定給付退休辦法部分,本公司以年度終了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累積給 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並依精 算結果認列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退休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 及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依十五年之攤銷數。 ( 十六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公司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給與日在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者,依據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之規定處理。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係以給與日
之公平價值衡量。給與日所決定之公平價值於該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既得期間認列為
費用,並相對認列權益之增加。既得期間係依據該協議最終將既得之條件估計。既得
條件包括服務條件及績效條件(包含市價條件)。於評價該等交易時,不考量市價條件
以外之既得條件。
給與日之公平價值係以 Black-Scholes 選擇權模式估計,依據管理當局對履約價格 、預期存續期間、標的股票價格、預期波動率、預期股利率及無風險利率等參數之最 佳估計為基礎衡量之。
本公司所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給與日係於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之前,本公 司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2 )基秘字第 070 、 071 、 072 號解釋函之規定,對於前述員 工認股權憑證採用衡量日內含價值法認列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之酬勞成本,亦 即按衡量日本公司股票公平價值與行使價格間之差額估計酬勞成本,並於員工認股選 擇權計劃所規定之員工服務年限內認列為本公司之費用,同時增加本公司股東權益- 認股權。另,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之 規定,本公司上述員工認股權憑證無須追溯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但需 揭露依該公報規定衡量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擬制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 ( 十七 ) 收入認列
銷貨收入係於商品交付且風險已移轉予客戶時認列。相關成本及費用配合收入於
發生時認列。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係依經驗估計可能發生之產品退回及折讓,於商品
出售年度列為銷貨收入之減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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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 ) 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對於民國九十七年度(含)以後之盈餘,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分配之 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時,係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6) 基秘字第 052 號解釋函,於報導 期中及年度財務報表,先行估計擬分配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並依員工紅利及 董監酬勞之性質列為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項下之適當會計科目。嗣後股東會決議分配 金額與財務報表估列數如有差異,視為估計變動,列為分配當期損益。
( 十九 ) 所得稅
所得稅係以會計所得為基礎估列,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差異,依
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率計算認列遞延所得稅。並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
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
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備抵評價金
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非與資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本公司所得稅抵減之會計處理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二號「所得稅抵減之會計
處理準則」之規定處理,因購置設備或技術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
後列為當期費用。
( 二十 ) 提供原料再購回成品之交易處理
本公司提供原物料予香港萬輝企業有限公司(香港萬輝)供其轉運至大陸協力廠加 工後,全部成品係由本公司購回再直接銷貨予本公司客戶。此項原料銷售之所有權雖 已移轉,惟風險實質並未完全移轉,依原證期會 87.3.18(87) 台財證 ( 六 ) 第 00747 號函之 規定,於財務報表上不以進銷貨方式處理,並將本公司已供料而於期末尚未回銷之存 貨,列為本公司之存貨。
( 廿一 ) 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之。本公司
所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及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分紅屬潛在普通
股,潛在普通股如均未具稀釋作用,僅揭露基本每股盈餘,反之,則除揭露基本每股
盈餘外,並揭露稀釋每股盈餘。稀釋每股盈餘,則假設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均於當期流通在外,故本期淨利及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均須調整所有具稀釋作用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因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而新增之股份,採追溯調整計算。
( 廿二 ) 營運部門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季報表揭露營運部門資訊,因此個別財務季報表不揭露營運
部門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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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
一 -
( )
本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 品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條文。依該號公報規定,帳列原始產生之放款及應收 款應適用該公報放款及應收款之認列、續後評價及減損等規定。相關會計原則變動, 對本公司民國一○○年度財務報表不具重大影響。 -
(
二)本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 門資訊之揭露」。依該號公報規定,企業應揭露有助於財務報表使用者評估企業所從 事經營活動與所處經濟環境之性質及財務影響之資訊。本公司以內部提供予營運決策 者之資訊為基礎,以決定與表達營運部門。該號公報亦取代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 號「部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前述會計原則變動對本公司民國一○○年度財務報表 不產生損益之影響。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 ) 現金及銀行存款
零 用 金支票及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
101.3.31 100.3.31 $ 80 80 225,534 231,196 820,162 330,512 $ 1,045,776 561,788 |
|---|---|
( 二 ) 金融資產
本公司未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持有
之各類非衍生性金融商品明細如下: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交易目的金融資產受益憑證-開放型基金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上櫃股票-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久正光電) 上市股票-DS Co., Ltd. (DS)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久禾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久禾光電)Pantage Ltd. (Pantage) |
101.3.31 100.3.31 $ 735,059 752,140 $ 39,692 48,286 58,147 72,301 $ 97,839 120,587 $ - 30,000 5,518 5,518 $ 5,518 35,5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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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民國一○○年度於公開市場買入久正光電股票2,947千股,計5,316千元,另 本公司復於民國一○一年第一季於公開市場買入久正光電股票1,056千股,計2,823千元。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對久正光電持股比例分別為10.98%及8.51%,其金融商品未實現損失分別為100,152千元及83,419千元;對DS持 股比例均為3.69%,其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分別為損失13,048千元及利益1,106千元 。 -
民國一○○年第三季以前本公司對久禾光電持股比例為15.99%,因該股權無活絡市 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民國一○○年八月底因 其投資價值發生減損,本公司認列減損損失8,224千元。另,民國一○○年九月久禾 光電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本公司因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持股比例由15.99%增 加為20.02%,致具重大影響力,故自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轉列採權益法 之長期股權投資,請詳附註四(六)項下說明。 -
本公司所持有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平價值無 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 三 ) 應收票據及帳款-非關係人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減:備抵呆帳備抵銷貨折讓 |
101.3.31 100.3.31 $ 71,109 57,461 1,286,491 1,722,070 (142,661) (139,368) (372) - $ 1,214,567 1,640,163 |
|---|---|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應收票據及帳款均未貼現
或提供作為擔保品。屬於一年內到期之流動票據及應收帳款並未折現,其帳面金額假
設為公允價值之近似值。
( 四 ) 存 貨
製 成 品在 製 品原 物 料 |
101.3.31 100.3.31 $ 117,014 138,404 154,740 159,385 104,904 161,784 $ 376,658 459,573 |
|---|---|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存貨備抵跌價及呆滯損失分別為76,000千元及55,552千元。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第一季因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認列之存貨相關 費損分別為10,000千元及0千元。另,本公司存貨均未作為負債之擔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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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在建工程
1. 本公司在建工程明細如下:
在建工程投入成本預收工程款在建工程減預收工程款淨額在建工程超過預收工程款部份 |
101.3.31 100.3.31 $ 3,473 1,754 - - $ 3,473 1,754 $ 3,473 1,754 |
|---|---|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在建工程均採完工比例法認列,其相 關資訊如下:
| 101.3.31 100.3.31 |
估計工程總收入(未稅)$ 73,523 $ 239,650 |
估計總成本(未稅)60,703 197,681 |
完工%0~90 7~89 |
預 計完工年度 |
本期認列累 積 已工程收入認列利益 |
||
|---|---|---|---|---|---|---|---|
101年第2季~101 年第4季100 年第2季~100 年第4季 |
6,319 8,924 4,962 33,426 |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提供定存單作為工程履約及保
固保證金,請詳附註六。
( 六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萬輝企業有限公司(香港萬輝)Bright Energy Electronics Technology Limited (Bright Energy) KoBrite Corp. Bright Wonder Electronics Corp. (Bright Wonder (Mauritius)) 利昇國際實業有限公司(利昇國際)香港萬旭企業有限公司(香港萬旭)American Bright Optoelectronics (AB Corp.) China Bright Electronics Technology Limited (China Bright) 久禾光電加:長期股權投資貸方餘額(帳列遞延貸項及其他項下) |
101.3.31持股比例金 額100 % $ 1,491,866 - - 68 % 415,033 100 % 98,437 43 % 75,229 23 % 65,174 46 % 6,337 37 % (14,636) 20 % 43,719 2,181,159 14,636 $ 2,195,795 |
100.3.31持股比例金 額100 % 1,389,719 100 % 264,852 68 % 480,983 100 % 124,234 32 % 38,637 23 % 63,149 46 % 3,721 37 % (1,612) - - 2,363,683 1,612 2,365,295 |
|---|---|---|
持股比例100 % - 68 % 100 % 43 % 23 % 46 % 37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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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第一季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損失淨額分別為30,946千元及4,042千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季報表計列。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七月於香港投資美金9,000千元設立Bright Energy,並預計於 大陸轉投資設立東莞佰亨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東莞佰亨)從事LED延伸產品之製造及 組裝。因應大陸營運模式之改變,本公司民國一○○年六月二十日經董事會決議終 止透過Bright Energy轉投資東莞佰亨一案,並取得經濟部投審會撤銷投資核准函, 於民國一○○年十月七日解散Bright Energy收回美金9,025千元,產生兌換損失15,771千元及處分投資利益16千元。 -
本公司透過KoBrite Corp. (KoBrite) 100%轉投資東莞高輝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東莞高 輝)及高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高輝)從事磊晶之加工製造。本公司於民國 九十九年十二月以293,500千元(美金10,000千元)認購KoBrite現金增資股票,增資基 準日為民國一○○年一月十一日,本公司因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持股比例由48%增 為68%。另,因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現金增資致股權淨值減 少5,565千元,其差額全數調減保留盈餘。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投 資成本均為648,711千元。 -
本公司透過Bright Wonder (Mauritius)轉投資Bright Wonder Electronics Limited (Hong Kong) (Bright Wonder (H.K.))作為海外控股公司,持股比例為55.56%,並由Bright Wonder (H.K.)100%轉投資東莞佰旺電子有限公司(東莞佰旺)於中國大陸地區從事LED延伸產品之製造及組裝。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投資 成本均為165,000千元Bright Wonder(H.K.)及東莞佰旺之實收資本額均為美金9,000千 元。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五年三月投資利昇國際,主要係基於產業整合,該公司係透過大 陸協力廠於中國大陸地區從事印刷電路板之加工製造。民國一○○年二月十四日本 公司與AB Corp.負責人-李家駒先生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以2,615千元(港幣690千 元)購入利昇國際股權690千股,復於民國一○○年十二月以35,645千元(港幣9,100千元)認購利昇國際現金增資股票,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前述增資案,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持股比例由32%增為43%,並因未按持股 比例認購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現金增資致股權淨值增加4,177千元,其差額調增 資本公積-長期投資。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投資成本分別為78,073千元及42,428千元。民國一○○年十二月利昇國際於大陸轉投資設立東莞利 盛線路板有限公司(東莞利盛)從事印刷電路板之加工製造。截至民國一○一年三月 三十一日東莞利盛之實收資本額為港幣5,15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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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投資久禾光電30,000千元,持股比例16%,因該股權 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民國一○○年 九月本公司以16,950千元認購久禾光電現金增資股票1,695千股,增資基準日為民國 一○○年九月二日,本公司因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持股比例增加為20%,致具重大 影響力,故本公司於民國一○○年九月二日起將對久禾光電之股權投資自以成本衡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轉列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另,因未按持股比例認購現 金增資致股權淨值減少2,072千元,其差額全數調整保留盈餘。上述增資案業已辦妥 股權變更登記。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投資成本分別為46,950千元 及30,000千元。
( 七 ) 應付公司債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四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以私募方式發行第一次可轉換無 擔保公司債,發行總額為1,900,000千元。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之 規定將該轉換選擇權與負債分離,並分別認列為權益及負債之相關資訊如下:
發行時轉換公司債本金之複利現值 |
$ | 1,811,650 |
|---|---|---|
發行時權益組成要素 |
88,350 | |
發行時應付公司債總額 |
$ | 1,900,000 |
上述發行時權益組成要素帳列資本公積-認股權項下。
-
上述可轉換公司債之主要發行條款如下: -
(1)
票面利率:0%。 -
。 -
(2)
期限:三年(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九日至一○二年四月八日) -
(3)
贖回辦法:本公司於發行期滿按票面金額贖回。 -
(4)
轉換辦法: -
A.
債權人得於本債券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起至到期日前十日,依轉換辦法請求轉 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以代替債券期滿之現金還本。 -
B.
轉換價格:發行時轉換價格為36元,經民國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調整後,轉換 價格為33.55元。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可轉換公司債於財務季報表之相關 資訊如下:
如下: |
|||
|---|---|---|---|
| 101.3.31 | 100.3.31 | ||
發行總額 |
$ | 1,900,000 | 1,900,000 |
減:公司債折價 |
(29,918) | (59,366) | |
| $ | 1,870,082 | 1,840,634 | |
權益組成要素-轉換權(帳列資本公積-認股權)$ |
88,350 | 88,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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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可轉換公司債有效利率為 1.59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第一季公司債利息 費用分別為 7,406 千元及 4,042 千元。
( 八 ) 退休金
本期認列退休金費用:確定給付之淨退休金成本確定提撥之退休金成本期末退休基金公平價值期末應計退休金負債期末既得退休金給付 |
101年第一季100 年第一季$ 1,201 920 736 974 $ 1,937 1,894 101.3.31 100.3.31 $ 12,167 12,892 $ 48,921 44,977 $ 55,843 56,632 |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第一季應補認之應計退休金負債分別為 12,265 千元及 13,110 千元,均已超過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未攤銷餘額,依財務會計準 則第十八號公報「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規定,其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之餘額 分別為 243 千元及 488 千元,列為遞延退休金成本,差額分別為 12,022 千元及 12,622 千元,列為股東權益減項之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 九 ) 股東權益
1. 普通股股本及增資案
本公司民國一○○年六月九日股東常會決議提高額定股本為 3,500,000 千元,並 決議每股配發現金股利 1 元,計 196,674 千元。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分別為 3,500,000 千元及 3,000,000 千元,其中保留股本 200,000 千元供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使 用,每股面額 10 元。
2. 員工認股權憑證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二十九日及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經董事會 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10,000,000 單位及 5,000,000 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可認 購普通股股數為 1 股,並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九日及一○一年一月十日向證期局 申報生效在案並實際發行 9,475,000 單位及 4,394,000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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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年及一○○年第一季認股權憑證發行情形及相關資料如下:
發行日期101.3.1 96.11.9 加權平均履約價格(元)發行日期 |
101年第一季 |
|||||
|---|---|---|---|---|---|---|
本期給予單 位 數4,394,000 - 4,394,000 27.05 |
本期執行單 位 數本期放棄單 位 數- 96,000 - 52,000 - 148,000 - - 100 年第一季 |
期末流通在外單 位 數4,298,000 5,975,000 10,273,000 40.90 |
期末可 執 行單 位 數剩 餘存續期間- 4.92 年5,975,000 0.58 年5,975,000 50.87 期末可 執 行單 位 數剩 餘存續期間5,201,000 1.58 年52.85 |
|||
本期給予單 位 數- - |
本期執行單 位 數本期放棄單 位 數- 54,000 - 52.85 |
期末流通在外單 位 數7,430,000 52.85 |
||||
96.11.9加權平均履約價格(元) |
上述員工認股權憑證主要發行條款如下:
-
(1)
認股價格:依無償配股之股權稀釋調整後,第一次及第二次每股認股價格分別為50.87元及27.05元。 -
(2)
權利期間: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 購本公司之普通股股票。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 不在此限。認購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本公司將註銷 該認股權憑證,不再發行。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屆滿2年屆滿3年屆滿4年 |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
|---|---|
| 40 % 70 % 100 % |
-
(3)
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 -
(4)
行使程序:本公司依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於新股發行後,檢附相關 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前揭資本額變更登記每季至少辦理一次。 本公司上述於民國一○一年三月發行之第二次員工認股權係依照財務會計準 -
則第三十九號公報處理,民國一○一年第一季認列之酬勞成本為1,083千元。
〜 19 〜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第二次員工認股權計畫係採用 Black-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員工 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其各項考量因素如下:
原始履約價格(元) |
27.05 |
|---|---|
標的股票於衡量日之現時價格(元) |
27.05 |
預期價格波動性 |
48.80% |
無風險利率 |
0.97% |
預期存續期間 |
3.95年 |
現金股利率 |
0.00% |
加權平均公平價值(元/單位) |
10.3850 |
本公司上述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發行之員工認股權計畫,係
採用衡量日內含價值認列所給與之酬勞成本,因本公司於衡量日之股票公平價值
不高於認股權之執行價格,故無需認列酬勞成本。前述員工認股權憑證如依財務
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之規定採公平價值衡量及認列酬勞成本,相關擬制性資
訊揭露如下:
- A.
本公司酬勞性員工認股權計畫若採用公平價值法估計酬勞成本,民國一○一年 及一○○年第一季須分別認列(迴轉)酬勞成本為(1,264)千元及765千元。此項計 算係採用Black-Scholes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 ,各項考量因素列示如下:
項考量因素列示如下: |
|
|---|---|
原始履約價格(元) |
67.10 |
標的股票於衡量日之現時價格(元) |
67.10 |
股利率 |
2.60 % |
預期價格波動性 |
53.00 % |
無風險利率 |
2.45 % |
預期存續期間 |
4 年 |
- B.
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若採公平價值法認列,財務季報表之擬制淨利與每股盈 餘資訊列示如下:
餘資訊列示如下: |
|
|---|---|
淨利報表認列之淨利擬制淨利基本每股盈餘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元)擬制每股盈餘(元)稀釋每股盈餘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元)擬制每股盈餘(元) |
101年第一季100 年第一季 |
| $ (54,277) 43,294 (53,013) 42,529 (0.28) 0.22 (0.27) 0.22 (0.18) 0.22 (0.18) 0.22 |
〜 20 〜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3. 公積及盈餘分配之限制
(1) 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轉作
資本或發放現金股利。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
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另,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
依公司法規定可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十。其中以發行股票溢價轉入之資本公積應俟產生該次資本公積經主管機
關核准登記後之次一年度,始得將該次轉入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
本公司資本公積明細如下:
發行股票溢價長期股權投資產生之資本公積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屬權益項目之資本公積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產生之資本公積 |
101.3.31 100.3.31 $ 347,120 347,120 8,705 4,528 88,350 88,350 1,083 - $ 445,258 439,998 |
|---|---|
截至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上述資本公積中 98,138 千元係依財務會 計準則公報規定認列,不屬於公司法第二四一條規定之資本公積,依法不得辦理 轉增資或發放現金股利。
(2) 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
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
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3) 盈餘分配之限制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盈餘除依法繳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
損後,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外之特別盈餘公積
外(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四日章程修訂前不含依法令規定迴轉),就其餘額分配員
工紅利百分之八、董事監察人酬勞百分之二後,其餘額併同以往年度累積未分配
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股東股利及員工紅利之發放,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其中現金股利之
比率不低於百分之十。
依金管會規定,上市、上櫃公司分派盈餘時,應就帳列股東權益減項金額,
自可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
有迴轉時,得經股東會決議就迴轉部份轉回未分配盈餘以供分配。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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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估列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應分配之董事、監察人酬勞及員工紅利,係 以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之稅後淨利扣除10%法定盈餘公積 及特別盈餘公積後淨額,乘上本公司管理階層擬議之員工紅利分配成數8%及董監 酬勞分配成數2%。民國一○一年第一季為虧損,故未估列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民國一○○年第一季認列員工紅利為3,117千元,董監酬勞為779千元。配發股票紅 利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股東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惟若 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次一年 度之損益。 -
本公司民國一○○年六月九日及九十九年六月十四日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九十九年度 及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分派之員工紅利、董事與監察人酬勞如下:
員工紅利-股票員工紅利-現金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99年度98 年度$ - 1,720 15,405 15,672 3,851 4,348 $ 19,256 21,740 |
|---|---|
上述分配情形與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及民國九十八年度財務報表估列數及董
事會決議並無差異。
本公司民國一○○年度之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分派數尚待本公司董事
會擬議及股東會決議。相關資訊可俟相關會議召開後,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
詢之。
( 十 ) 所得稅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第一季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法定稅率均為百分之 十七,並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基本稅額。民國一○一年及一○○年第一季 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稅費用組成如下: |
|||
|---|---|---|---|
101年第一季 |
100年第一季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5,618 | 4,739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減少 |
(2,248) | (3,372) | |
呆帳損失超限數 |
2,448 | (2,949) | |
未實現兌換損益淨額變動 |
(8,348) | 12,391 | |
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1,700) | - | |
其 他 |
29 | (63) | |
| (9,819) | 6,007 |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4,201) | 10,746 |
〜 22 〜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本公司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損)依規定稅率應計所得稅與所得稅費用(利益)之差 異調節如下:
稅前淨利(損)應計所得稅費用(利益)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失淨額其 他所得稅費用(利益)司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主要內容如下:遞延所得稅資產:未實現兌換損失淨額退休金超限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呆帳超限數其 他遞延所得稅負債:國外投資損失準備其 他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
101年第一季100 年第一季$ (9,941) 9,187 3,999 687 1,741 872 $ (4,201) 10,746 101.3.31 100.3.31 $ - 4,118 7,077 6,262 12,920 9,444 37,478 20,832 3,216 1,287 60,691 41,943 - (2,248) (534) (188) (534) (2,436) $ 60,157 39,507 101.3.31 100.3.31 $ 49,927 34,394 10,230 5,113 $ 60,157 39,507 |
|---|---|
-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主要內容如下: -
因本公司之部分子公司其股利政策為盈餘不予分配,此外,本公司於可預見之未來 不擬處分該股權投資,故有關長期股權投資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中屬 不擬處分且不擬分配部分並未認列相關遞延所得稅負債。 -
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未分配盈餘所屬年度:民國八十六年度以前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101.3.31 100.3.31 $ - 1,000 378,518 628,383 $ 378,518 629,383 $ 128,268 104,0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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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餘分配予居住者之稅額扣抵比率 |
100年度99 年度29.64 %(預計)29.47 %(實際) |
|---|---|
6.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核定至民國九十九年度。
( 十一 ) 每股盈餘(虧損)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本期淨利(損)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基本每股盈餘(虧損)(元)稀釋每股盈餘(虧損):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行之員工紅利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稀釋每股盈餘(虧損)(元) |
101年第一季稅 前稅 後$ (58,478) (54,277) 196,674 196,674 $ (0.30) (0.28) 196,674 196,674 - - 196,674 196,674 $ (0.30) (0.28) |
100年第一季 |
|---|---|---|
稅 前$ (58,478) 196,674 $ (0.30) 196,674 - 196,674 $ (0.30) |
稅 前稅 後54,040 43,294 196,674 199,674 0.27 0.22 196,674 196,674 544 544 197,218 197,218 0.27 0.22 |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第一季本公司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及國內可轉換公司
債均未具稀釋作用。
( 十二 ) 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 公平價值之資訊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除因到期
日甚近,係以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者外,其餘之公平價值資訊如下:
101.3.31帳面價值公平價值金融資產: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735,059 735,059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97,839 97,839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5,518 - 金融負債:應付公司債1,870,082 - |
100.3.31帳面價值公平價值752,140 752,140 120,587 120,587 35,518 - 1,840,634 - |
|---|---|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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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1)
流動金融商品以資產負債表日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 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銀行存款 、應收/應付票據及帳款、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應付費用及其他應付款等。 -
(2)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者,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若無 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其所使用之估計與假設,係參考金 融機構之報價。 -
(3)
本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屬投資於非上市櫃公司股票,並無市價可循,故實 際上無法估計其公平價值。 -
(4)
本公司之應付公司債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所使用之估計與假設係與市場參與者於 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惟該公平價值不代表本公司未 來現金流出數。 -
本公司以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及以評價方法估計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平價值明 細如下:
金融資產:現金及銀行存款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含關係人)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金融負債: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應付所得稅應付費用及其他應付款應付公司債 |
101.3.31公開報價決定之金額評價方法估計之金額$ 1,045,776 - 735,059 - - 1,280,830 - 30,613 97,839 - - 5,518 - 828,185 - 5,618 - 30,749 - 1,870,081 |
100.3.31 |
|---|---|---|
公開報價決定之金額$ 1,045,776 735,059 - - 97,839 - - - - - |
公開報價決定之金額評價方式估計之金額561,788 - 752,140 - - 1,729,336 - 43,935 120,587 - - 35,518 - 941,639 - 74,759 - 51,037 - 1,840,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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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4. 財務風險資訊
(1) 市場風險
本公司持有之權益證券係分類為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因此類資產係以公平價值衡量,本公司將暴露於權
益證券市場價格變動之風險。
(2) 信用風險
本公司主要的潛在信用風險係源自於現金、銀行存款、權益證券及應收帳款
等金融商品。本公司之現金及銀行存款存放於不同之金融機構。持有之權益證券
係購買信用評等優良之公司所發行的基金及上市櫃股票。本公司控制暴露於每一
金融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且認為本公司之現金及銀行存款與所持有之權益證券不
會有重大之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虞。另,本公司之客戶主要集中在廣大之高科技
電子產業客戶群,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風險,本公司持續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
(3)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投資之基金及上市櫃股票均具有公平報價,故可以接近公平價值之價
格將基金及上市櫃股票經公開市場出售。另,本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均無
活絡市場,故預期具有流動性風險。
(4) 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本公司發行之應付公司債係屬固定利率之債券,故市場利率變動對本公司未
來現金流量並無影響。
五、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香港萬輝 本公司之子公司 AB Corp. 本公司之子公司 Pantage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久正光電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KoBrite 民國一○○年一月十一日以前為本公司採 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民國一○○ 年一月十一日以後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利昇國際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億 潤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香港萬
旭之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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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台灣高輝 民國一○○年一月十一日以前為本公司採 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KoBrite 之子公 司;民國一○○年一月十一日以後為本 公司之孫公司 東莞佰旺 本公司之孫公司 兆鴻達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China Bright 之子公司 李家駒 AB Corp. 負責人
( 二 ) 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銷 貨
| AB Corp. Pantage 其 他 |
101年第一季金 額佔銷貨淨額%$ 28,018 4 4,400 - 4 - $ 32,422 4 |
100年第一季 |
|---|---|---|
金 額$ 28,018 4,400 4 $ 32,422 |
金 額佔銷貨淨額%30,582 3 4,683 1 11,199 1 46,464 5 |
本公司對上述關係人之銷售價格係依本公司各項產品價格表之計價,對 AB Corp. 、 Pantage 之款項分別於月結後 135 天及 120 天收取。
進 貨
貨 |
||
|---|---|---|
KoBrite利昇國際億 潤台灣高輝 |
101年第一季金 額佔進貨淨額%$ 30,098 7 30,150 7 16,475 4 2,229 - $ 78,952 18 |
100年第一季 |
金 額$ 30,098 30,150 16,475 2,229 $ 78,952 |
金 額佔進貨淨額%23,277 3 41,025 6 30,769 5 - - 95,071 14 |
本公司向上述關係人之進貨條件為月結 85 天至 115 天,價格與一般廠商並無差 異。
3. 委外加工
本公司銷售原物料予香港萬輝供其轉運至大陸協力廠加工後,全部成品由本公 司購買再直接銷售予本公司客戶,已於編製財務季報表時沖銷,民國一○一年及一 ○○年第一季之金額分別為 55,048 千元及 55,303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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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供料透過香港萬輝委託大陸協力廠生產,並購回成品及半成品,民國一
○一年及一○○年第一季支付之委外加工費分別為216,164千元及306,279千元。
本公司對香港萬輝之款項,係依月結方式,就應收、應付之差額視其資金需求
予以收取或支付。
因上述銷貨、進貨及委外加工而產生之應收及應付款項如下:
應收帳款:AB Corp. Pantage 其 他減:備抵呆帳應付票據及帳款:KoBrite 利昇國際億 潤香港萬輝台灣高輝 |
101.3.31 | % 4 1 - - 5 4 7 5 76 - 92 |
100.3.31 |
|---|---|---|---|
金 額$ 57,856 9,505 241 (1,339) $ 66,263 $ 30,669 54,324 44,503 629,855 2,341 $ 761,692 |
金 額% 66,999 4 9,978 - 14,075 1 (1,879) - 89,173 5 25,603 3 68,102 7 46,454 5 736,645 78 - - 876,804 93 |
5. 股權交易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第一季以 2,615 千元(港幣 690 千元)向李家駒購入利昇國 際股權 690 千股,業已完成相關股權變更登記,請詳附註四(六)說明。
六、質押之資產
之資產 |
|||
|---|---|---|---|
資 產 |
擔保標的 |
101.3.31 | 100.3.31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質押定存) |
履約及保固保證金$ |
23,549 | 21,353 |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無。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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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 他
一 ( ) 未入帳之調整項目
本公司依原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之規定,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國外投資總額 之 20 %範圍內,提列國外投資損失準備,並認列當期費用。若提列五年內無實際投資 損失發生時,應將提列之準備轉作第五年度收益。由於此項準備之提列及迴轉不符合 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於編製財務報表時已分別將帳上提列之損失金額與累積之準備金 額予以沖銷,惟此項調整並未入帳,致民國一○一年及一○○年第一季帳載之本期淨 利及期末未分配盈餘分別較財務報表增加(減少)如下:
==> picture [426 x 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二 ) 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功能別性質別 |
101年第一季 |
100年第一季 |
||||
屬於營業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費 用 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費 用 者 |
合 計 |
|
用人費用薪資費用(註)勞健保費用退休金費用其他用人費用折舊費用攤銷費用 |
- - - - - - |
18,535 1,561 1,937 404 802 337 |
18,535 1,561 1,937 404 802 337 |
- - - - - - |
28,178 1,913 1,894 770 882 608 |
28,178 1,913 1,894 770 882 608 |
註:民國一○一年及一○○年第一季薪資費用含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分別為 0 千元及 3,896 千元。
( 三 )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外幣單位:千元
外幣單位:千元 |
|||||
|---|---|---|---|---|---|
金融資產貨幣性項目人 民 幣美 金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美 金港 幣 |
101.3.31 | 新台幣967,846 950,252 519,808 75,229 |
外 幣263,236 20,104 29,721 9,495 |
100.3.31 | |
外 幣$ 206,584 32,201 17,615 19,787 |
匯 率4.685 29.51 29.51 3.802 |
匯 率新台幣4.5105 1,187,326 29.4 591,058 29.4 873,797 4.069 38,6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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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資金貸與他人:無。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千單位/千股
持有之公 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科 目 |
期末 |
期末 |
期末 |
期末 |
備註 |
|---|---|---|---|---|---|---|---|---|
單位/股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市價/淨值 |
|||||
本公司″″″″″″″″″″″″″本公司″″″″″″″″″″ |
開放型基金:華南永昌麒麟貨幣市場基金聯邦貨幣市場基金日盛貨幣市場基金台壽保所羅門貨幣市場基金保誠威寶貨幣市場基金統一強棒貨幣市場基金元大萬泰貨幣市場基金保德信貨幣市場基金安泰ING貨幣市場基金兆豐國際寶鑽貨幣市場基金華南永昌鳳翔貨幣市場基金寶來得寶貨幣市場基金永豐貨幣市場基金瀚亞威寶貨幣市場基金股 票香港萬輝Bright Wonder (Mauritius) KoBrite Corp. AB Corp. China Bright 利昇國際香港萬旭久禾光電久正光電DS Pantage |
--------------子公司″″″本公司採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無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4,341 2,365 3,539 4,140 3,848 3,121 3,450 3,296 3,198 10,796 3,199 4,324 2,977 2,285 11,460 5,000 2,905,339 151 10 19,510 3 4,695 17,799 764 1,273 |
50,351 30,185 50,558 50,492 50,539 50,393 50,483 50,401 50,422 130,511 50,382 50,207 40,124 30,011 735,059 1,491,866 98,437 415,033 6,337 (14,636) 75,229 65,174 43,719 2,181,159 39,692 58,147 97,839 5,518 2,284,516 |
- - - - - - - - - - - - - - 100% 100% 68% 46% 37% 43% 23% 20% 10% 4% 19% |
50,351 30,185 50,558 50,492 50,539 50,393 50,483 50,401 50,422 130,511 50,382 50,207 40,124 30,011 每股淨值(元)130.18 每股淨值(元)19.69 每股淨值(元)0.14 每股淨值(元)41.97 每股淨值(元)(1,463.60) 每股淨值(元)3.86 每股淨值(元)21,724.67 每股淨值(元)9.31 每股市價(元)2.23 每股市價(元)76.10 每股淨值(元)4.33 |
註1″″″″″″″註2 |
-
註1:請參見附註十一、(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註2:本公司因不具重大影響力,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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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之 公 司 |
交易對象 |
關 係 |
交易 |
交易 |
情 |
形 |
交易條件易不同之與一般交情形及原因 |
交易條件易不同之與一般交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備註 |
|---|---|---|---|---|---|---|---|---|---|---|---|
進(銷)貨 |
金 額 |
佔總進(銷)貨之比率 |
授信期間 |
單 價 |
授信期間 |
餘 額 |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款之比率 |
||||
本公司 |
香港萬輝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委外加工費 |
216,164 | - % |
視其資金需求予以調整 |
係依本公司價格約定 |
並無顯著不同 |
(629,855) | (76) % |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本公司對其具有重大影響力之被投資公司基本資訊:
單位:千股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 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 持有 |
期末 持有 |
期末 持有 |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
備 註 |
|---|---|---|---|---|---|---|---|---|---|---|---|
本期期末 |
上期期末 |
股 數 |
比 率 |
帳面金額 |
|||||||
本公司〃〃〃〃〃〃〃Bright Wonder (Mauritius) Bright Wonder (H.K) KoBrite KoBrite China Bright 香港萬旭 |
香港萬輝Bright wonder (Mauritius) AB Corp. KoBrite Corp. 利昇國際China Bright 香港萬旭久禾光電Bright Wonder (H.K) 東莞佰旺東莞高輝台灣高輝兆鴻達億潤 |
香港九龍塘模里西斯路易斯港美國模里西斯路易斯港香港香港九龍塘香港台灣香港廣東省東莞市廣東省東莞市台灣廣東省深圳市廣東省東莞市 |
發光二極體指示燈、顯示器及電子零件之加工業務投資控股經銷商投資控股PCB 板之加工投資控股投資控股光學鏡頭、鏡片設計及製作投資控股LED 延伸產品之製造及組裝從事晶粒之生產加工製造〃LED 延伸產品之製造及組裝其他鋼鐵製品之產銷 |
524,673 165,000 4,943 648,711 78,073 66,120 61,910 46,950 165,000 165,000 355,211 500,000 66,120 61,910 |
524,673 165,000 4,943 648,711 78,073 66,120 61,910 46,950 165,000 165,000 355,211 500,000 66,120 61,910 |
11,460 5,000 151 2,905,339 19,510 10 3 4,695 39,000 34,143 - 50,000 - - |
100% 100% 46% 68% 43% 37% 23% 20% 56% 100% 100% 100% 100% 100% |
1,491,866 98,437 6,337 415,033 75,229 (14,636) 65,174 43,719 97,879 173,818 121,465 336,209 (39,706) 282,934 |
7,422 (7,235) 3,346 (35,865) 2,359 (10,432) (6,594) 17,943 (13,022) (13,018) (15,594) (13,830) (10,432) (6,594) |
7,422 (7,235) 1,527 (24,496) 1,023 (3,838) (1,519) 3,592 (7,235) (13,018) (15,594) (13,830) (10,432) (6,594) |
無控制力″″″無控制力″ |
-
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直接間接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應揭露之資訊: -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千單位/千股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科 目 |
期 |
末 |
末 |
備註 |
|
|---|---|---|---|---|---|---|---|---|
單位/股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市價 |
|||||
| Bright Wonder (Mauritius) Bright Wonder (H.K) KoBrite ″AB ″ |
Bright Wonder (H.K)東莞佰旺東莞高輝台灣高輝Invesco Charter Fund Invesco Global Small &Mid Cap Growth Fund |
孫公司″″″--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
39,000 - - 50,000 0.2 0.4 |
97,879 173,818 121,465 336,209 97 210 |
56%100 %100 %100 %- - |
- - - - 97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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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之 公 司 |
交易對象 |
關 係 |
交 |
易情 |
易情 |
形 |
交易條件易不同之與一般交情形及原因 |
交易條件易不同之與一般交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備 註 |
|---|---|---|---|---|---|---|---|---|---|---|---|
進(銷)貨 |
金 額 |
佔總進(銷)貨之比率 |
授信期間 |
單 價 |
授信期間 |
餘 額 |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款之比率 |
||||
香港萬輝 |
本公司1 |
00%持有之母公司 |
(加工收入) |
(216,164) | (100) % |
視資金需求予以調整 |
依母公司價格約定 |
並無顯著不同 |
629,855 | 100 % |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
交易對象 |
關 係 |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
週轉率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後收回金額 |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 |
|---|---|---|---|---|---|---|---|---|
金 額 |
處理方式 |
|||||||
香港萬輝 |
本公司 |
100%持有之母公司 |
629,855 | - | 註1 |
註1 |
- | - |
註 1 :就應收應付差額視資金需求收款。
-
(9)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
三)大陸投資資訊: -
投資概況: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第一季對大陸投資概況如下:
單位:千元 |
單位:千元 |
單位:千元 |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主 要營業項目 |
實收資本額 |
投資方式 |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註1) |
本期匯回投資出或收金額 |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註1) |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 |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 註2及4) |
期末投資帳面價值(註1 |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投資收益 |
|
匯 出 |
收 回 |
||||||||||
東莞高輝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東莞佰旺電子有限公司兆鴻達通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東莞億潤電子製品有限公司 |
從事晶粒之生產加工製造從事LED延伸產品之製造及組裝〃從事其他鋼鐵製品產銷 |
US$14,442 US$ 9,000 US$ 3,700 RMB41,001 |
透過KoBriteCorp. 間接投資透過Bright Wonder.(Mauritius) 轉投資Bright Wonder (H.K.) 間接投資透過China Bright間接投資透過香港萬旭間接投資 |
91,038 (US$3,085) 147,550 (US$5,000) 59,020 (US$2,000) 58,095 (HKD$15,280) |
- - - - |
- - - - |
91,038 (US$3,085) 147,550 (US$5,000) 59,020 (US$2,000) 58,095 (HKD$15,280) |
68% 56% 37% 23 % |
(10,641) (US$(356)) (7,234) (US$(242)) (3,826) (US$(128)) (1,521) (HKD$(395)) |
82,961 (US$2,811 96,619 (US$3,315 (14,636 (US$(496) 65,174 (HKD$17,146 |
) - ) - ) ) - ) 412 (HKD$87)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
|---|---|
| 355,703 (US$10,085 及HKD15,280) |
1,834,999 (US$14,749 及HKD368,163) |
-
註1:係以期末美金匯率29.51及港幣匯率3.802換算為新台幣。 -
註2:投資(損)益以民國一○一年第一季美金平均匯率29.8925及港幣平均匯率3.8495換算為新台幣 。 -
註3:本公司業經經濟部工業局核發符合營運總部認定函,故赴大陸地區投資無金額之限制。 註4:本期投資損益係依據被投資公司自行編製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季報表計列。
2. 重大交易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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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資訊請詳未經會計師核閱之合併財務季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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