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RIGHT Annual Report 2020

Nov 10, 2020

52264_rns_2020-11-10_faed4562-63df-44a7-ad77-e33350d248a6.pdf

Annual Repor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

公司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和平路19號2樓 電 話: (02)2959-1090

錄 $\mathbf{B}$



一、封
1
二、目
$\overline{2}$
三、聲明書 $\overline{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overline{4}$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5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6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7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8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9
(一)公司沿革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9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9 - 11$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1 - 24$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5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5 - 52$
(七)關係人交易 $52 - 53$
(八)質押之資產 53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53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53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3
$(+=)$ 其
54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54 - 56$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6
3.大陸投資資訊 57
4.主要股東資訊 $57 - 58$
(十四)部門資訊 $58 - 59$

$\sim$ 2 $\sim$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〇九年度(自一〇九年一月一日至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 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 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 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期:民國一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mathbf{H}$

要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Fax 網址 home.kpmg/tw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Internet

會計師查核報告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佰鴻工業集團)民國一〇九年及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〇九年及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 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佰鴻工業集團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 況, 暨民國一〇九年及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民國一〇九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民國一〇八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金 管證審字第1090360805號函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 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 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佰鴻工業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 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佰鴻工業集團民國一〇九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 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 項如下:

一、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及相關揭露資訊請分別詳合併財 務報告附註四(八)、五(二)及六(四)。

KPMG

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佰鴻工業集團之存貨金額係以成本與淨變現金額孰低者列示,由於存貨呆滯損失需針 對存貨種類及呆滯天數之不同予以個別評估,其提列比例涉及主觀判斷,因此存貨評價係 本會計師執行佰鴻工業集團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杳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取得年底存貨跌價及庫齡資料,比 對其實際淨變現價值與帳面價值差異,並評估管理階層對於存貨庫齡報表提列比率合理 性,包括執行審計抽樣程序測試存貨庫齡報表驗證正確性,並比較以前年度提列備抵數與 實際沖銷差異之情形,以評估對存貨提列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之政策是否適當。

二、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及相關揭露資訊請分別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及六 (十八)。

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佰鴻工業集團之收入主要為發光二極體指示燈及顯示器等之研發、生產及銷售與承接 提供指示燈、顯示器及相關支援操作應用系統工程等之收入,且為報告使用者或收受者關 切之事項,故收入認列係為本會計師執行佰鴻工業集團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 $\overline{\phantom{0}}$

本會計師對於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依據準則之要求,對營運瞭解及 行業特性,評估會計政策選擇之適當性;測試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有效性,並透過檢 視主要客戶別及新客戶之收入進行分析,以評估有無重大異常;檢視本期新增重大合約, 依其交貨條件測試年度結束前後一段時間之銷貨樣本,以評估收入認列期間正確性;核算 工程收入依履約義務完成程度認列之比例是否合理。

三、應收款項評價

有關應收款項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七)金融工具;應收款項減損 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一);應收款項減損評估之說明 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三)。

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佰鴻工業集團應收款項分散各客戶,應收帳款之備抵評價係依照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 失率計算係依據各逾期區間之應收帳款並考量前瞻性因子調整來預估應收款預期信用損 失。並於每次報導日重新更新各逾期區間下新的預期損失,管理階層會再就重大逾期及爭 議帳款個別評估,故存有管理階層主觀之判斷,因此,應收款項之評價係本會計師執行佰 鴻工業集團財務報告杳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KPMG

本會計師對於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預期信用損失率之合理性; 應收帳款之週轉率及週轉天數與公司所訂授信政策等相關資訊相比,是否有重大異常情 事;取得帳齡分析表,核對帳齡分析表之總額至總帳,確認帳齡分析表之完整性及正確 性。查明發生糾葛或業已涉訟之應收票據及帳款,是否已作適當處理;檢視客戶逾三個月 之帳款是否已作評估並檢視是否有轉列其他應收款之虞。

其他事項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佰鴻工業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 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佰鴻工業集團或停止營業, 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佰鴻工業集團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佰鴻工業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крмG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佰鴻工業集團 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 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 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 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佰鴻工業集團不再 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佰鴻工業集團民國一〇九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 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 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證券主管機關 在管證審字第1040003949號 台財證六字第0930104860號 核准簽證文號 民 國 一一〇年三月十八 $\mathbf{H}$

109.12.31 108.12.31 109.12.31 108.12.31

流動資產:

$\frac{9}{6}$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額 96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857,309 25 783,088 22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 s. 60,000 $\overline{2}$ 50,000 2
1140 合约資產一流動(附註六(十八)) 107,420 $\overline{\phantom{a}}$ 271,917 - 8 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 298,610 - 9 275,534 8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三)) 546,444 16 411,395 12 2180 應付帳款ー關係人(附註七) 16,715 $\mathbf{1}$ $11,059 -$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及七) 40,071 $\overline{\phantom{a}}$ 50,071 2200 其他應付款及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六(十二)) 121,716 3 167,271 5
130X 存貨(附註六(四)) 215,374 - 6 219,348 - 6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30.781 $\mathbf{1}$ $2,954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89,554 $_{3}$ 96,582 $\overline{\phantom{a}}$ 2280 租賃負債一流動(附註六(十三)) 14,432 $\sim$ 39,462 1
1476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六(九)及八) 151,156 - 4 185,894 $\overline{\phantom{0}}$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六(十一)) $\sim$ $-$ $\sim$ $9,784$ -
流動資產合計 2,007,328 58 $2,018,295$ 57 流動負債合計 542,254 16 $556,064$ 16
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負債: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六(二)) 710,995 21 645,807 18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五)) 21,558 $\sim$ $1,903 - 5$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 119,988 $\overline{3}$ 114,728 $_{3}$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三)) 57,128 $\overline{2}$ 90,822 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及八) 488.697 14 537,937 15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六(十四)) 25,355 - 1 24,125 1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八)) 120,277 $_{3}$ 176,617 -5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14,205 $\sim$ $-$ $13,661$ $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五)) 20,969 $\blacksquare$ 16,938 $\overline{1}$ 非流動負債合計 118,246 $\overline{\mathbf{3}}$ $\frac{130,511}{4}$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97
$\sim$
8,930 $\sim$ $-$ 負債總計 660,500 19 686,575 20
1920 存出保證金 $11,713 - -$ $14,335$ 1 權益(附註六(十六)):
非流動資產合計 1,472,736 42 1,515,292 43 3100 股本 1.816,742 52 1,866,742 53
3200 資本公積 421,959 12 441,683 12
3300 保留盈餘 558,413 16 573,929 16
3400 其他權益 51,649 2 $(1,413) -$
3500 庫藏股票 (149, 507) (4) $(149,507)$ (4)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2,699,256 78 $2,731,434$ 77
36XX 非控制權益 120,308 $\overline{\mathbf{3}}$ $\frac{115,578}{ }$ 3
權益總計 2,819,564 81 $2,847,012$ 80
資產總計 3,480,064 100 3,533,587 $\frac{100}{2}$ 負債及權益總計 $\frac{3,480,064}{0}$ 100 $3,533,587$ 100

109年度 108年度

$\%$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八)及七) \$ 1,375,687 100 1,763,659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六)(八)(十四)(十九)及七) 998,201 $\frac{72}{ }$ 1,339,117 . 76
5900 營業毛利 377,486 28 424,542 $\frac{24}{5}$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三)(六)(八)(十四)(十九)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48,538 4 47,044 $\overline{c}$
6200 管理費用 206,748 15 223,688 13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3,778 1 14,122 -1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回轉利益) 682 $\sim$ (43) $\frac{1}{2}$
營業費用合計 269,746 20 284,811 $\frac{16}{1}$
6900 營業淨利 107,740 8 139,731 $\frac{8}{3}$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五)(十三)(廿一)):
7100 利息收入 11,918 1 6,696 1
7010 其他收入 52,819 3 61,420 3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9,013) (1) 47,672 $\boldsymbol{2}$
7050 財務成本 (3,233) $\overline{\phantom{a}}$ (5,093)
7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21,858 $\overline{2}$ 9,121 $\perp$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4,349 5 119,816 $\frac{7}{2}$
7900 税前淨利 182,089 13 259,547 15
7951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五)) 48,974 4 25,668 $\sqrt{2}$
本期淨利 133,115 9 233,879 - 13
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十四)(十五)(十六)):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2,805) 710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68,818 5 173,177 10
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561) $\blacksquare$ 142 $\sim$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66,574 5 173,745 $\overline{10}$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16,073) (1) (91, 563) (5)
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16,073) (1) $(91,563)$ (5)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50,501 4 82,182 $\overline{\phantom{0}5}$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83,616 $\overline{\phantom{0}13}$ 316,061 18
本期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28,125 9 234,486 13
8620 非控制權益 4,990 (607) $\overline{\phantom{a}}$
S 133,115 9 233,879 $\frac{13}{2}$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178,886 13 318,874 18
8720 非控制權益 4,730 $\blacksquare$ (2,813) $\overline{\phantom{a}}$
S 183,616 $\frac{13}{2}$ 316,061 18
每股盈餘(附註六(十七))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元) S 0.74 1.28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元) \$ 0.74 1.27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問註) $25 - 11$

董事長:廖宗仁

經理人:廖宗仁

$\sim$ 6 $\sim$

會計主管:林美蓮

佰鴻エ 单子公司
民國一〇九年及 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保留盈餘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其他權益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歸屬於母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换算之兒換 值衡量之資產 公司業主 非控制

資本公積 餘公積 餘公積
Ħ

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權益 權益總額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餘額
追溯適用及追溯重編之影響數
$\overline{S}$ 1,866,742 441,608 247,758 79,582 113,302 440,642 (89, 632) 5,250 (84, 382) 2,664,610 119,545 2,784,155
期初重編後餘額 (5, 547) (5, 547) (5,547) (984) (6, 531)
本期淨利 1,866,742 441,608 247,758 79,582 107,755 435,095 (89, 632) 5,250 (84, 382) 2,659,063 118,561 2,777,624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234,486 234,486 $\blacksquare$ 234,486 (607) 233,879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sim$ 568 568 (89,357) 173,177 83,820
83,820
$\sim$ 84,388 (2,206) 82,182
盈餘指撥及分配: 235,054 235,054 (89, 357) 173,177 318,874 (2,813) 316,06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1,330 $\sim$ (11, 330)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4,799 (4, 799)
普通股現金股利 (97,071) (97,071) (97,071) (97,071)
庫藏股買回 (149, 507) (149, 507) (149, 507)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851 851 (851) (851)
逾期股利 75 75 75
非控制權益變動 $\sim$ (170) (170)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1,866,742 441,683 259,088 84,381 230,460 573,929 (178,989) 177,576 (1, 413) (149, 507) 2,731,434 115,578 2,847,012
本期淨利 128,125 128,125 128,125 4,990 133,115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2,244) (2, 244) (15, 813) 68,818 53,005 50,761 (260) 50,50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25,881 125,881 (15, 813) 68.818 53,005 $\sim$ 178,886 4.730 183,616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23,035 ×. (23, 035)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82,968) 82,968
普通股現金股利 $\sim$ (141, 340) (141, 340) (141, 340) (141, 340)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股權淨值變動數 $\sim$ 343 343 $\sim$ 343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變動數 836 836 836
庫藏股買回 $\sim$ (70, 903) (70, 903) (70, 903)
庫藏股註銷 (50,000) (20,903) 70,903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57) (57) 57 57 $\sim$
民國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1,816,742
S.
421,959 282,123 1,413 274,877 558,413 (194, 802) 246,451 51,649 (149, 507) 2,699,256 120,308 2,819,564

109年度 108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調整項目:
182,089
\$
259,547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及攤銷費用 108,836 120,54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回轉利益) 682 (44)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利益 (388)
利息費用 3,233 5,093
利息收入 (11,918) (6,696)
股利收入 (3,691) (19, 592)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21, 858) (9,121)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1,385) (722)
處分投資利益 (7,621)
租賃合約修改損失(利益) 2,689 (2,263)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76,588 79,18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合約資產減少(增加) 164,497 (101, 883)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含關係人)(增加)減少 (125, 731) 34,245
其他應收款減少(增加) 8,504 (22, 156)
存貨減少 3,974 14,108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 7,028 17,091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增加 28,732 26,599
其他應付款及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45, 555) (6,932)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增加 (1, 575) 239
調整項目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16,462 40,497
300,044
收取之利息 298,551
11,918
6,696
支付之利息 (3,233) (5,093)
支付之所得稅 (5,335) (30, 286)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01,901 271,36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7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100 10,599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80,724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605
處分子公司 29,122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8,488) (11, 824)
存出保證金減少 1,385
2,622
724
612
其他應收款減少 13,101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增加) 13,133 (135)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1,053) (7, 917)
收取之股利 8,774 22,649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3,709 124,554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10,000
償還長期借款 (9, 784) (18, 815)
租賃本金償還 (37,656) (42,666)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544 (3,798)
發放現金股利 (141, 340) (97,071)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喪失控制力之影響數
(70, 903) (149, 507)
非控制權益變動 (6,379)
(17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49, 139) (318, 406)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2, 250) (65, 547)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74,221 11,962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783,088 771,12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57,309 783,088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
董事長:廖宗仁
經理人:廖宗仁
會計主管:林美蓮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七十年六月設立。本公司及子公司 (以下併稱「合併公司」)主要經營業務為發光二極體指示燈、顯示器及其他延伸產品之製 造及銷售與承接提供指示燈、顯示器及相關支援操作應用系統之工程專案。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〇年三月十八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〇九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 修正「利率指標變革」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重大之定義」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租金減讓」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〇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長」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一第 二階段」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 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
動」
修正條文係為提升準則應用之一致
性,以協助企業判定不確定清償日之
債務或其他負債於資產負債表究竟應
分類為流動(於或可能於一年內到期
者)或非流動。
2023.1.1
修正條文亦闡明企業可能以轉換為權
益來清償之債務之分類規定。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之修正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一達
到預定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修正條文禁止公司將為使資產達可供
使用狀態而產出之項目之銷售價款作
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成本之減項。
反之,應將該等銷售價款及相關成本
認列於損益。
2022.1.1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會計政策之揭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主要修正包
括:
2023.1.1
•規定企業揭露其重大會計政策而非
其重要會計政策;
• 闡明與不重大之交易、其他事項或
情況有關之會計政策資訊係屬不重
大,且不需揭露該等資訊;及
• 闡明並非與重大之交易、其他事項
或情況有關之所有會計政策資訊對
公司之財務報表均屬重大。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會計估計之定義」
該修正引入新的會計估計定義,闡明
會計估計係財務報表中是受衡量不確
定性影響之貨幣金額。該修正亦明訂
公司須建立會計估計以達成其所適用
會計政策之目的,藉此闡明會計政策
與會計估計間之關係。
2023.1.1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合併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 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修正「虧捐性合約一履行合約之成本」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 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 導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 (2)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 (3)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衡量。
  •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 直至喪失 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 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捐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 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 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 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 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公 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109.12.31 108.12.31
本公司 萬輝企業有限公司
(香港萬輝)
投資控股及發光二極體指示
燈、顯示器及電子零件之買
賣業務
$100\%$ $100\%$
本公司(註1) Bright Wonder Electronics Corp.
(Bright Wonder (Mauritius))
投資控股公司
本公司 KoBrite Corp. (KoBrite) 投資控股公司 93 % 93 %
本公司 利昇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利昇國際)
投資控股公司 $60\%$ $60 \%$
Bright Wonder Bright Wonder Electronics LTD. (HK) 投資控股公司
(Mauritius)(註1) (Bright Wonder (H.K.))
香港萬輝 東莞佰鴻電子有限公司
(東莞佰鴻)
從事LED元件及延伸產品之製
造及組裝
100 % $100 \%$
KoBrite 東莞高輝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東莞高輝)
從事晶粒之生產加工製造 100 % $100\%$
KoBrite 高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高輝)
從事晶粒之生產加工製造 $100 \%$ 100 %
KoBrite 晶鴻光電有限公司(香港晶鴻) 投資控股公司 80 % 80 %
香港晶鴻 河南晶鴻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晶鴻)
高品質人工晶體、LED元件製
造及組裝
$100\%$ $100\%$
利昇國際 東莞利盛線路板有限公司
(東莞利盛)(註2)
PCB板之電鍍加工
利昇國際 東莞利盛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東莞利盛電子)(註3)
PCB板之加工 $100\%$ $100\%$
  • 註1: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五月十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因子公司Bright Wonder Electronics Corp.及 其轉投資公司Bright Wonder Electronics LTD.(HK)皆已無營運目的,辦理清算註銷,清算程序已 於民國一〇八年十一月三日完成。
  • 註2:本公司於民國一○八年六月十二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子公司東莞利盛線路板有限公司,至 第四季完成交易。
  • 註3: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六月十二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成立子公司東莞利盛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 幣 (四)外
  •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下稱報導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 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 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 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2)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於避險有效範圍內;或
  • (3)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於避險有效範圍內。
    1.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臺幣,所產生之 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1.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七)金融工具

  1. 金融資產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 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計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後續採。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捐益及減捐捐失 係認列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 具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捐益。其餘淨利益或捐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捐益且不重分 類至指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 時,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入) 係認列為捐益。

(4)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 金融資產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及合約資產之預 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其他倩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 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合併公 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合約款項逾期,合併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若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額款項予合併公司時,合併公司視 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合併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合 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 現。

於每一報導日合併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 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 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
  •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 合併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 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調整損益及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而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 資產總帳面金額。對公司戶,合併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 沖銷之時點及金額。合併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 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5)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 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 列。

合併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 所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 庫藏股票

再買回本公司已認列之權益工具時,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歸屬成本) 認列為權益之減少。再買回之股份係分類為庫藏股票。後續出售或再發行庫藏股 票,所收取之金額係認列為權益之增加,並將該交易所產生之剩餘或虧損認列為 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若資本公積不足沖抵)。

(4) 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5)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 條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 條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6)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 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 產負債表。

(八)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地點及狀態所發 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 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合併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在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 本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 之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之日止,於進行與合併 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 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合 併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合併公司將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非關係人投資者 對關聯企業之權益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 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 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 (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 減累計折舊及任 何累計減捐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 (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 折 蕉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 房屋及建築: 2~55年
  • (2)機器設備: 2~8年
  • (3)其他:除租賃改良依租約期限提列,餘為2~8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 整。

(十一)租賃

1.租賃之判斷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 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為評估合約是 否係屬租賃,合併公司針對以下項目評估:

  • (1)該合約涉及使用一項已辨認資產,該已辨認資產係於合約中被明確指定或藉由於 可供使用之時被隱含指定,其實體可區分或可代表實質所有產能。若供應者具有 可替换該資產之實質性權利,則該資產並非已辨認資產;且
  • (2)客户於整個使用期間具有取得來自使用已辨認資產之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 且
  • (3)客戶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取得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權利:
  •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權利;或
  • ·有關該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攸關決策係預先決定,且:

    •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操作該資產之權利,且供應者並無改變該等操作指 示之權利;或
  • 客戶設計該資產之方式已預先決定其整個使用期間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 2.承租人

合併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 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 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 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 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 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額借款 利率。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3)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1)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2)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3)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4)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5)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phi$ o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合併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1. 出租人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 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 業租賃。於評估時,合併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 部分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合併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 之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合約資產、遞 延所得稅資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 金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個別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 列於當期損益。

(十三)收入之認列

1.客户合约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係於對商品或 勞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 如下:

$(1)$ 銷售商品

合併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 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宗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 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 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合併公司 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合併公司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九十天,與同業之實務作法一致,故不包含 融資要素。

合併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合併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 價之權利。

$(2)$ 工程合約

合併公司從事公共工程之承攬業務,因資產於建造時即由客戶控制,因此, 以迄今已發生工程成本占估計總合約成本之比例為基礎隨時間逐步認列收入。合 約包括固定及變動對價。客戶依約定之時程支付固定金額之款項。某些變動對價 係採用過去累積之經驗以期望值估計;其他變動對價,則以最有可能金額估計。 考量公共工程之施工進度高度受非由合併公司可控制之因素影響,故提前完成之 獎勵金通常受限制,合併公司僅於累計收入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範 圍內認列收入。已認列收入金額若尚未請款,係認列合約資產,對於該對價有無 條件之權利時,將合約資產轉列應收帳款。

若無法合理衡量工程合約履約義務之完成程度,合約收入僅於預期可回收成 本的範圍內認列。

當合併公司預期一項工程合約之義務履行所不可避免之成本超過預期從該合 約獲得之經濟效益時,予以認列該虧損性合約之負債準備。

若情況改變,將修正對收入、成本及完成程度之估計,並於管理階層得知情 況改變而作修正之期間,將造成之增減變動反映於損益。

合併公司對公共工程提供與所協議規格相符之標準保固,且已就該義務認列 保固自倩準備。

(3)財務組成部分

合併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 勞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合併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 價值。

(十四)客户合約之成本

1.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

合併公司若預期可回收其取得客戶合約之增額成本,係將該等成本認列為資 產。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係為取得客戶合約所發生且若未取得該合約則不會發生之 成本。無論合約是否取得均會發生之取得合約成本係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除非該 等成本係無論合約是否已取得均明確可向客戶收取。

合併公司採用準則之實務權宜作法,若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認列為資產且該資 產之攤銷期間為一年以內,係於該增額成本發生時將其認列為費用。

2.履行合約之成本

履行客户合約所發生之成本若非屬其他準則範圍內(國際會計準則第二號「存 貨」、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或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八號 「無形資產」),合併公司僅於該等成本與合約或可明確辨認之預期合約直接相 關、會產生或強化未來將被用於滿足(或持續滿足)履約義務之資源,且預期可回收 時,始將該等成本認列為資產。

一般及管理成本、用以履行合約但未反映於合約價格之浪費之原料、人工或其 他資源成本、與已滿足(或已部分滿足)履約義務相關之成本,以及無法區分究係與 未滿足履約義務或已滿足(或已部分滿足)履約義務相關之成本,係於發生時認列為 費用。

(十五)政府補助

合併公司係於可收到與薪資相關之政府補助時,將該未附帶條件之補助認列為其 他收益。針對其他與資產有關之補助,合併公司係於可合理確信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 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按公允價值認列於遞延收入,並於資產耐用年限 內依有系統之基礎將該遞延收入認列為其他收益。補償合併公司所發生費用或損失之 政府補助,係依有系統之基礎與相關之費用同期認列於損益。

(十六)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書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對確定福利計書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書以員工當期或以前 期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 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 司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 式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 撥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包含精算捐益、計書資產報酬 (不包括利息), 及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 於保留盈餘。合併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 用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 之淨利息費用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書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合併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 為自債。

(十七)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該獎酬之既得期間內,認 列費用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費用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 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 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之 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現金交割之股份增值權應給付予員工之公允價值金額,係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 得報酬之期間內,認列費用並增加相對負債。於各報導日及交割日依股份增值權之公 允價值重新衡量該負債,其任何變動係認列為損益。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 税所得 (損失)者;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合併公司可控制暫時 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管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1)同一納稅主體;或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十九)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合併 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給與員工之股票選擇權及估列之員工酬勞。

(二十)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 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 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 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未有重大影響。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對於次一年度將不致造成重大調整之相 關資訊如下:

(一)應收帳款之備抵捐失

合併公司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以違約風險及預期損失率之假設為基礎估計。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考量歷史經驗、目前市場狀況及前瞻性估計,以判斷計算減損時 須採用之假設及選擇之輸入值。相關假設及輸入值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三)。

(二)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合併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 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 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快速變遷而產生重 大變動。存貨評價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四)。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9.12.31 108.12.51
零用金、支票及活期存款 777.565 603,208
定期存款 79.744 179,880
857,309 783,088

$100, 10, 01$

$1001222$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廿二)。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九年及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超過三個月之定期存款分別為0

千元及14,613千元,因非屬合併公司短期資產運用,故帳列於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項 下,請詳附註六(九)。

(二)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09.12.31 108.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一久正 S 152,542 148,548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一普訊玖 342,008 308,526
國內外非上市(櫃)公司股票一其他 213,563 182,375
美國上市公司股票 2,882 6,358

710,995 645,807

1.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合併公司因上列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於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認列之股利收入分別為3,691千元及19,592千元。

2.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二)。

3.民國一〇九年及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形。

(三)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催收款

109.12.31 108.12.31
應收票據一因營業而發生 \$
69,695
31,380
應收帳款 480,657 384,388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40,071 50,071
催收款 311,540 543,935
減:備抵損失 (315, 448) (548,308)
586,515
\$
461,466

合併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 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 户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 性之資訊,包括總體經濟及相關產業資訊。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 損失分析如下:

109.12.31
應收款項
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572,447 0.01% (39)
逾期90天以下 14,797 5.33% (788)
逾期91~365天 424 76.89% (326)
逾期366天以上 314,295 100% (314, 295)
S 901,963 (315, 448)
108.12.31
應收款項
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mathbf S$ 451,565 0.01% (41)
逾期90天以下 10,504 5.35% (562)
逾期366天以上 547,705 100% (547,705)
\$ 1,009,774 (548, 308)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催收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期初餘額 548,308 551,085
認列之減損損失 682
减損損失回升利益 (44)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233, 553) (247)
外幣換算損益 11 (2,486)
期末餘額 315,448 548,308

民國一〇九年及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均 未有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形。

(四)存 貨

1.存貨明細如下:

109.12.31 108.12.31
原料及消耗品 \$
66,150
74,285
半成品 5
在製品 76,598 51,445
製成品 72,621 93,618
S
215,374
219,348

2.合併公司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認列存貨跌價損失或因經濟狀況改善致淨變現價 值增加而減少認列銷貨成本明細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6,813 12.970
  • 3.民國一〇九年及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 保之情形。
  • (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00
12.31
108.12.31
œ 19,988 .728
關聯企: ۱D -14

1.合併公司採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 訊係合併公司之合併財務報表中所包含之金額:

109.12.31 108.12.31
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權益之期末彙總帳面金額S 629,229 507,109

and a straight

109年度 108年度
歸屬於合併公司之份額: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21,858 9,120
其他綜合(損)益 1,702 (7,625)
綜合損益總額 23,560 1.495

2.擔 保

民國一〇九年及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 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六)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六月十二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東莞利盛線路板有限 公司100%股權並喪失對其之控制,於民國一〇八年十月三十日完成交易,處分價款為 29,122千元,其處分利益7,621千元。已收回22,062千元,尚有7,060千元未收回,帳入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之其他應收款項下,請詳附註六(九)。

民國一〇八年九月三十日東莞利盛線路板有限公司資產與負債之帳面金額明細如 $F$ :

預付款項 1,808
其他應收款 3,27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5,122
存出保證金 1,292
先前子公司淨資產之帳面金額 21,501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折舊變動明細如下:

房屋
及建築
機器設備

本: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41,360 591,929 2,861,380 336,066 3,830,735
1,987 3,539 2,962 8,488
(90,088) (10, 150) (100, 238)
重分 - 9,542 9,542
匯率變動之影響 6,946 43,777 4,795 55,518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S 41,360 600,862 2,828,150 333,673 3,804,045
房屋
及建築 機器設備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41,360 669,429 3,028,676 355,073 4,094,538

2,211 3,844 5,769 11,824

(23) (22, 132) (3,835) (25,990)

(63, 574) (49, 722) (9,757) (123, 053)
匯率變動之影響 (16, 114) (99, 286) (11, 184) (126, 584)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S. 41,360 591,929 2,861,380 336,066 3,830,735
舊: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335,574 2,666,557 290,667 3,292,798
本年度折舊 15,927 31,087 25,206 72,220

(90,088) (10, 150) (100, 238)
匯率變動之影響 4,413 41,109 5,046 50,568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355,914 2,648,665 310,769 3,315,348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373,043 2,788,912 297,634 3,459,589
本年度折舊 21,424 40,997 16,280 78,701

(23) (22, 130) (3,835) (25,988)

(49,318) (49,309) (9,304) (107, 931)
匯率變動之影響 (9, 552) (91, 913) (10, 108) (111, 573)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335,574 2,666,557 290,667 3,292,798
帳面價值: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41,360 244,948 179,485 22,904 488,697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41,360 256,355 194,823 45,399 537,937

(八)使用權資產

合併公司承租土地、房屋及建築等之成本及折舊,其變動明細如下:

Ŧ.




使用權資產成本: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56,755 156,566 213,321

111 63,109 63,220

(83, 191) (83, 191)
匯率變動之影響 841 (1,175) (334)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57,707 135,309 193,016


及建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追溯適用IFRS16之影響數 54,760 94,294 149,054

3,946 85,062 89,008

(20, 744) (20, 744)
匯率變動之影響 (1,951) (2,046) (3,997)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56,755 156,566 213,321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2,391 34,313 36,704
本期折舊 2,378 33,894 36,272

(1,490) (1,490)
匯率變動之影響 41 1,212 1,253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4,810 67,929 72,739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本期折舊 2,433 38,482 40,915

(2,999) (2,999)
匯率變動之影響 (42) (1,170) (1,212)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S 2,391 34,313 36,704
帳面價值:
民國109年12月31日 S 52,897 67,380 120,277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54,364 122,253 176,617
  • 1.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使用權資產之增加,係因合併公司門市租期變更及土 地及廠房租期延長所致,租賃負債相關變動說明請詳附註六(十三)。
  • 2.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使用權資產之減少,係因合併公司部分承租之廠房租 約即將到期,因租金協商結果未如預期,不擬依原計畫續約所致,租賃負債相關變 動說明請詳附註六(十三)。

(九)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109.12.31 108.12.31
其他應收款 87,663 109,268
受限制資產一定期存款 63,493 62,013
其他 14,613
151,156 185,894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九年及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其他應收款皆未有減損之情 事。

(十)短期借款

109.12.31 108.12.31
銀行擔保借款 60,000 50,000
尚未使用額度 $\blacksquare$ $\blacksquare$
利率區間 1.43% 1.99%

1.合併公司利率及流動性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二)。

2.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短期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一)長期借款

合併公司長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到期年度 109.12.31 108.12.31
擔保銀行借款 109
\$
1,608
無擔保銀行借款 109 8,176
減:一年內到期之
長期借款 (9, 784)

尚未使用額度
本期利率區間 $1.62\% \sim 1.99\%$

1.合併公司長期借款於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間均無重大發行及買回之情形, 償還金額分別為9,784千元及18,815千元。

2.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長期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二)其他應付款及其他流動負債

合併公司其他應付款之明細如下:

109.12.31 108.12.31
應付費用 \$
32,670
85,863
應付薪資及獎金 40,718 42,612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26,864 27,968
應付退休金 11,011 10,810
其他 10,453 18
\$
121,716
167,271

(十三)租賃負債

合併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109.12.31 108.12.31

14,432 39,462
非流動 57,128
٨D
90,822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廿二)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九年度間租賃負債減少79,012千元,係因合併公司租期變更 及部分承租之廠房租約即將到期,因租金協商結果未如預期,不擬依原計畫續約所 致;租賃負債增加63,220千元,係因合併公司土地及廠房租期延長所致。民國一〇八 年度間租賃負債增加89.008千元,係因合併公司門市租期變更及土地及廠房租期延長 所致;合併公司之子公司東莞利盛線路板有限公司之廠房租約到期,租金協商未果, 另尋其他廠房,致使租賃負債減少20,008千元。使用權資產相關變動說明請詳附註六 $(\Lambda)$

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2,996
不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變動租賃給付、
短期租賃及低價值租賃資產之費用 13 -
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109年度 108年度
\$
38.673
45.662

$\frac{1}{2}$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九年度續承租土地、房屋及建築作為辦公處所及工廠廠房, 租賃期間通常為三至五年。另,中國大陸地區之土地使用權通常為五十年。部分租 賃包含在租賃期間屆滿時得延長與原合約相同期間之選擇權。

部份合約之租賃給付取決於當地物價指數之變動。部份合約並約定由合併公司 墊付出租人與不動產相關之稅負及保險支出,該等費用通常係每年發生一次。 (十四)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書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書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09.12.31 108.12.31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41,072) (39, 132)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5.717 15,007
淨確定福利淨負債 (25.355) (24, 125)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 均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期間結束日,合併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 15,717千元。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 請詳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09年度 $108$ 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39, 132) (39, 521)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420) (411)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一計畫資產報酬之(損)益 (1,747) 317
一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失 (1,573) (196)
計畫支付之福利 1,800 679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S (41, 072) (39, 132)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F:$

109年度 108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S
15,007
14,925
利息收入 96 72.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一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之利益 515 589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99 100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679)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5,717 15,007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157 155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 167 183
324 338
109年度 108年度
管理費用 324 338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合併公司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如下:

109年度
1月1日累積餘額 (9.518) (8,808)
本期認列損失(利益) 2,805 (710)
12月31日累積餘額 (6,713) (9,518)

(6)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 $F$ :

109.12.31 108.12.31
折現率 $0.30 \%$ $0.70 \%$
未來薪資增加 $2.00\%$ $2.00\%$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〇九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 撥金額為454千元。

確定福利計書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9年。

(7)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合併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 日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員工離職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 變動,均可能重大影響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〇九年及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 $0.25\%$ 減少0.25%
109年12月31日
折現率 (994) 1,034
未來薪資增加 1.014 (980)
對峰足福刑我務之影響
增加 $0.25%$ 減少0.25%
108年12月31日
折現率 S (964) 1,005
未來薪資增加 989 (954)

and the company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 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書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 缴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書下合併公司提撥固定金 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2,556千元及3,277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合併公司之海外子公司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依當地政府規定認列之退 休金費用分別為4,525千元及19,446千元。

(十五)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1)合併公司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30,139
17,220
財稅差 (71) (91)
所得稅核定差 2,721 2,899
32,789 20,028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16,185 5,640
所得稅費用 48,974 25,668

(2)合併公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利益)費用明細如下: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 (利益)費用明細如下: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確定福利計畫之精算(損失)利益 (561) 142

109年度

108年度

(3)合併公司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稅前淨利 182,089 259,547
依合併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36,418 51,909
外國轄區稅率差異影響數 357 6,875
採權益法認列投資利益淨額 4,783 (32, 951)
依稅法調整 (773) (2,973)
未分配盈餘加徵5% 5,539
所得稅核定差異及估計差異 2,650 2,808
48,974 25,668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合併公司之海外被投資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之項目如下:

109.12.31 108.12.31
與海外被投資公司之累計未實現利益份額 $\sqrt{328.937}$ 339,571

(2)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之海外被投資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09.12.31 108.12.31
與海外被投資公司之累計未實現損失份額 186,948 182,177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九年及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海外被投資公司相關之 暫時性差異因合併公司可控制該項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不會迴轉,故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本公司之子公司台灣高輝其他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09.12.31 108.12.3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S 70. 264
課稅損失 79,514 78,934
79.584 79,198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 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本公 司之子公司台灣高輝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 用。

截至民國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子公司台灣高輝尚未扣除之 虧損及扣除期限如下:

虧損年度 尚未扣除之虧損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民國一○○年度(核定數) 87,980
\$
民國一一〇年度
民國一〇一年度(核定數) 62,757 民國一一一年度
民國一〇二年度(核定數) 54,151 民國一一二年度
民國一〇三年度(核定數) 58,855 民國一一三年度
民國一○四年度(核定數) 48,221 民國一一四年度
民國一〇五年度(核定數) 22,832 民國一一五年度
民國一○六年度(核定數) 15,574 民國一一六年度
民國一○七年度(核定數) 26,451 民國一一七年度
民國一○九年度(申報數) 20,747 民國一一九年度
397,568
\$

$\overline{a}$

ليعر

(3)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合併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Æ
福利計畫
其他 合計
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mathbf S$ 7,770 9,168 16,938
(借記)/貸記損益表 (315) 4,346 4,031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S 7,455 13,514 20,969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7,722 14,906 22,628
(借記)/貸記損益表 48 (5, 738) (5,690)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S 7,770 9,168 16,938
遞延所得稅負債: 福利計畫 其他 合計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1,902 1 1,903
借記/(貸記)損益表 20,216 20,216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561) (561)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S 1,341 20,217 21,558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1,760 51 1,811
借記/(貸記)損益表 (50) (50)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142 142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1,902 1,903
  • 3.合併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依各註冊國法律需分別以各公司主體為申報單位,不得 合併申報。
  • 4.本公司及子公司台灣高輝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均已核定至民國一 ○七年度。
  • (十六)資本及其他權益
  • 1.股 本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額定股本總額均為3,500,000千元,每股面 額10元,共350,000千股。前述額定股本總額皆為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分別為 181,674千股及186,674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1.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9.12.31 108.12.31
發行股票溢價 \$ 308,780 329,683
贖回到期可轉換公司債轉列屬其他項目之資本 88,350 88,350
公積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產生之資本公積 23,100 23,100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股權淨值之 343
變動數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變動數 836

550 550
S 421,959 441,683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 $\circ$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 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 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 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依公司法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 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公積 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於股東會。

股東股利及員工紅利之發放,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其中現金股利之比 率不低於百分之十。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九年三月二十日經董事會決議分派民國一〇八年度盈餘 之現金股利,及民國一〇八年六月十二日經股東常會決議分派民國一〇七年度盈餘 之現金股利,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如下:

108年度 107年度
配股率(元)
配股率(元)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S. $0.82$ 141,340 0.52 97,071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〇年三月十八日經董事會決議民國一〇九年度盈餘分配
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如下:
109年度
$\sim$ $\sim$ $\sim$
配股率(元) 金 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0.80 137,339

4.庫藏股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九年三月二十日通過董事會決議,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 益所必要而擬買回普通股5.000千股。由於本公司原已發行普通股為186.674千股, 本次擬買回股份占目前已發行普通股2.68%,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並未造成重大影 響。本期買回庫藏股計畫已於民國一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全數執行完成,買回共計 5,000千股,買回價格為70,903千元。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九年八月七日經董事會決議,註銷以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 益為目的買回之庫藏股5,000千股。減資基準日為民國一○九年八月十日,業已辦妥 變更登記。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八月九日通過董事會決議,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所必要而 擬買回普通股10,000千股。由於本公司原已發行普通股為186,674千股,本次擬買回 股份占目前已發行普通股5.36%,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並未造成重大影響。本公司買 回庫藏股計畫已於民國一〇八年十月九日全數執行完成,買回共計10,000千股,買 回價格為149.507千元。

截至民國一〇九年及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買回庫藏股之股數均為10,000千 股。

5.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益
民國109年1月1日 \$ (178,989) 177,576 (1, 413)
换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 (15, 813) (15, 813)
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68,818 68,818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 57 57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mathbf S$ (194, 802) 246,451 51,649
民國108年1月1日 $\mathbb{S}$ (89, 632) 5,250 (84, 382)
换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
之兒換差額
(89, 357) (89, 35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173,177 173,177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 (851) (851)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178,989) 177,576 (1, 413)
(十七)每股盈餘
  1. 基本每股盈餘

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 權益持有人之淨利及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109年度
128,125
108年度
234,486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09年度 108年度
1月1日流通在外普通股 176,674 186,674
庫藏股之影響 (3, 437) (2,927)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73,237 183,747
109年度 108年度
(3)基本每股盈餘(元) 0.74
S
1.28
  1. 稀釋每股盈餘

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稀釋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 人之淨利,與調整所有潛在普通股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 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109年度 108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基本即稀釋) 5 $128.125$ 234,486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千股)

109年度 108年度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173,237 183,747
員工股票紅利之影響 $\angle$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173,239 183,749
(3)稀釋每股盈餘(元)
- 1보 8年度
0.74 l 7.7

(十八)客户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稀釋每股盈餘

109年度
甲部門 乙部門 丙部門

主要地區市場:
中國及香港 \$
242,426
387,122 27,156 1,346 658,050

195,530 74,935 270,465

120,875 120,875

207,763 207,763

118,534 118,534

\$
885,128
387,122 102,091 1,346 1,375,687
主要產品/服務線:
LED元件及產品
製造銷售 \$
838,674
360,754 1,199,428

7,900 74,935 82,835

38,554 26,368 27,156 1,346 93,424

\$
885,128
387,122 102,091 1,346 1,375,687
108年度
甲部門 乙部門 丙部門

主要地區市場:
中國及香港 \$
463,853
346,139 31,917 23,807 865,716

179,948 5,482 229,407 414,837

179,539 179,539

209,877 209,877

93,690 93,690

\$1,126,907 351,621 261,324 23,807 1,763,659
主要產品/服務線:
LED元件及產品
製造銷售 \$1,108,132 328,931 5,560 1,442,623

13,405 234,889 248,294

5,370 17,130 26,435 23,807 72,742

\$1,126,907 346,061 266,884 23,807 1,763,659
2.合約餘額
109.12.31 108.12.31 108.1.1
合約資產一工程 107,420 271 917 170.034

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三)。

合約資產之變動主要係源自合併公司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之 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十九)建造合約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依完工百分比法認列建造合約之合約收入 明細如下:

109.12.31 108.12.31
當期認列為收入之合約收入金額 \$ 82,917 248,294
累計已發生成本(含與未來活動有關之合約成本) \$ 363,502 488,031
加:累計已認列工程總利益 44,841 98,067
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利潤 408,343 586,098
減: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300,923 314,181
淨額 \$ 107,420 271,917
合約工作列報為資產之應收客戶帳款總額 \$ 408,343 586,098
合約工作列報為負債之應付客戶帳款總額 S 300,923 314,181
建造合約之工程保留款 S 34,347 46,177

合約餘額之揭露及收入金額請詳附註六(十八)。

(二十)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應以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之利益 於保留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八及董監酬勞 不高於百分之二。前述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 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員工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15,592千元及 22,374千元,董監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3,898千元及5,594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 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及 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該段期間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 若次年度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差異認列 為次年度損益。

  • (廿一)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利息收入

合併公司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frac{\$}{\$}$ 11,918 6,696

2.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租金收入 22,337
22,054
股利收入 3,691 19,592
政府補助收入 4,693 ۰

22,098 19,774
\$
52,819
61,420

3.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外幣兌換(損失)利益淨額 \$
(7,868)
42,784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1,385 722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利益 388
處分投資利益 7,621

(2,530) (3, 843)
(9,013) 47,672

(廿二)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由於合併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域 分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合併公司 亦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由於合併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域 分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合併公司 亦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3)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三)。

其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及定期存單等,民國一〇 九年及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減損提列情形請詳附註六(九)。

上開均為信用風險低之金融資產,因此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該 期間之備抵損失(合併公司如何判定信用風險之說明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 $(+))$ .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不含估計利息之影響。

帳面金額

現金流量
1年以内 $1 - 2 + 1$ 2年以上
109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銀行借款 \$ 60,000 (60, 858) (60, 858)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315,325 (315,325) (315,325)
其他應付款 111,263 (111,263) (111, 263)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租賃負債(含非流動) 71,560 (77, 770) (16, 494) (31,618) (29,658)
S 558,148 (565, 216) (503, 940) (31,618) (29, 658)
帳面金額

現金流量
1年以内 $1 - 2 + 1$ 2年以上
108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銀行借款 \$
59,784
(60, 943) (60, 943)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286,593 (286, 593) (286, 593) ٠
其他應付款 167,253 (167, 253) (167, 253)
租賃負債(含非流動) 130,284 (137,302) (40,468) (36, 425) (60,409)
643,914 (652,091) (555,257) (36,425) (60, 409)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3. 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09.12.31 108.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人。
\$
242
4.377 1,059 300 4.305 1,292
13,403 28.480 381,707 20,693 29.980 620,376
49,037 3.673 180,113 64,167 3.849 246,979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人民 181 4.377 792 2,543 4.305 10,948
208 28.480 5,924 3,331 29.980 99,863
24,740 3.673 90,870 2,773 3.849 10,673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 ○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當新台幣相對於人民幣、美金及港幣貶值5%,而其他所有 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 23,265千元及37,358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總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 益資訊,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為損失 7,868千元及利益42,784千元。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之明細如下:

帳面金額
109.12.31 108.12.31
固定利率工具:
金融資產 75,206 256,507
變動利率工具:
金融資產 \$
854,650
600,399
金融負債 (60,000) (59,784)
\$
794,650
540,615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 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合併公司 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代表管 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〇 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增加或減少7.947千元及5.406千元,主因係合併 公司之變動利率之活期存款及借款。

5.其他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 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其他綜合 其他綜合
損益稅後 損益稅後
報導日證券價格 税後損益 税後損益
上漲5% 7,627 $\blacksquare$ 7,427
下跌5% 7.627 (7, 427)

6.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 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租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 列示如下:

$\bar{A}$

109.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外上市(櫃)股票 $\mathbb{S}$ 155,424 155,424 155,424
國內外非上市(櫃)股票 555,571 555,571 555,571

\$ 710,995 155,424 555,571 710,99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857,309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586,515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51,156
存出保證金 11,713

\$1,606,693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銀行借款 \$ 60,000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315,325
其他應付款 111,263
租賃負債(含非流動) 71,560

558,148
108.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外上市(櫃)股票 \$
154,906
154,906 154,906
國內外非上市(櫃)股票 490,901 490,901 490,901

645,807
\$
154,906 490,901 645,807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783,088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461,46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85,894
存出保證金 14,335

\$1,444,783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銀行借款 \$
59,784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286,593
其他應付款 167,253
租賃負債(含非流動) 130,284

643,914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債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屬 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主 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交易 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視為不 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為不活絡 市場之指標。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有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列示 如下: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 此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或 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條件 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技術,包 括以合併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無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列示 如下: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若無市場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所使 用之估計與假設係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 致,且該資訊為合併公司可取得者。

銀行借款利率多數接近市場利率,故以其借款金額為公平價值,利率請詳附 註六(十)及附註六(十一)。

(3)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並無任何移轉。

(4)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無公開報價之
權益工具
民國109年1月1日 \$
490,901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64,670
民國109年12月31日 555,571
民國108年1月1日 \$
338,238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52,663
民國108年12月31日 490,901

上述總利益或損失,係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未實現評價利益(損失)」。其中與民國一〇九年及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仍 持有之資產相關者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
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
損益)」) 64.670 152,663

(5)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合併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一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合併公司多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僅具單一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僅無 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 投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重大不可觀察

重大不可 輸入值與公允
項目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淨資產價值法 • 淨資產價值 不適用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一無活絡市場之
權益工具投資

(廿三)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 信用風險
  • (2)流動性風險
  •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合併公司之財務部門為各業務提供服務,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 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合併公司建立適當的內部政策 與制度來控管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至於市場風險,則多方蒐集資訊,希望準確 預測匯率、利率等之未來趨勢,必要時透過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 影響。金融工具之運用受合併公司相關政策所規範,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 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覆核。合併公司並未以投機為目的進行金融工具之交易。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應收帳款之對象涵蓋眾多客戶,分散於不同產業及地理區域,並未 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域分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 集中之盧。合併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 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後,進行交易。

$(2)$ 投 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 門衡量並監控。由於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及以 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合併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 行相關義務之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合併公司營運並 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 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 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 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將風險降至最低。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貨及進貨交易,因而使合併公司產 生匯率變動風險。合併公司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 幣有美金、人民幣及港幣。

(2)其他市價風險

合併公司因上市櫃權益證券及開放型基金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

(廿四)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基於現行營運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情形,並且考量外部環境變動等 因素,規劃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以確保公司有必要之財務資源及營運計書以支應未 來所需之營運資金、資本支出、研究發展費用、債務償還及股利支出等需求。管理當 局使用適當之總負債/權益比率,決定合併公司之最適資本結構。在維持健全的資本 基礎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提升股東報酬。合併公司報導日之負債權 益比率如下:

109.12.31 108.12.31
負債總額 660,500 686,575
權益總額 2,819,564 2,847,012
負債權益比率 23 % $24\%$

截至民國一〇九年及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資本管理之方式並無 顯著改變。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AB Corp. 合併公司之關聯企業
東莞億潤電子製品有限公司 合併公司之關聯企業且其董事長與本公司
董事長係二親等關係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登業收入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關聯企業-AB Corp. 101,388 168,828
關聯企業一東莞億潤 56 50.
101,438 168,878

合併公司對上述關係人之銷售價格係依合併公司各項產品價格表之計價,對上 述關係人之款項於月結後90天至135天收取。

2.進貨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關聯企業一東莞億潤 32,579 27,805
關聯企業一AB 288 1,065
32,867 28,870

合併公司向上述關係人之進貨條件為月結85天至115天,價格與一般廠商並無 差異。

3.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9.12.31 108.12.31
應收帳款-關係人 關聯企業-AB Corp. 40.033 50,033
應收帳款-關係人 關聯企業一東莞億潤 38 38
40.071 50,071

4.應付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9.12.31 108.12.31
應付帳款-關係人 關聯企業-AB Corp. 26
應付帳款-關係人 關聯企業一東莞億潤 16.689 11.042
16.715 11,059

(三)主要管理階層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

109年度 108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9,921
\$
9,867
退職後福利 69
S
10.012
9,936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09.12.31 108.12.31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履約及保固保證金 \$ 63,493 62,013
不動產 短期及長期借款 73.527 76,122
137.020 138,135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無。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能 別
109年度 108年度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質別




本者

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172,952 113,454 286,406 227,126 127,666 354,792
勞健保費用 4,356 6,742 11,098 7,246 7,515 14,761
退休金費用 3,793 3,612 7,405 17,548 5,513 23,061
董事酬金 3,499 3,499 4,642 4,642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4,150 3,977 8,127 1,435 3,692 5,127
折舊費用 49,394 59,098 108,492 70,306 49,310 119,616
攤銷費用 344 344 924 924

(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對於合併公司之產銷雖造成影響,包括生產及 交貨延遲等,所有生產體系已全面復工,產線已恢復正常,合併公司將持續關注事件 發展以即時評估。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九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訊如下:

  1. 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编號 貸出資金 貸與 往來 本期最 期末 實際動 利率 資金
貸與
業務往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提列備
抵损失
保品 對個別對象
青金管
資金貸與
媳限額
之公司 對象 科目 高金額
(註5)
餘額
(註5)
支金額
(註5)
医凹 性質
(註1)
来金額 要之原因
名稱 價值 奥限额
〔註2〕
(113)
佰鸿工業股份 高輝光電科 其他應
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 收款
公司
80,000 80.000 78.500 2% $\overline{c}$ $\sim$ 營運週轉 ۰ 269,926 1.079.702
東莞佰鴻電子河南晶鴻光 其他應
有限公司
電科技有限 收款
公司
37,905 37.905 37.905
(RMB\$8,660) (RMB\$8,660) (RMB\$8,660)
2% $\mathbf{2}$ $\overline{\phantom{a}}$ 營運週轉 210,145 840.580
東莞佰鴻電子東莞高輝光博他應
有限公司
電科技有限 收款
公司
26,262 26.262 26,262
(RMB\$6,000) (RMB\$6,000) (RMB\$6,000)
2% $\overline{2}$ $\overline{\phantom{a}}$ 營運週轉 ۰. 210.145 840,580

註1:1.代表有業務往來者。2.代表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

註2:以不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百分之十為限。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 司間,不受貸與企業淨值百分之十之限制,惟資金貸與各別限額仍應不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百分 之六十為限。

註3:資金貸與總額以不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 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不受貸與企業淨值百分之四十之限制,惟資金貸與總額與各別限額仍應 不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百分之六十為限。

註4:上列交易於編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

註5:係以期末人民幣匯率4.377換算為新台幣。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千股

持有之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期中最高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單位/股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持股比率 備註
本公司 久正光電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九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一非流動
19,020 152.542 12% 每股市價(元)
8.02
%
$^{\prime\prime}$ ÞS $\boldsymbol{\eta}$ 764 3% 每股市價(元) %
۰
$\boldsymbol{\mu}$ MFA Financial Inc (MFO) $\overline{B}$ 2.8 2,028 $-9/2$ 每股市價(元)
(US25.43)
$\frac{9}{0}$
$\mathcal{L}% =\left( \mathcal{L}{1}\right) ^{\ast}\mathcal{L}{2}\left( \mathcal{L}_{2}\right) ^{\ast}$ Seaspan Corp (SSWA) $\boldsymbol{u}$ 1.2 854 $-9/6$ 每股市價(元)
(US25.00)
$\frac{0}{6}$
本公司 普訊玖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償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5,380 342,008 15% 344,083 $\frac{9}{0}$
$^{\prime\prime}$ Foxfortune Technology
Ventures Ltd.
2,000 117,711 12% 117,711 %
٠
$\boldsymbol{\mathit{H}}$ 豐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mathbf{u}$ $\overline{v}$ 10,000 95,852
710,995
16% 95,852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
之公司
交易對象

z

進(銷)貨
佔總進
(鳞) 貨
之比率
授信
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佔總應收
(付)票據、
帳款之比率
備註
本公司 AB Corp. 本公司之
關聯企業
(銷貨) (101, 388) $(11)$ % 月結135天 係依公司價格 並無顯著不同
約訂
40,033 12 %
本公司 香港萬輝 本公司之
子公司
進貨 615,560 89% 視資金需求
予以調整
係依公司價格 並無顯著不同
約訂
(1,617,627) (99)%
香港萬輝 本公司 100%持有
之母公司
(銷貨) (615,560) $(76)$ % 視資金需求
予以調整
係依公司價格 並無顯著不同
約訂
1,617,627 99 %
香港萬輝 東莞佰鴻 本公司之
仔公司
進貨 623,387 77 % 視資金需求
予以調整
係依公司價格 並無顯著不同
約訂
(849, 176) (92)%
東莞佰鴻 香港萬輝 100%持有
之母公司
(銷貨) (623, 387) $(62)$ % 視資金需求
予以調整
係依公司價格 並無顯著不同
約訂
849,176 84 %

註:左列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帳列應收款項 交易對象 應收關係人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款項餘額 週轉率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損失金額 備註
香港萬輝 本公司 100%持有之母公司 1.617.627 0.37 註1 註1 95.761 註2
東莞佰鴻 香港萬輝 849.176 0.72 註】 80.561 註2
KoBrite 東莞高輝 165,702 0.14 註】 13,809 註2

註1:就應收應付差額視資金資金需求收款。

註2:左列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奥交易人
往來情
交。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之關

В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註一) (註二) 總資產之比率
香港萬輝 本公司 2 銷貨收入 615,560 視資金需求予以調整 44.75 %
$^{\prime\prime}$ $^{\prime\prime}$ 2 應收帳款 1,617,627 $\boldsymbol{\mu}$ 46.48 %
$\overline{2}$ 東莞佰鴻 香港萬輝 $\overline{2}$ 銷貨收入 623,387 $^{\prime\prime}$ 45.31 %
2 $\mathbf{u}$ $\eta$ $\overline{2}$ 應收帳款 849,176 $\eta$ 24.40 %
3 KoBrite 東莞高輝 3 銷貨收入 23,952 $^{\prime\prime}$ 1.74 %
3 $\prime\prime$ 東莞高輝 3 應收帳款 165,702 $\boldsymbol{\eta}$ 4.76 %
4 本公司 台灣高輝 其他應收款 78,500 2.26 %
5 東莞佰鴻 河南晶鴻 3 其他應收款 37,905 1.09 %
6 東莞佰鴻 東莞高輝 3 其他應收款 26,262 0.75%
7 本公司 香港萬輝 銷貨收入 31,504 月結後135天 2.29 %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九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主要警 原始投資金額 末持 期中最高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z

所在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千股)
比率 帳面金額 持股或
出資情形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本公司 香港萬輝 香港 發光二極體指
示燈、顯示器
及電子零件之
加工業務
524,673 524,673 11,460 100 % 2,163,691 100 % (32,013) (32,013) 子公司(註)
$\eta$ KoBrite Corp. 模里西斯路 易斯港 投資控股 1,082,499 1,082,499 8,783,545 93 % 246,408 93 % (30,512) (28, 267) $\eta$
$\prime$ 利昇國際 香港 PCB板之加工 139,297 139,297 35,740 60 % 72,179 60 % 24,356 14,509 $^{\prime\prime}$
$\eta$ AB Corp. 美国 經銷商 1,702 4,943 52 16 % 7,369 46 % (976) (989)採權益法之
關聯企業
$\eta$ 香港萬旭 香港 投資控股 61,910 61,910 3 23 % 30,379 23 % 6,883 1,586 $^{\prime\prime}$
$\eta$ 久禾光電 台灣 光學鏡頭、鏡
片設計及製作
64,966 64,966 5,820 19 % 82,240 19 % 111,661 21,261 $^{\prime\prime}$
KoBrite 台灣高輝 台灣 投資控股 500,000 500,000 50,000 100 % 85,530 100 % (16,870) 已由KoBrite認 子公司(註)
列投資損益
KoBrite 香港晶鴻 香港 投資控股 404,342 404,342 100,994 80 % 206,073 80 % (13,007) 已由KoBrite認 子公司(註)
列投資損益

註:左列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美金千元/港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大陸被投資
投資 本期期初自
台灣區出系積
回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收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被投資公司本公司直接 期中最高 或間接投資 持股或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期末投資 截至本期止
已匯回投資
公司名稱 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方式 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出資情形 (113) 帳面價值

(註1)
有限公司 東莞佰鴻電子 從事LED元件及
延伸產品之製造
及組裝
HKD340.222 透過香港萬輝
間接投資(註4)
(23,002) 100 % 100 % (23,002) 2,101,449
科技有限公司 加工製造 東莞高輝光電 從事晶粒之生產 US\$14.590 透過KoBrite
Corp. 間接投資
149,121
(US\$4,974)
149,121
(US\$4,974)
(3,032) 93 % 93 % (2, 809) (148, 016)
製品有限公司 品產銷 東莞億潤電子 從事其他銅鐵製 RMB\$41.001 透過香港萬旭
間接投資
58,813
(HKD\$15.280)
58,813
(HKD\$15,280)
6,883 23 % 23 % 1,586 6,998 8.958
(HKD\$2,439)
東莞利盛電子 PCB板加工
科技有限公司
HKD\$10,000 透過利昇國際
間接投資(註4)
3.279
(HKD\$852)
3,279
(HKD\$852)
23,943 60 % 60 % 14,263 40,593
河南晶鴻光電 高品質人工晶
有限公司
體、LED照明成品
之生產與銷售及
進出口業務
US\$16,200 透過香港晶鴻
間接投資(註4)
403,981
(US\$13,475)
403,981
(US\$13,475)
(12,995) 74 % 74 % (9,622) 190,974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註1)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615.194 2,004,118 註2
(US18,449及HKD16,132) (US19,002及HKD398,296)

註1:係以期末美金匯率28.48、港幣匯率3.673及人民幣4.377換算為新台幣。

註2:本公司業經經濟部工業局核發符合營運總部認定函,故赴大陸地區投資無金額之限制。

註3:本期投資損益係依據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列。

註4:第三地區現有轉投資公司以其自有資金及機器設備作價投資。

註5:上述除東莞億潤電子有限公司,其餘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3.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九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 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四)主要股東資訊:

單位:股

主要股東名稱 股份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億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1,859,212 17.53 $%$
萬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7,378,397 15.07 $%$
廖宗仁 21,028,417 11.57 $%$

註:(1)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每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計算股東持有 公司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含庫藏股)之普通股及特別股合計達百分之五 以上資料。至於公司財務報告所記載股本與公司實際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 付股數,可能因編製計算基礎不同或有差異。

  • (2)上開資料如屬股東將持股交付信託,係以受託人開立信託專戶之委託人個 別分戶揭示。至於股東依據證券交易法令辦理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內部人 股權申報,其持股包括本人持股加計其交付信託且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 定權股份等,有關內部人股權申報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 (3)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買回庫藏股共10,000千股, 約為本公司已完成無實體登錄支付(含庫藏股)之普通股5.50%,詳細資訊 請詳六(十六)。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有四個應報導部門:甲部門、乙部門、丙部門及其他部門。甲部門係發 光二極體元件及相關產品之銷售業務,乙部門係從事發光二極體元件及相關產品之製 造及銷售業務,丙部門則係從事晶粒之製造及銷售業務,其他部門係從事雷路板之製 造及銷售業務等。

(二)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負債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係以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之內部管理報告之部門稅前損益(不包括非經 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作為管理階層資源分配與評估績效之基礎。由於所得稅、 非經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係以集團為基礎進行管理,故合併公司未分攤所得稅費 用(利益)、非經常發生之捐益及兌換損益至應報導部門。此外,並非所有應報導部門 之損益均包含折舊與攤銷外之重大非現金項目。報導之金額與營運決策者使用之報告 一致。

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相同。 合併公司將部門間之銷售及移轉,視為與第三人間之交易。以現時市價衡量。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109年度

甲部門 乙部門 丙部門 其他部門 調整及銷除 合計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S 885,128 387,122 102.091 1,346 1,375,687
部門間收入 624,178 130,440 85,914 (840, 532)
收入合計 S 885,128 1,011,300 232,531 87,260 (840, 532) 1,375,687
部門(損)益 S 175,404 (30, 650) (33, 124) 24,688 45,771 182,089
部門總資產 S 4,478,681 2,541,669 651,841 153,800 (4,345,927) 3,480,064
部門總負債 S 1,779,425 377,978 334,113 32,633 (1,863,649) 660,500
108年度
甲部門 乙部門 丙部門 其他部門 調整及銷除 合計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1,126,907 351,621 261,324 23,807 1,763,659
部門間收入 989,417 104,248 69,323 (1,162,988)
收入合計 S 1,126,907 1,341,038 365,572 93,130 (1,162,988) 1,763,659
部門(損)益 251,712 169,820 (18,074) 11,728 (155, 639) 259,547
部門總資產 S 4,523,682 2,628,944 611,433 161,070 (4,391,542) 3,533,587
部門總負債 S 1,792,248 423,664 253,558 62,972 (1,845,867) 686,575

(三)產品別及勞務別資訊

合併公司資訊之應報導部門已以不同產品及勞務為基礎,無須再揭露產品別及勞 務別資訊。

(四)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 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1.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109年度 108年度
中國大陸 658,050
\$
865,716
270,465 414,837
120,875 179,539
207,763 209,877
118,534 93,690
\$
1,375,687
1,763,659

2.非流動資產:

109年度 108年度
\$ 184,374 183,166
中國大陸 556,398 669,381
S 740,772 852,547

非流動資產包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存出保 證金及其他非流動資產,惟不包含金融工具及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非流動資產。

(五)重要客户資訊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均無佔合併營業收入10%以上之非關係人 客戶。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1100266 北市財證字第 號 (1) 郭欣頤 會員姓名: (2) 李慈慧 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七號六十八樓 事務所電話: (02)81016666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016004 (1) 北市會證字第三七八六號 委託人統一編號: 34452164 會員證書字號: (2) 北市會證字第一八八八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〇九年度(自民國一〇九年 一 月 一 日至 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存 簽 會 $\ddot{z}$ 事义及 Еp 式 另中位表 鑑 $\left(\frac{1}{2}\right)$ 目の内容 $\left(\frac{1}{2}\right)$ 存 簽 會 $\ddot{\mathcal{X}}$ $\begin{matrix} 54 \ 53 \end{matrix}$ $Ep$ 式 鑑 $\hat{=}$ $\equiv$ 理事長: $13$ ф 民 國 月 $\mathbf{B}$

$\Delta$

$\mathbf{I}$

I

$\mathbf{I}$

I

|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