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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UN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Oct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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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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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2年10月3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 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性公 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 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10 月31 日(星期一)下午14:00 开始。

  •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10 月31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10 月31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10 月31 日 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六)股权登记日:2022 年10 月25 日(星期二)

  • (七)出席会议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2 年10 月25 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 号博深股份有限

  • 公司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
提案
提案1、2、3 采用等额选举
1.00 提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非独立董事:陈怀荣
1.02 非独立董事:冯昭洁
1.03 非独立董事:庞博
1.04 非独立董事:李善达
1.05 非独立董事:董敏
1.06 非独立董事:李滨
2.00 提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
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独立董事:阮久宏
2.02 独立董事:董庆华
2.03 独立董事:刘淑君
3.00 提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监事:张金刚
3.02 监事:胡勇
非累积投
票提案
4.00 提案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00 提案5: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6.00 提案6: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7.00 提案7: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议案
8.00 提案8: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
制度》的议案

说明:

1、上述提案已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2 年10 月1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提案1、提案2、提案3 需累积投票、逐项表决,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 董事和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1 应选非独立董 事6 人,提案2 应选独立董事3 人,提案3 应选监事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 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3、提案1、提案2、提案3、提案4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提案4、提案5、提案6 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不接受电 话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 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 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 年10 月28 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 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贤哲

电话:0311-85962650

传真:0311- 8596555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备查文件

  • 1、《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2、《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

  •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 2、授权委托书

  • 3、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1

回 执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博深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 权利。

权利。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
提案
提案1、2、3 采用等额选举
1.00 提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非独立董事:陈怀荣
1.02 非独立董事:冯昭洁
1.03 非独立董事:庞博
1.04 非独立董事:李善达
1.05 非独立董事:董敏
1.06 非独立董事:李滨
2.00 提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独立董事:阮久宏
2.02 独立董事:董庆华
2.03 独立董事:刘淑君
3.00 提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
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监事:张金刚
3.02 监事:胡勇
非累积投
票提案
4.00 提案4: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5.00 提案5:关于修订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 提案6:关于修订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00 提案7:关于修订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提案8:关于修订公司《融
资与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 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提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卡号:

有效期至: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82”,投票简称为“博

深投票”。

  1.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 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 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 候选人投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2 年10 月31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 11:30 和下午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10 月31 日9:15 至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1.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