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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UN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2
Jul 2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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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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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2-027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2012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年8月14日召开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2年8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 年8 月13 日~2012 年8 月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8 月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8 月13 日下午15:00 至2012 年8 月 14 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2 年8 月7 日(星期二)。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与会议方式: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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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
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河道10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议案内容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1)、发行债券的数量 | |
|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3)、债券期限 | |
| (4)、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 |
| (5)、还本付息方式 | |
| (6)、募集资金用途 | |
| (7)、发行对象 | |
| (8)、回售和赎回安排 | |
| (9)、担保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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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债券上市 | |
|---|---|
| (11)、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的议案 |
| 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2年7月21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 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规定,上述第4项议案应以特别决议通过,即 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方为有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
登记时间:2012年8月10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河道 10号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8 月13日下午16:3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会议联系电话:0311-85962650;
传真:0311-8596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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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邮政编码:050035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 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8
-
月14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
2、投票代码:362282;投票简称:博深投票;
-
3、在投票当日,博深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
的议案总数。
-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
(1)输入买入指令;
-
(2)整体与分拆表决;
A、整体表决
| A、整体表决 | ||
|---|---|---|
| 公司简称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 博深投票 | 总议案 | 100.00 元 |
注:“总议案”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五项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 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拆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议案1; 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 中有多个需表决 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2 中 子议案(1),2.02 元代表议案2 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 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 2 |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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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发行债券的数量 | 2.01元 | |
|---|---|---|
|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2.02元 | |
| (3)、债券期限 | 2.03元 | |
| (4)、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 2.04元 | |
| (5)、还本付息方式 | 2.05元 | |
| (6)、募集资金用途 | 2.06元 | |
| (7)、发行对象 | 2.07元 | |
| (8)、回售和赎回安排 | 2.08元 | |
| (9)、担保安排 | 2.09元 | |
| (10)、债券上市 | 2.10元 | |
| (11)、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 2.11元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3.00元 |
| 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元 |
| 5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
5.00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 同意 | 1 股 |
| 反对 | 2 股 |
| 弃权 | 3 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 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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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 为2012 年8 月13 日15:00 至2012 年8 月14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 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12 年8 月13 日15:00 至2012 年8 月14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 东大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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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2年8月14 日召开的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 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 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 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 (1)、发行债券的数量 | ||||
|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3)、债券期限 | ||||
| (4)、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 ||||
| (5)、还本付息方式 | ||||
| (6)、募集资金用途 | ||||
| (7)、发行对象 | ||||
| (8)、回售和赎回安排 | ||||
| (9)、担保安排 | ||||
| (10)、债券上市 | ||||
| (11)、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 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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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5 的议案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 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 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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