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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UN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3
Dec 2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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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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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深股份 股票代码:002282.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 129 号祥泰广场 8 号楼 104(28)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3 年 12 月 21 日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章程和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 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博深股份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博深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尚需取 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后,方可实施完毕。本 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 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铁投基金的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计划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协议主要内容 ................................................................................................................... 7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 ........................................................12 五、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13 六、本次交易所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13 七、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13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调查情况 ....................................................................................................13 九、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13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4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 17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铁投 基金、转让方 |
指 | 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博深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
| 综合开发公司、受让方 | 指 | 山东铁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 铁投集团 | 指 | 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山东省国资委 | 指 |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 易 |
指 | 铁投基金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81,591,655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15.00%)转让给综合开发公司 |
|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本次《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股份转让协议》 | 山东铁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与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股份转 让协议》 |
|
| 指 |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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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铁投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8号楼104(28)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山东铁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娇娇) |
| 成立日期 | 2019年7月26日 |
| 注册资本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电话 | 0531-67729548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3MA3Q9HYQ0C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期限 | 2019年7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 相关咨询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 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 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若未经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登记,不得开展募集资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通讯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8号楼104(28)室 |
(二)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资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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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职务 |
|---|---|---|---|---|---|
| 周娇娇 | 女 | 中国 | 山东省济南市 | 无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的已发行股 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铁投基金除持有博深股份 29.78%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 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如下:
| 况如下: | ||
|---|---|---|
| 序号 | 持有上市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5.57% |
除上述情况外,铁投基金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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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股权转让属于上市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的内部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旨在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优化国有企业管理层级,提升博深股份在铁投 集团内部功能定位,持续发挥铁投集团与上市公司在资源、资本、技术等不同领域的各自 优势,深化铁投集团与上市公司在轨道交通等相关领域业务、技术合作,为进一步构建上 市公司业务发展新空间、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实现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形成良好基 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 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和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战略安排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 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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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铁投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 161,986,091 股,持股占比为 29.78%, 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2023 年 12 月 20 日,铁投基金与综合开发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 的博深股份 81,591,6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00%)转让给综合开发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铁投基金 | 161,986,091 | 29.78% | 80,394,436 | 14.78% |
| 综合开发公司 | 0 | 0 | 81,591,655 | 15.00% |
注:2022 年 8 月,铁投基金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上市公司 111,813,195 股股份,该部分股份自 受让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锁定期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本次权益变动在同一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受 18 个月的转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80,394,43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14.78%,综合开发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81,591,65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15.00%,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综合开发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国资 委。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2023 年 12 月 20 日,综合开发公司与铁投基金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铁投基金同意将所持上市公司 81,591,655 股股份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 股东权益转让给综合开发公司。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协议主要内容
2023 年 12 月 20 日,综合开发公司与铁投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转让方(甲方):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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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乙方):山东铁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二) 协议主要内容
- 1、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
甲方同意并负责安排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81,591,655 股股份,按本协议约定转让给 乙方,甲方持有并拟转让标的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铁投基金 | 161,986,091 | 29.78% | 80,394,436 | 14.78% |
| 综合开发公司 | 0 | 0 | 81,591,655 | 15.00% |
-
2、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和付款
-
(1)标的价格的转让价格
①定价原则和转让价格
在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的规定的前提下,各 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 9.11 元/股。
甲方拟转让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743,299,977.05 元(大写:柒亿肆仟叁佰贰 拾玖万玖仟玖佰柒拾柒元零伍分,含税),乙方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
②转让价格的调整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标的股份交割过户完成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标的股份数量、标的股份比例和每股价 格等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每股的交易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数为 N,每股派息为 D,调整 后的交易价格为 P1,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则:
-
A.派发现金红利:P1=P0-D
-
B.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
C.配股:P1= (P0+A*K) /(1+K)
上述二项或三项同时进行:P1= (P0-D+A*K)/(1+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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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款安排
①自过户完成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将转让价款 148,659,995.41 元(大写: 壹亿肆仟捌佰陆拾伍万玖仟玖佰玖拾伍元肆角壹分)(相当于股份转让总价款 20%)支付 至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②剩余款项在过户完成日起三个月内支付完毕。
3、标的股份项下业绩补偿支付安排
鉴于甲方与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巢琴仙、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 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同日甲方与陈怀荣、吕桂芹、程辉、 任京建、张淑玉、巢琴仙、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甲方与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巢琴仙、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及甲方与杨建华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甲方与上述协议各方约定了业绩补偿事宜, 甲方在相关条件达成时有权取得业绩补偿款。因甲方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占甲方转让前 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50.37%,如甲方在根据上述协议以任何方式(包含处置第三方质押的 股票取得的收益)收到第三方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其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业绩补 偿款的 50.37%支付至乙方银行账户。
4、过渡期安排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乙方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前,甲方应及时将有关对上市公司 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乙方。
-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名/签章之日起生效。
6、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①甲方拥有完全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②甲方保证按乙方要求提供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资料,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 料、文件都是完全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存在任何隐瞒、遗漏或误导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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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甲方保证对标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在交割时不受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 保权益或第三人权利的限制或任何诉讼、争议等瑕疵。
④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签署、提供相关文件,以完成上市公司标的股份过户 手续。
⑤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署后,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涉及的标 的股份的处置进行协商、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该等事项签署任何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关 于处分标的股份的文件,确保标的股份在过户日前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折价或 以其他任何方式加以处分。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①乙方有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②乙方保证已按甲方要求提供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资料,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 资料、文件都是完全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存在任何隐瞒、遗漏或误导成分。
③乙方已取得签署本协议所必要的内部批准、授权。
④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⑤乙方保证及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按时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并协助甲 方、上市公司履行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披露。
⑥乙方保证其具备受让上市公司和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主体资格与实质性条件, 且用于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
⑦鉴于甲方拟转让标的股份的转让锁定期为自 2022 年 8 月至 2024 年 2 月(18 个月) 止,乙方保证在受让标的股权后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承继履行前述相关锁定承诺,将标的 股份的锁定期履行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
7、保密义务
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和监管的要求对本协议的内容保密。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 事先书面同意都不可以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协议或本次交易相关的任何信息,但以下 情况除外:披露给各自的关联方以及该方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相关工作人员、专业顾问, 但必须告知信息披露的接收方该等信息的保密性并且要求其遵守保密义务;相关法律、法 规、上市规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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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或承诺给对 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外,如一方(以下简 称“守约方”)因对方(以下简称“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 担损害赔偿责任。对因守约方自身过错、过失或不作为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及因未及时采 取合理措施所造成损失或其扩大部分,违约方不承担责任。
(2)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如未及时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等,每迟延一日, 甲方应按迟延过户部分的股份数所对应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6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为免疑义,双方确认,因不可抗力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之 规定,导致双方不能及时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不视为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 双方协商致,可延长办理时限或豁免支付该等违约金。
(3)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及时足额支付标的股份转让款的,每迟延一日,乙 方应按迟延支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6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 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支付时限或豁免支付该等违约金。
(4)上述违约责任的承担并不构成终止本协议履行的理由;无论违约方是否承担了违 约责任,守约方均有权利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9、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1)双方同意,本协议可按以下原则进行变更或终止:
①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变更。协议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②双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可通过下述方式予以终止:
A.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同意终止本协议。
B.因不可抗力、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变化等不可归责于一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不 能履行,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如果因为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约 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此等违约行为没有获得补 救,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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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本协议第五条载明的生效条件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满 6 个月仍未得到满足的除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延期,否则本协议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再依据本协议向对方主张任 何权利也无需向对方承担任何义务。
(2)协议终止的法律后果
①本协议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守约方可根据履行情况要求 违约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或要求恢复原状。
②本协议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违约责任条款、保密条款、通知送达条款和争 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
2021 年 1 月 15 日,铁投基金通过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 50,172,896 股股份,该部分股份自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转让。2022 年 8 月 30 日,铁投基金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上市公司 111,813,195 股股 份,该部分股份自受让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铁投基金共持 有上市公司 161,986,091 股股份,其中 111,813,195 股股份自 2022 年 8 月 30 日起 18 个月 内不转让,该部分股份锁定期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
综合开发公司实际控制铁投基金,综合开发公司、铁投基金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资 委。本次权益变动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 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8 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根据上 述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受 18 个月的转让限制。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 81,591,655 股股 份存在 18 个月锁定期,锁定期由综合开发公司承继履行。综合开发公司承诺,本次权益 变动后,公司将承继履行铁投基金于 2022 年 8 月受让时作出的 18 个月内不转让股份的 承诺,股份锁定期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股权被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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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式
因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为标 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
六、本次交易所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 年 12 月 2 日,铁投基金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部分博 深股份股权的议案》,同意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有上市公司 15%股份转让至综合开发 公司。
2023 年 12 月 14 日,铁投基金召开合伙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部分博深 股份股权的议案》。
2023 年 10 月 29 日,铁投集团出具了《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优化的批复》,批 复同意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将铁投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 15%股份转让至综合开发公司。
七、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综合开发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81,591,65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5.00%,铁投基金持有上市公司 80,394,43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78%,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综合开发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国资委。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调查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合理的调查和了 解,认为综合开发公司具备受让人的资格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九、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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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 易买卖博深股份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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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 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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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
3、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股份转让协议》
-
4、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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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铁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签字): 周娇娇
2023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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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
| 股票简称 | 博深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282.SZ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铁投(济南)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 山路129号祥泰广场8 号楼104(28)室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 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山东铁路综合开发有限公 司控制铁投(济南)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两者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 股5%以上 |
是 √ 否 □ (除博深股份以 外,另持股1家)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拥有境内、外两 个以上上市公司的 控制权 |
是□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
普通股 161,986,091 股 29.78% |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
普通股 81,591,655 股 15.00%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 方式: |
2023 年12 月20日 协议转让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
是□ 否√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否□ 本次受让股份事项尚需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 |
(以下无正文,为《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铁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签字): 周娇娇
2023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