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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UN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5
Jul 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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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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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5-034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票及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 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本公司股票,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六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1、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主体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程辉先生、任京建先 生、张淑玉女士,以及董事、总经理靳发斌先生、监事陈怀奎先生(以下合称“增 持人”)
2、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属于增持人个人行为,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 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
3、增持金额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程辉先生、任京建先 生、张淑玉女士及董事、总经理靳发斌先生、监事陈怀奎先生等七人拟自2015 年7月10日起六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票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在近 六个月内曾减持公司股票的吕桂芹女士、任京建先生、张淑玉女士、靳发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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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怀奎先生承诺,本人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少于本人在近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 金额的10%。
4、增持方式
增持人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交易方式,或通过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以自筹资金增持本公司股票。
二、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
1、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 持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六个月内 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 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关于辖区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冀证监发〔2015〕11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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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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