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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UN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9

Aug 2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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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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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原条款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后条款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原条款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后条款
第一条为规范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为规范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通讯、网络等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289 号。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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