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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UN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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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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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收到董事杨建 华先生发来的《关于本人短线交易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杨建华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5 日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其买卖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杨建华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交易 | 交易价格 | 交易数量 | 交易金额 | |||
|---|---|---|---|---|---|---|
| 股东名称 | 交易日期 | 交易方式 | ||||
| 方向 | (元**/**股) | (股) | (元) | |||
| 杨建华 | 2021-3-5 | 大宗交易 | 卖出 | 10.79 | 4,100,000 | 44,239,000 |
| 杨建华 | 2021-3-10 | 大宗交易 | 卖出 | 10.23 | 4,200,000 | 42,966,000 |
| 杨建华 | 2021-4-23 | 竞价交易 | 买入 | 11.385 | 6,000 | 68,310 |
杨建华先生上述以大宗交易方式卖出股票的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博深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超过 1%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764,783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92%。
杨建华先生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因其在买入其他公司 股票、在自选股中点击选择股票时,误将位于目标股票相邻行的本公司股票点击 下单买进,系在买卖股票时的误操作,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 求利益的情形。本次买入公司股票价格高于前次卖出股票价格,未产生收益。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公司在获知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公司董事 杨建华先生积极配合和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如下:
1、杨建华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述买卖 公司股票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行为。经与杨建华先生确认,本次短线交易是其在 买卖其他股票时的误操作,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交易谋求利益的情 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形。
2、杨建华先生本次短线交易买入公司股票价格高于前次卖出股票的价格, 并未产生收益。
3、杨建华先生将与托管券商协商,将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账户与用于投资其 他股票的账户隔离,避免此类短线交易事项的再次发生。
4、杨建华先生承诺,自其本人最后一笔买进公司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021 年4 月23 日至2022 年4 月22 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票。
5、杨建华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本次误操作构成短线 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法 律法规的学习,在未来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 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 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6、公司董事会将以此为戒,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证券法》、《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