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OSU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Dec 12, 2019
54332_rns_2019-12-12_cb9b927b-c3b6-4d3f-a576-aac18a8ea0a5.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 张恒岩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安国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汶上海纬 机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纬机车”)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 买其合计持有的海纬机车 86.53%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在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 请具有证券业务相关资格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涉 及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定价的公允性等进行了评价:
1、为公司本次交易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评估机构 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交易标的,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 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 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管理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本 次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 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公司在评估 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 具有相关性。
4、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 机构出具的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参考,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确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王春和
刘淑君 崔洪斌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