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OSUN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9, 2021
54332_rns_2021-04-19_76df7c9b-a786-46e5-8eae-bcba9088b63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鉴证报告
勤信鉴字【 2021 】第 0014 号
目 录
内 容
鉴证报告
页 次 1-2
专项说明
3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 86-10 ) 68360123 传真:( 86-10 ) 68360123-3000 邮编: 100044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勤信鉴字【 2021 】第 0014 号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管理层编制 的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 】 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证明材料,并确保专项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鉴 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 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 】 44 号)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1
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之 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 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五、其他事项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 可执行。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国华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登峰
2
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 ” “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深股份 、 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向汶上县海纬进出 口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25,484,900 元。
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完成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募 集资金总额为 425,484,896.13 元,扣减部分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 10,519395.85 元 后,实际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 414,965,500.28 元。
2021 年 1 月 14 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 验字[2021]第 0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止,博深股份 已向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东海基金-郑如恒-东海基金-金龙 141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发行 53,119,213 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25,484,896.13 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税) 20,401,511.04 元(其中:承销费 19,829,618.72 元,法律服务费 377,358.49 元,验资费 94,339.62 元,登记费 100,194.2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405,083,385.09 元,其中增加股本 53,119,213.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351,964,172.09 元;截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止,博深股份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543,944,364.00 元,累计股本 543,944,364.00 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已与招商银行石家庄分行和平西路支行、中 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胜利北大街支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 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456.73 万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6,052.00 万元,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资金存储于募集资 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投入及置换情况
1 、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说明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具体用途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支付现金对价 | 向海纬进出口、张恒岩、瑞安国益支付交易对价 | 22,648.49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标的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900.00 |
| 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 4,500.00 | |
| 上市公司偿还债务 | 8,500.00 | |
| 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并购交易税费(不超过该金额) | 3,000.00 | |
| 合 计 | 42,548.49 |
2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合计 81,799,867.08 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序号 | 项目 | 不含税金额 |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1 | 股权支付对价 | 72,389,450.00 | 72,389,450.00 | 72,389,450.00 |
| 2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9,905,660.38 | 9,905,660.38 | 9,905,660.38 |
| 3 | 募集资金中已扣承销费中的进项税 | -595,437.50 | ||
| 4 | 股份发行登记费用 | 100,194.20 | 100,194.20 | 100,194.20 |
| 合计 | 82,395,304.58 | 82,395,304.58 | 81,799,867.08 |
本次拟置换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与中勤万信出具的 勤信验字【2021】第 0004 号《验资报告》一致。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