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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UN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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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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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 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 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借壳上市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 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博深工具”)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博深工具拟 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除本次交易外,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规模较大的,与日常生产经 营无关的资产交易。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上市公司不存在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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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炜 张铁柱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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